灰侦探 第39节
圣诞节前的倒数第二天。
利维蹲在自己的小阁楼里,他才从赤足女子修道院回来,就下了一次地狱,从贝希摩斯那里弄来了北岩勋爵需要的消息,但他自己的问题呢,算是得到了答案也算是根本没有,作为蝼蚁的一员,他也值得暂时偃旗息鼓,除了更谨慎地观望外界的情况之外就没有做其他多余的事情,但是非似乎还挺爱纠缠着他的,没几天,黑窗户酒馆的里鲁就邀请他去“谈一谈”。
“伦敦的圣植俱乐部怎么了?”这次里鲁显然也没心情和他享受一番再说话了,他直截了当地问道:“我安插在伦敦西堤区的人几乎都没了,据侥幸逃出来的人说,他们遇到了大扫荡,俱乐部的人是在做什么?想要开战吗?”
圣植俱乐部建立起来的初衷,说实话,与其说是抵抗地狱带来的邪恶与污秽,倒不如说是对抗教会对权力的渗透与掠夺,那么多年下来,就像是西区与东区,也算是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无论是站在天堂的立场,还是站在地狱的立场,又或是以普通人为主旨,都尽可能地保持着一个平稳安宁的局面——至少对大多数人如此。
毕竟犯罪的人还是多于恶魔,俱乐部有时候也要雇佣恶魔,真的将恶魔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境地,他们也大可鱼死网破,毕竟恶魔被驱逐了顶多回到地狱,但若是恶魔在伦敦城内尽情肆虐,造成的恶劣影响可不是几个俱乐部可以承担的——其他不说,一百多年前的伦敦大火,还有不久前的瘟疫,总有人分析这个,分析那个,但知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都是恶魔做得祟。
“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利维说:“这几天我都在家里睡觉。”
“去找你的人类朋友,”里鲁刻薄地说,对于恶魔来说,将一个人类当成朋友,简直就是将一块面包看做亲友(虽然恶魔对亲友也不怎么样),除了嘲讽还是嘲讽,“问问他究竟想要干什么。”之前为了保护约翰.斯诺医生,他暂时允许歌斐木俱乐部通过他的领地,这笔账还没要回来呢,如果这次歌斐木俱乐部打算拿他立威的话,就别怪他 不客气了。
“我会的,我会的。”利维无奈地说道:“我马上去,今晚就给你回音。”
“最好别让我太失望。”里鲁冷淡地说,几乎于此同时,利维只觉得眼前一黑,就被直接扔了出去,一个恰好路过的小烟囱工看到了,指着他大叫:“这个人突然冒出来了!”幸好他身边的工头没那么好的兴致来研究一个人怎么跑出来的,他给了小烟囱工一个头槌,说了一句脏话,类似于操你之类的,也有可能不是脏话。
利维瞥了一眼那个小烟囱工,作为要爬到烟囱里清扫灰尘的小工,孩子不会长得太大,他连工头的大腿根儿都碰不到。
这就是东区,他心想,活见鬼,这里的人已经够倒霉的了,怎么还有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不是找东区的人麻烦,抱歉,”北岩勋爵说:“是尼克尔森,威灵顿公爵大人去世之后,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迟迟没有定下来,最近又有人提起,他应该回旁遮普履行他作为总督的职责——他不想舍弃旁遮普的总督位置,也不愿意放开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我想他是想要在圣诞节前促使女王陛下做决定——晚宴就在这一两天,他或许只是想要展示一下玛哪俱乐部在他手中所能发挥的威力……”
“确实威力强大。”利维讽刺地说,玛哪俱乐部的存在意义被尼克尔森弄错了,这个俱乐部距离女王最近,就是要发挥近卫军的作用,而不是征伐四方,当然,为了保证女王的安全,玛哪俱乐部的成员也确实是最强大也是最忠诚的:“他们居然也愿意听从尼克尔森的命令?”
北岩勋爵笑了笑,他居然还笑了笑!“不,原先有些人还是听喜欢尼尔尔森的,他们也不介意尼克尔森成为首领——在所有圣植俱乐部中,”他顿了顿:“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最荣誉性的,你明白我的话吧。”
“哦……”利维说。
“玛哪俱乐部的成员都是有爵位的,爵位都在男爵以上,十来个伯爵,两个公爵……”北岩勋爵说:“只有威灵顿公爵才能成为真正的首领,至于尼克尔森,他们可能只是在戏耍他,”他叹了口气:“贵族中这样的人很多,除非你能够拿出无法质疑的成就来压制住他,让他低头,不然只凭女王的一道命令,他们总有办法让你苦不堪言。”
事实上威灵顿公爵一开始的身份在伦敦的贵族圈子里也只能说是平平,他得到尊重和爱戴是在他战胜拿破仑之后,至于惟命是从,要等到他二次击败拿破仑,并获得八国元帅权杖之后了,至于他在玛哪俱乐部中的威信,也是在这几十年里积累起来的:“另外那些人之所以开始厌恶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他试图通过阿尔伯特亲王来影响女王。阿尔伯特亲王是德国人,他对于政治或是经济的任何建议都会被视作意图干涉英国内政,尼克尔森离开伦敦的时间有点久,”他没说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在旁遮普做无冕之王做得太快活以至于失去了对贵族的警惕心,“他们不会允许一个可能与外国人达成联盟的人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
“但如果继续如此,”利维说:“恶魔们也要动手了。”恶魔原本就不是善于忍耐和宽容的品种。
“你可以回去告诉他们,事情已经了结了,”北岩勋爵说:“今晚肯辛顿宫就要举行晚宴了,我们都会参加——我想玛哪俱乐部会给出赔偿的。”
——
女王走进了房间,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尼克尔森也不例外,他今天看起来格外兴奋,面色通红,放下酒杯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按照惯例,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第一个走出来接受礼物的,维多利亚女王看了看众人,“北岩勋爵?”
