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51节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弗雷德里克的中间名也是詹姆斯,而这里的詹姆斯有着同样的意义,表示这是