尼克尔森已经向前走了一步,在听到北岩勋爵的名字时愣住了。
北岩勋爵走出行列,“陛下。”
“从今天起,先生,你暂代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直到我确定出合适的人选。”女王简单地说完,将礼物交给了北岩勋爵。
第四卷 降神会
第118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
“我的名字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男爵说。
蒸汽机车的车厢里,坐着三个人,他们都是我们熟悉的人,半恶魔利维.伦蒂尼恩,他的委托人银行家的幺子,出版社与报纸所有人大卫.阿斯特,还有男爵。
“如果我是一篇小说中的人物,”男爵愤愤不平地说:“至少也是半个配角了,可现在就算是一个走过场的小人物都有了名字,”他说的是奥利弗.帕克:“这篇小说的读者还一个劲儿地叫我男爵呢,你们知道整个伦敦有多少男爵吗?如果有一只鸽子飞过摄政公园,它排泄的污物至少可以砸到两个半男爵。”
“两个半?”
“有准男爵的说法嘛。”男爵说:“不过既然你已经和大卫互称教名了,那么你也应该叫我弗雷德里克才是。”
利维笑了笑,人和人是不同的,他拒绝了北岩勋爵的建议,就是因为就算他为外交大臣克拉伦登的儿子找到了他的私生女,并把她安然无恙地带回伦敦,他在对方眼中也只是一个穿着灰蒙蒙外套的东区人,这种比仆人,屠夫或是街面上的清洁工更令人鄙视的罪犯,是不值得他屈身相交的——相比起来,大卫.阿斯特就要天真得多了。
别以为恶魔,坏人就会喜欢同类,他们虽然不会对好人心慈手软,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更愿意和好人打交道——倘若当初大卫.阿斯特在踏入东区的时候,和其他不通情理的公子哥儿那样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话,他或许还是能用那枚大便士找到利维,但他浑身上下肯定剩不下什么,别说那匹马了。
笑完利维才说:“你在你的朋友中一定也是一个异类。”
“是啊,我是,大卫也是,”看发生过的事情就知道,大卫与查普曼女士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婚约,他们没有订婚,也没有婚书,所有的约定都在口头上,可大卫依然坚守着自己对未婚妻的承诺,即便要为此忤逆他的父亲,舍弃自己的性命,他都没有动摇过,而他的同龄人呢,他们还在忙于追逐妓女,赌博,狩猎,尽情享受青春,等到了需要进入政场或军队的时候,他们就去找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维多利亚时期,男性结婚的年龄往往会大过女性很多的原因:“不过我们都是次子和幺子,我们无需承担起长子的责任,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总会更低一些。”
男爵相当不以为然地说,他知道,若是他是长子,是爵位的继承人,肯定会有人会干涉他的交友,但既然他只是次子,就像是他的中间名——他的名字沿用了他的祖父的,但不是因为对他有什么期望,而是因为他的祖父就是次子,墨尔本子爵(第二代)威廉.兰姆的弟弟,威廉.兰姆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他的爵位就交给弟弟继承了,而詹姆斯,名字的含义就是替代者,次子就是在长子不不幸身故并且没有继承人的时候拿来替代的。
威廉.兰姆的弟弟原本就有一个男爵的爵位,不过我们这位男爵的爵位是女王陛下在墨尔本子爵离世后 顾念旧人而格外赐予的——附带一说,这就是距离女王近的好处了,君王的记忆力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差得让人无法置评。
“那么,”利维从善如流地说道:“ 弗雷德里克。”
男爵,不,弗雷德里克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事实上他和他的叔祖父威廉.兰姆也很像,属于那种容貌英俊,神采飞扬的类型,不然当初威廉.兰姆也不会以一个可以做女王祖父的年龄与年轻的女性统治者传出种种绯闻了,“你确定北岩勋爵不会突然要找你们吧。”他问的是两个人,但看得还是利维,毕竟大卫.阿斯特最被看重的还是他的出版社和报社,之前他作为女王的喉舌为分娩麻醉术建立起了不错的口碑,也获得了女王的嘉奖,但要说他能和弗雷德里克,还有其他俱乐部成员那样与恶魔以及其他针对英国与女王的邪恶势力作战,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与磨合。
“如果是其他事情,”利维说:“或许会,但这是——一场试炼,我不接受俱乐部的雇佣,不算是俱乐部的力量,他不会找我的。”
“女王陛下确实有那么一道旨意?”
“你可不要把它登载在你的报纸上,”弗雷德里克说:“是的,她先让北岩勋爵暂代了威灵顿公爵在玛哪俱乐部的位置,但她也宣布说,谁找出了杀害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并将其绳之于法,才有资格继承威灵顿公爵在玛哪的遗产。”
难怪这件事情北岩勋爵不会让利维插手了,利维毕竟是个半恶魔并且不在俱乐部的控制之下,尼克尔森肯定会虎视眈眈寻找北岩勋爵的任何一丝破绽,一个外人的介入只会引起其他首领与成员的不满,何况歌斐木俱乐部并不是没有半恶魔成员,勋爵也有值得信任的半天使可供驱使。
事实上,超乎后人意料的是,此时的人们对刺杀了达官显要的刺客并不怎么关心,遑论追究到底。
有些刺客若是被当场抓住,可能会被义愤填膺的群众当场打死(如果被刺杀的人确实很受民众敬仰),若是他逃走了,在没有监控,没有警察系统,没有详尽的身份信息的十九世纪,想要抓住他是很难的。这还是在他刺杀成功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即便他刺杀的是国王,若是没有成功,那么接受的惩罚也远不如一百多年前那么残酷。
就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女王曾经遭受过多次刺杀,但最严酷的惩罚也不过是流放。
比起之前刺杀国王的人,这些罪人可真是太走运了,要知道,过去刺杀国王的人,一概都是叛国罪,而叛国罪的罪人是要在遭受种种酷刑后才能被五马分尸,但在欧洲在文艺复兴时代时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自由主义思想,君主们也不得不开始展现足够的仁慈与豁达,女王的祖父乔治三世就曾经宽恕了一个刺杀他的女人,女王更应该温和与宽容——虽然这让她很不舒服。
何况就算有人愿意为公爵复仇,但刺客的源头也太复杂了,为了钱财,为了政治目的,为了权力,为了理念,甚至可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反对所有的统治者与管理者,还有可能是罹患了“弑君病”的普通人,他们杀死公爵可能就是为了出名和炫耀。
第119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上)
所以之前的两个月,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大臣,又或是民众,都没有将精力放在寻找凶手上,他们宁愿为威灵顿公爵筹备一场无比盛大的葬礼——有点讽刺,但符合这个时期人们的想法与观念。
“不过女王陛下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弗雷德里克说。
“习惯法,对吧。”利维的答案让两个人都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实际年龄远超过外表的半恶魔,他经历过的事情远比这两个年轻人要多——在罗马帝国尚未崩溃,现在的诸多
国家只是部落的时候,他们施行的法律就是习惯法,习惯法顾名思义就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譬如血亲复仇,在某些部落失去了首领,而首领的继承人不被众人接受的时候,那么其他的候选人,就可以用为首领或是部落复仇的方法来决出胜利者。
当然,在空白了两个月后,追查工作肯定艰难到了极点,但圣植俱乐部又不是还在雏形的警察系统,也不是义务大过权力的治安官,不管是尼克尔森,还是北岩勋爵,又或是其他人,只要能解决这个难题,他的能力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陛下也不喜欢尼克尔森吗?”大卫问:“支持他的人多不多?”
这个弗雷德里克倒是有所了解的,“女王陛下并不怎么喜欢他在锡克的所为,但他的支持者确实有很多,除了他出身诺福克家族——虽然很远了之外,很多人将他视作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英雄。”他皱眉,但也不太好评价,因为这里直接涉及到工业大革命后产生的性别问题——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譬如斯图亚特王朝以及汉诺威王朝早期,男性在外面种地,工作,打仗,女性在家里照料孩子老人,打理家务,这是如同上帝创造人类那样,是刻印在人们头脑中的法律,不容动摇,女性理所应当地应该服从与尊重自己的丈夫,这点从女王到女仆都没有什么区别。
亨利八世那样迫切地需要一个儿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自从工业大革命,也可以说是蒸汽大革命后,女性的地位就产生了变化,说起来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在马力惊人的蒸汽机介入到生产工作中后,女性在体力方面的不足就得到了弥补,还有纺织业的兴起,大量的女人涌入了工厂,她们努力干活至少可以养得起自己——男性工人当然会感到不满意,但他们也无可奈何。
因为他们工资微薄,已经没法养得起一家几口,他们也不能驱赶女工,因为老板不愿意,女工的工资要比男工低,而且善于忍耐,就算有什么不满也不容易引发暴动。
女性在有了工作之后,她们就没有必要为自己寻找另一个主人了,而男人们在苦恼的同时,对于恢复旧秩序的渴望就愈发迫切起来,这种渴望折射成现实生活中对男子气概的苛刻要求,相比起与动物,孩子并列的女人,男子总是被描绘为“理智、强壮、冷静”的形象,绝不软弱,绝不温和,他们凶狠地对待任何一个可能的叛徒——像是同性恋者,如果一个人被指认为是爱慕同性的人,他会被处以监禁与苦役。
而在国王们取缔了决斗之后,中上阶层的绅士们也逐渐认为,个人的暴力是一桩不体面的行为,他们的思想从上而下地让所有人受到了影响,那么,绅士们要体现自身的男子气概,要采取什么方法呢,很简单,那就是推崇战争中的“英雄
”——如今英国与外国几乎没有战争,除了殖民地,因此,如尼克尔森这样的怪物就应运而生,他在锡克越是残忍,越是暴虐,就越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喜爱与崇拜,这些人在国内也多得是。
他当然无法与威灵顿公爵相比,但与在反法战役后就寂寂无名的北岩勋爵,仍旧在锡克为女王陛下效力的尼克尔森当然更具优势。
这已经不是两个俱乐部之间的战争了,大卫露出了忧愁的神色,这将是好几个势力的相互争夺,他们当然希望北岩勋爵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但不到最后谁也说不好,不看他和男爵都被隔绝在外免得受到波及了吗?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的侄子是怎么回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呢,正是因为他的好友男爵弗雷德里克遇到了一件难事,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确实非常麻烦——我们都知道,弗雷德里克是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他的祖父继承了前者的爵位,但他的祖父本身也是一个颇为成功的外交特使,他的父亲相当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兄长接替了祖父的位置,现在在汉诺威公国担任大使,他结婚很早,所以已经有了一个男孩,正在威斯敏斯特公学就读。
这时候的男孩与少数女孩几乎都在公学就读,而且一个家族若是选定了一个公学,几乎所有成员都会在里面就读,而且公学的同学几乎就是天生的同盟,像是男爵和大卫.阿斯特,他们就是在公学认识,而后成为朋友的。
男爵的兄长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将自己的长子送入了他就读过的公学读书,所有的公学都是住宿制的,学院封闭,和修道院一样不接受家长探访,除非学生敢于冒险,不然在学期内也不被允许离开学校。
不过就在几天前,弗雷德里克接到了兄长的信件,他说,他的独子阿尔奇在学校里可能遇到了一些事故,这些事故可能与非常现象有关,他想到自己的弟弟就是俱乐部的成员,就将这件事情委托给他,请他去看看阿尔奇的情况,如果可能,给他一些帮助。
大卫和弗雷德里克都是公学毕业的,他们当然知道公学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象牙塔,成人社会中的风气也会影响孩子,具体表现就在公学中的男孩们会竭力体现与要求所谓的男子气概,老生对于新生,老师对于学生,没有一丁点儿温情脉脉的余地,阿尔奇是新生,入学不过半年,弗雷德里克一开始还以为他遭到了霸凌,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加入了一个降神会社团,并连续参与了几次仪式。”
第120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下)
说起公学,人们耳熟能详的可能是伊顿,哈罗或是温彻斯特,但威斯敏斯特同样古老而庄严,它的创建时间甚至比前三者还要久,在作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本笃会僧侣建立的一座教会学校时,还是十一世纪,1540年,著名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即便驱逐了修士们也没关闭学校,反而确保了它的正统性,1560年的时候,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成为了这座学校的庇护者,因此被认定为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创始人。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位置就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附近,从学校的广场,可以看到大教堂耸立的钟楼与绚丽的花窗,从西堤区,有蒸汽机车可以行使到距离学校大约三百英尺的地方——若是乘坐马车也不是不可以,但这里的三个人都是身体强壮,行动力强的年轻人(暂且将半恶魔估算在内),对于一些人所追求的传统与礼仪也不是那么在乎——他们到了车站,就跳下车,徒步走向学校。
既然在伦敦的市中心,你就别指望这座学校有多大了,比起坐落于距离伦敦二十英里的温莎小镇的伊顿公学,位于伦敦西北角十一英里的哈罗村的哈罗公学,还有更远的,距离伦敦整整八十英里,位于南部汉普郡的温彻斯特公学,它就在这座政治与权力中心的心脏地带——所以它只有结构紧密的三十座宿舍,只能容纳一千名学生,以及负责他们生活与学习的老师与职工,这里的职工连仅属于自己的领地都没有,他们和学生居住在不同的建筑里,但不能说是完全隔绝——威斯敏斯特狭小的空间实在没法和其他公学那样分割出学生宿舍区与教职工宿舍区。
他们抵达的时候恰好是在下午三点,学生们正在上课,不大的广场上只有寥寥几个修士和学者在缓慢地踱步,思考,前来迎接与陪同他们的校长秘书看上去忧心忡忡,但也没有催促他们的意思,而是如接待每个学生家长般地为他们介绍着学校内的建筑,大回廊,礼拜堂,主厅,庭院,宿舍,灰黄色粗糙石材为主体装饰的礼拜堂与主厅是最早的僧侣宿舍,现在是公共建筑部分,红砖白腰线,白门窗的则是在十一世纪后新增的部分,其他公学可以将学生按照年级分开,这里只有低年级与高年级两部分,还有一部分属于教师与职工。
公学学生是在十三岁入学,十八岁毕业,“这里属于新生到十二年级生,”弗雷德里克指着那两座看起来差不多体量的建筑说:“那里属于更高年级的学生。”他注意着利维的神色,这个混迹于东区的灰侦探,一个半恶魔,按理说这种地方不是他们会感兴趣的目标,但从利维.伦蒂尼恩的神色上来看,他并没有太多的好奇之色,不是不感兴趣,而是带着几分熟悉。
难道他也上过公学吗?弗雷德里克在心里说,事实上何止,利维不但上过公学,他还上过大学——或许他与其他半恶魔不同的地方就来自于他曾经长时间地浸润在人类的知识殿堂里,他或许并不能成为第二个瓦拉克(博学的大恶魔),但受教育无疑让他拥有了比其他地狱杂种更多的理智与自我,不过这就不是弗雷德里克,或是大卫需要知道的事情了。
半恶魔深深地吸着气,他善于从空气中攫取需要的讯息,这里没有多少恐惧的成分,也就是说,事故应当是在没有大范围地扩散时就被控制住了,但既然还需要圣植俱乐部出面,那么就说明还有一些棘手的后续没能解决。
他们在秘书的引领下一直走进了主厅的深处,也就是礼拜堂后方的耳室,这里被作为校长,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接待重要客人的所在,房间非常朴素,深色的半护墙板,白色的油漆,十字架和圣像,一个小小的讲道台放在房间角落,椅子环绕着圆桌,可能有些时候还会被用来讲道——这在教会学校时必不可缺的。
威斯敏斯特的校长鬓发灰白,但与利维熟悉的修士不同,他的着装更近似于凡俗人士,也就是说在整齐的四件套外加一件宽大的黑色罩袍,他上前来和三人握了手,在碰到利维的时候没有任何奇异的表现,不是他足够镇定,而是这位老先生的灵感并不强,比起修士,他更像是个学者。
他简单地感谢了歌斐木俱乐部愿意给予公学的帮助,然后就干脆利索地讲起了最近公学里发生的一些事情。
“现在这里有不到九百个学生,”说是近千个,但有时候也会不足,“都是一些活泼好动的孩子,他们大胆,鲁莽,喜欢胡作非为并不在乎后果,”校长说:“我不得不说,降灵会并不是其中最糟糕的一项活动。”
“我听说这里有降灵会社团。”弗雷德里克说,降灵会,在英国甚至整个欧洲,事实上都不能算是什么应当被取缔的非法组织,甚至在上层社会中相当流行——降灵会séance一词来自法语中“session”一词,来自古法语seoir“坐着”,但它的真实意思是人们聚集在一起倾听与加入另一个世界的讯息与生活,当然,教会是保持不赞同的态度的,不管怎么说,即便大部分降灵会都是在装神弄鬼,但次数多了,也可能在某次意外地打开地狱之门。
尤其是在有人突然生了病,见了血,甚至丧了命的情况下。
“这是违反宿规的,”校长说:“但总有孩子们想要尝试。”
公学中的社团我们可以看做俱乐部的雏形,有着相同喜好与观念的人聚集在一起,而要展示自身的魄力与胆量,在不能如中世纪的骑士扈从那样挥舞刀剑的现在,召唤幽灵并与其交流,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方式吗?
“他们召唤出了什么吗?”弗雷德里克问道,“还是出现了伤亡。”
“没有伤亡,暂时没有,”校长低声说:“但有两个人失踪了,一个是教士,一个是学生。”
“当事人还在吗?”
“在,他们是一个宿舍的。”校长说:“男爵先生,您的侄子正在其中,你要见见他吗?”
利维蹲在自己的小阁楼里,他才从赤足女子修道院回来,就下了一次地狱,从贝希摩斯那里弄来了北岩勋爵需要的消息,但他自己的问题呢,算是得到了答案也算是根本没有,作为蝼蚁的一员,他也值得暂时偃旗息鼓,除了更谨慎地观望外界的情况之外就没有做其他多余的事情,但是非似乎还挺爱纠缠着他的,没几天,黑窗户酒馆的里鲁就邀请他去“谈一谈”。
“伦敦的圣植俱乐部怎么了?”这次里鲁显然也没心情和他享受一番再说话了,他直截了当地问道:“我安插在伦敦西堤区的人几乎都没了,据侥幸逃出来的人说,他们遇到了大扫荡,俱乐部的人是在做什么?想要开战吗?”
圣植俱乐部建立起来的初衷,说实话,与其说是抵抗地狱带来的邪恶与污秽,倒不如说是对抗教会对权力的渗透与掠夺,那么多年下来,就像是西区与东区,也算是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无论是站在天堂的立场,还是站在地狱的立场,又或是以普通人为主旨,都尽可能地保持着一个平稳安宁的局面——至少对大多数人如此。
毕竟犯罪的人还是多于恶魔,俱乐部有时候也要雇佣恶魔,真的将恶魔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境地,他们也大可鱼死网破,毕竟恶魔被驱逐了顶多回到地狱,但若是恶魔在伦敦城内尽情肆虐,造成的恶劣影响可不是几个俱乐部可以承担的——其他不说,一百多年前的伦敦大火,还有不久前的瘟疫,总有人分析这个,分析那个,但知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都是恶魔做得祟。
“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利维说:“这几天我都在家里睡觉。”
“去找你的人类朋友,”里鲁刻薄地说,对于恶魔来说,将一个人类当成朋友,简直就是将一块面包看做亲友(虽然恶魔对亲友也不怎么样),除了嘲讽还是嘲讽,“问问他究竟想要干什么。”之前为了保护约翰.斯诺医生,他暂时允许歌斐木俱乐部通过他的领地,这笔账还没要回来呢,如果这次歌斐木俱乐部打算拿他立威的话,就别怪他 不客气了。
“我会的,我会的。”利维无奈地说道:“我马上去,今晚就给你回音。”
“最好别让我太失望。”里鲁冷淡地说,几乎于此同时,利维只觉得眼前一黑,就被直接扔了出去,一个恰好路过的小烟囱工看到了,指着他大叫:“这个人突然冒出来了!”幸好他身边的工头没那么好的兴致来研究一个人怎么跑出来的,他给了小烟囱工一个头槌,说了一句脏话,类似于操你之类的,也有可能不是脏话。
利维瞥了一眼那个小烟囱工,作为要爬到烟囱里清扫灰尘的小工,孩子不会长得太大,他连工头的大腿根儿都碰不到。
这就是东区,他心想,活见鬼,这里的人已经够倒霉的了,怎么还有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不是找东区的人麻烦,抱歉,”北岩勋爵说:“是尼克尔森,威灵顿公爵大人去世之后,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迟迟没有定下来,最近又有人提起,他应该回旁遮普履行他作为总督的职责——他不想舍弃旁遮普的总督位置,也不愿意放开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我想他是想要在圣诞节前促使女王陛下做决定——晚宴就在这一两天,他或许只是想要展示一下玛哪俱乐部在他手中所能发挥的威力……”
“确实威力强大。”利维讽刺地说,玛哪俱乐部的存在意义被尼克尔森弄错了,这个俱乐部距离女王最近,就是要发挥近卫军的作用,而不是征伐四方,当然,为了保证女王的安全,玛哪俱乐部的成员也确实是最强大也是最忠诚的:“他们居然也愿意听从尼克尔森的命令?”
北岩勋爵笑了笑,他居然还笑了笑!“不,原先有些人还是听喜欢尼尔尔森的,他们也不介意尼克尔森成为首领——在所有圣植俱乐部中,”他顿了顿:“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最荣誉性的,你明白我的话吧。”
“哦……”利维说。
“玛哪俱乐部的成员都是有爵位的,爵位都在男爵以上,十来个伯爵,两个公爵……”北岩勋爵说:“只有威灵顿公爵才能成为真正的首领,至于尼克尔森,他们可能只是在戏耍他,”他叹了口气:“贵族中这样的人很多,除非你能够拿出无法质疑的成就来压制住他,让他低头,不然只凭女王的一道命令,他们总有办法让你苦不堪言。”
事实上威灵顿公爵一开始的身份在伦敦的贵族圈子里也只能说是平平,他得到尊重和爱戴是在他战胜拿破仑之后,至于惟命是从,要等到他二次击败拿破仑,并获得八国元帅权杖之后了,至于他在玛哪俱乐部中的威信,也是在这几十年里积累起来的:“另外那些人之所以开始厌恶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他试图通过阿尔伯特亲王来影响女王。阿尔伯特亲王是德国人,他对于政治或是经济的任何建议都会被视作意图干涉英国内政,尼克尔森离开伦敦的时间有点久,”他没说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在旁遮普做无冕之王做得太快活以至于失去了对贵族的警惕心,“他们不会允许一个可能与外国人达成联盟的人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
“但如果继续如此,”利维说:“恶魔们也要动手了。”恶魔原本就不是善于忍耐和宽容的品种。
“你可以回去告诉他们,事情已经了结了,”北岩勋爵说:“今晚肯辛顿宫就要举行晚宴了,我们都会参加——我想玛哪俱乐部会给出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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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走进了房间,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尼克尔森也不例外,他今天看起来格外兴奋,面色通红,放下酒杯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按照惯例,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第一个走出来接受礼物的,维多利亚女王看了看众人,“北岩勋爵?”
尼克尔森已经向前走了一步,在听到北岩勋爵的名字时愣住了。
北岩勋爵走出行列,“陛下。”
“从今天起,先生,你暂代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直到我确定出合适的人选。”女王简单地说完,将礼物交给了北岩勋爵。
第四卷 降神会
第118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
“我的名字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男爵说。
蒸汽机车的车厢里,坐着三个人,他们都是我们熟悉的人,半恶魔利维.伦蒂尼恩,他的委托人银行家的幺子,出版社与报纸所有人大卫.阿斯特,还有男爵。
“如果我是一篇小说中的人物,”男爵愤愤不平地说:“至少也是半个配角了,可现在就算是一个走过场的小人物都有了名字,”他说的是奥利弗.帕克:“这篇小说的读者还一个劲儿地叫我男爵呢,你们知道整个伦敦有多少男爵吗?如果有一只鸽子飞过摄政公园,它排泄的污物至少可以砸到两个半男爵。”
“两个半?”
“有准男爵的说法嘛。”男爵说:“不过既然你已经和大卫互称教名了,那么你也应该叫我弗雷德里克才是。”
利维笑了笑,人和人是不同的,他拒绝了北岩勋爵的建议,就是因为就算他为外交大臣克拉伦登的儿子找到了他的私生女,并把她安然无恙地带回伦敦,他在对方眼中也只是一个穿着灰蒙蒙外套的东区人,这种比仆人,屠夫或是街面上的清洁工更令人鄙视的罪犯,是不值得他屈身相交的——相比起来,大卫.阿斯特就要天真得多了。
别以为恶魔,坏人就会喜欢同类,他们虽然不会对好人心慈手软,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更愿意和好人打交道——倘若当初大卫.阿斯特在踏入东区的时候,和其他不通情理的公子哥儿那样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话,他或许还是能用那枚大便士找到利维,但他浑身上下肯定剩不下什么,别说那匹马了。
笑完利维才说:“你在你的朋友中一定也是一个异类。”
“是啊,我是,大卫也是,”看发生过的事情就知道,大卫与查普曼女士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婚约,他们没有订婚,也没有婚书,所有的约定都在口头上,可大卫依然坚守着自己对未婚妻的承诺,即便要为此忤逆他的父亲,舍弃自己的性命,他都没有动摇过,而他的同龄人呢,他们还在忙于追逐妓女,赌博,狩猎,尽情享受青春,等到了需要进入政场或军队的时候,他们就去找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维多利亚时期,男性结婚的年龄往往会大过女性很多的原因:“不过我们都是次子和幺子,我们无需承担起长子的责任,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总会更低一些。”
男爵相当不以为然地说,他知道,若是他是长子,是爵位的继承人,肯定会有人会干涉他的交友,但既然他只是次子,就像是他的中间名——他的名字沿用了他的祖父的,但不是因为对他有什么期望,而是因为他的祖父就是次子,墨尔本子爵(第二代)威廉.兰姆的弟弟,威廉.兰姆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他的爵位就交给弟弟继承了,而詹姆斯,名字的含义就是替代者,次子就是在长子不不幸身故并且没有继承人的时候拿来替代的。
威廉.兰姆的弟弟原本就有一个男爵的爵位,不过我们这位男爵的爵位是女王陛下在墨尔本子爵离世后 顾念旧人而格外赐予的——附带一说,这就是距离女王近的好处了,君王的记忆力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差得让人无法置评。
“那么,”利维从善如流地说道:“ 弗雷德里克。”
男爵,不,弗雷德里克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事实上他和他的叔祖父威廉.兰姆也很像,属于那种容貌英俊,神采飞扬的类型,不然当初威廉.兰姆也不会以一个可以做女王祖父的年龄与年轻的女性统治者传出种种绯闻了,“你确定北岩勋爵不会突然要找你们吧。”他问的是两个人,但看得还是利维,毕竟大卫.阿斯特最被看重的还是他的出版社和报社,之前他作为女王的喉舌为分娩麻醉术建立起了不错的口碑,也获得了女王的嘉奖,但要说他能和弗雷德里克,还有其他俱乐部成员那样与恶魔以及其他针对英国与女王的邪恶势力作战,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与磨合。
“如果是其他事情,”利维说:“或许会,但这是——一场试炼,我不接受俱乐部的雇佣,不算是俱乐部的力量,他不会找我的。”
“女王陛下确实有那么一道旨意?”
“你可不要把它登载在你的报纸上,”弗雷德里克说:“是的,她先让北岩勋爵暂代了威灵顿公爵在玛哪俱乐部的位置,但她也宣布说,谁找出了杀害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并将其绳之于法,才有资格继承威灵顿公爵在玛哪的遗产。”
难怪这件事情北岩勋爵不会让利维插手了,利维毕竟是个半恶魔并且不在俱乐部的控制之下,尼克尔森肯定会虎视眈眈寻找北岩勋爵的任何一丝破绽,一个外人的介入只会引起其他首领与成员的不满,何况歌斐木俱乐部并不是没有半恶魔成员,勋爵也有值得信任的半天使可供驱使。
事实上,超乎后人意料的是,此时的人们对刺杀了达官显要的刺客并不怎么关心,遑论追究到底。
有些刺客若是被当场抓住,可能会被义愤填膺的群众当场打死(如果被刺杀的人确实很受民众敬仰),若是他逃走了,在没有监控,没有警察系统,没有详尽的身份信息的十九世纪,想要抓住他是很难的。这还是在他刺杀成功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即便他刺杀的是国王,若是没有成功,那么接受的惩罚也远不如一百多年前那么残酷。
就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女王曾经遭受过多次刺杀,但最严酷的惩罚也不过是流放。
比起之前刺杀国王的人,这些罪人可真是太走运了,要知道,过去刺杀国王的人,一概都是叛国罪,而叛国罪的罪人是要在遭受种种酷刑后才能被五马分尸,但在欧洲在文艺复兴时代时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自由主义思想,君主们也不得不开始展现足够的仁慈与豁达,女王的祖父乔治三世就曾经宽恕了一个刺杀他的女人,女王更应该温和与宽容——虽然这让她很不舒服。
何况就算有人愿意为公爵复仇,但刺客的源头也太复杂了,为了钱财,为了政治目的,为了权力,为了理念,甚至可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反对所有的统治者与管理者,还有可能是罹患了“弑君病”的普通人,他们杀死公爵可能就是为了出名和炫耀。
第119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上)
所以之前的两个月,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大臣,又或是民众,都没有将精力放在寻找凶手上,他们宁愿为威灵顿公爵筹备一场无比盛大的葬礼——有点讽刺,但符合这个时期人们的想法与观念。
“不过女王陛下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弗雷德里克说。
“习惯法,对吧。”利维的答案让两个人都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实际年龄远超过外表的半恶魔,他经历过的事情远比这两个年轻人要多——在罗马帝国尚未崩溃,现在的诸多
国家只是部落的时候,他们施行的法律就是习惯法,习惯法顾名思义就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譬如血亲复仇,在某些部落失去了首领,而首领的继承人不被众人接受的时候,那么其他的候选人,就可以用为首领或是部落复仇的方法来决出胜利者。
当然,在空白了两个月后,追查工作肯定艰难到了极点,但圣植俱乐部又不是还在雏形的警察系统,也不是义务大过权力的治安官,不管是尼克尔森,还是北岩勋爵,又或是其他人,只要能解决这个难题,他的能力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陛下也不喜欢尼克尔森吗?”大卫问:“支持他的人多不多?”
这个弗雷德里克倒是有所了解的,“女王陛下并不怎么喜欢他在锡克的所为,但他的支持者确实有很多,除了他出身诺福克家族——虽然很远了之外,很多人将他视作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英雄。”他皱眉,但也不太好评价,因为这里直接涉及到工业大革命后产生的性别问题——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譬如斯图亚特王朝以及汉诺威王朝早期,男性在外面种地,工作,打仗,女性在家里照料孩子老人,打理家务,这是如同上帝创造人类那样,是刻印在人们头脑中的法律,不容动摇,女性理所应当地应该服从与尊重自己的丈夫,这点从女王到女仆都没有什么区别。
亨利八世那样迫切地需要一个儿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自从工业大革命,也可以说是蒸汽大革命后,女性的地位就产生了变化,说起来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在马力惊人的蒸汽机介入到生产工作中后,女性在体力方面的不足就得到了弥补,还有纺织业的兴起,大量的女人涌入了工厂,她们努力干活至少可以养得起自己——男性工人当然会感到不满意,但他们也无可奈何。
因为他们工资微薄,已经没法养得起一家几口,他们也不能驱赶女工,因为老板不愿意,女工的工资要比男工低,而且善于忍耐,就算有什么不满也不容易引发暴动。
女性在有了工作之后,她们就没有必要为自己寻找另一个主人了,而男人们在苦恼的同时,对于恢复旧秩序的渴望就愈发迫切起来,这种渴望折射成现实生活中对男子气概的苛刻要求,相比起与动物,孩子并列的女人,男子总是被描绘为“理智、强壮、冷静”的形象,绝不软弱,绝不温和,他们凶狠地对待任何一个可能的叛徒——像是同性恋者,如果一个人被指认为是爱慕同性的人,他会被处以监禁与苦役。
而在国王们取缔了决斗之后,中上阶层的绅士们也逐渐认为,个人的暴力是一桩不体面的行为,他们的思想从上而下地让所有人受到了影响,那么,绅士们要体现自身的男子气概,要采取什么方法呢,很简单,那就是推崇战争中的“英雄
”——如今英国与外国几乎没有战争,除了殖民地,因此,如尼克尔森这样的怪物就应运而生,他在锡克越是残忍,越是暴虐,就越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喜爱与崇拜,这些人在国内也多得是。
他当然无法与威灵顿公爵相比,但与在反法战役后就寂寂无名的北岩勋爵,仍旧在锡克为女王陛下效力的尼克尔森当然更具优势。
这已经不是两个俱乐部之间的战争了,大卫露出了忧愁的神色,这将是好几个势力的相互争夺,他们当然希望北岩勋爵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但不到最后谁也说不好,不看他和男爵都被隔绝在外免得受到波及了吗?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的侄子是怎么回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呢,正是因为他的好友男爵弗雷德里克遇到了一件难事,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确实非常麻烦——我们都知道,弗雷德里克是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他的祖父继承了前者的爵位,但他的祖父本身也是一个颇为成功的外交特使,他的父亲相当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兄长接替了祖父的位置,现在在汉诺威公国担任大使,他结婚很早,所以已经有了一个男孩,正在威斯敏斯特公学就读。
这时候的男孩与少数女孩几乎都在公学就读,而且一个家族若是选定了一个公学,几乎所有成员都会在里面就读,而且公学的同学几乎就是天生的同盟,像是男爵和大卫.阿斯特,他们就是在公学认识,而后成为朋友的。
男爵的兄长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将自己的长子送入了他就读过的公学读书,所有的公学都是住宿制的,学院封闭,和修道院一样不接受家长探访,除非学生敢于冒险,不然在学期内也不被允许离开学校。
不过就在几天前,弗雷德里克接到了兄长的信件,他说,他的独子阿尔奇在学校里可能遇到了一些事故,这些事故可能与非常现象有关,他想到自己的弟弟就是俱乐部的成员,就将这件事情委托给他,请他去看看阿尔奇的情况,如果可能,给他一些帮助。
大卫和弗雷德里克都是公学毕业的,他们当然知道公学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象牙塔,成人社会中的风气也会影响孩子,具体表现就在公学中的男孩们会竭力体现与要求所谓的男子气概,老生对于新生,老师对于学生,没有一丁点儿温情脉脉的余地,阿尔奇是新生,入学不过半年,弗雷德里克一开始还以为他遭到了霸凌,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加入了一个降神会社团,并连续参与了几次仪式。”
第120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下)
说起公学,人们耳熟能详的可能是伊顿,哈罗或是温彻斯特,但威斯敏斯特同样古老而庄严,它的创建时间甚至比前三者还要久,在作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本笃会僧侣建立的一座教会学校时,还是十一世纪,1540年,著名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即便驱逐了修士们也没关闭学校,反而确保了它的正统性,1560年的时候,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成为了这座学校的庇护者,因此被认定为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创始人。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位置就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附近,从学校的广场,可以看到大教堂耸立的钟楼与绚丽的花窗,从西堤区,有蒸汽机车可以行使到距离学校大约三百英尺的地方——若是乘坐马车也不是不可以,但这里的三个人都是身体强壮,行动力强的年轻人(暂且将半恶魔估算在内),对于一些人所追求的传统与礼仪也不是那么在乎——他们到了车站,就跳下车,徒步走向学校。
既然在伦敦的市中心,你就别指望这座学校有多大了,比起坐落于距离伦敦二十英里的温莎小镇的伊顿公学,位于伦敦西北角十一英里的哈罗村的哈罗公学,还有更远的,距离伦敦整整八十英里,位于南部汉普郡的温彻斯特公学,它就在这座政治与权力中心的心脏地带——所以它只有结构紧密的三十座宿舍,只能容纳一千名学生,以及负责他们生活与学习的老师与职工,这里的职工连仅属于自己的领地都没有,他们和学生居住在不同的建筑里,但不能说是完全隔绝——威斯敏斯特狭小的空间实在没法和其他公学那样分割出学生宿舍区与教职工宿舍区。
他们抵达的时候恰好是在下午三点,学生们正在上课,不大的广场上只有寥寥几个修士和学者在缓慢地踱步,思考,前来迎接与陪同他们的校长秘书看上去忧心忡忡,但也没有催促他们的意思,而是如接待每个学生家长般地为他们介绍着学校内的建筑,大回廊,礼拜堂,主厅,庭院,宿舍,灰黄色粗糙石材为主体装饰的礼拜堂与主厅是最早的僧侣宿舍,现在是公共建筑部分,红砖白腰线,白门窗的则是在十一世纪后新增的部分,其他公学可以将学生按照年级分开,这里只有低年级与高年级两部分,还有一部分属于教师与职工。
公学学生是在十三岁入学,十八岁毕业,“这里属于新生到十二年级生,”弗雷德里克指着那两座看起来差不多体量的建筑说:“那里属于更高年级的学生。”他注意着利维的神色,这个混迹于东区的灰侦探,一个半恶魔,按理说这种地方不是他们会感兴趣的目标,但从利维.伦蒂尼恩的神色上来看,他并没有太多的好奇之色,不是不感兴趣,而是带着几分熟悉。
难道他也上过公学吗?弗雷德里克在心里说,事实上何止,利维不但上过公学,他还上过大学——或许他与其他半恶魔不同的地方就来自于他曾经长时间地浸润在人类的知识殿堂里,他或许并不能成为第二个瓦拉克(博学的大恶魔),但受教育无疑让他拥有了比其他地狱杂种更多的理智与自我,不过这就不是弗雷德里克,或是大卫需要知道的事情了。
半恶魔深深地吸着气,他善于从空气中攫取需要的讯息,这里没有多少恐惧的成分,也就是说,事故应当是在没有大范围地扩散时就被控制住了,但既然还需要圣植俱乐部出面,那么就说明还有一些棘手的后续没能解决。
他们在秘书的引领下一直走进了主厅的深处,也就是礼拜堂后方的耳室,这里被作为校长,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接待重要客人的所在,房间非常朴素,深色的半护墙板,白色的油漆,十字架和圣像,一个小小的讲道台放在房间角落,椅子环绕着圆桌,可能有些时候还会被用来讲道——这在教会学校时必不可缺的。
威斯敏斯特的校长鬓发灰白,但与利维熟悉的修士不同,他的着装更近似于凡俗人士,也就是说在整齐的四件套外加一件宽大的黑色罩袍,他上前来和三人握了手,在碰到利维的时候没有任何奇异的表现,不是他足够镇定,而是这位老先生的灵感并不强,比起修士,他更像是个学者。
他简单地感谢了歌斐木俱乐部愿意给予公学的帮助,然后就干脆利索地讲起了最近公学里发生的一些事情。
“现在这里有不到九百个学生,”说是近千个,但有时候也会不足,“都是一些活泼好动的孩子,他们大胆,鲁莽,喜欢胡作非为并不在乎后果,”校长说:“我不得不说,降灵会并不是其中最糟糕的一项活动。”
“我听说这里有降灵会社团。”弗雷德里克说,降灵会,在英国甚至整个欧洲,事实上都不能算是什么应当被取缔的非法组织,甚至在上层社会中相当流行——降灵会séance一词来自法语中“session”一词,来自古法语seoir“坐着”,但它的真实意思是人们聚集在一起倾听与加入另一个世界的讯息与生活,当然,教会是保持不赞同的态度的,不管怎么说,即便大部分降灵会都是在装神弄鬼,但次数多了,也可能在某次意外地打开地狱之门。
尤其是在有人突然生了病,见了血,甚至丧了命的情况下。
“这是违反宿规的,”校长说:“但总有孩子们想要尝试。”
公学中的社团我们可以看做俱乐部的雏形,有着相同喜好与观念的人聚集在一起,而要展示自身的魄力与胆量,在不能如中世纪的骑士扈从那样挥舞刀剑的现在,召唤幽灵并与其交流,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方式吗?
“他们召唤出了什么吗?”弗雷德里克问道,“还是出现了伤亡。”
“没有伤亡,暂时没有,”校长低声说:“但有两个人失踪了,一个是教士,一个是学生。”
“当事人还在吗?”
“在,他们是一个宿舍的。”校长说:“男爵先生,您的侄子正在其中,你要见见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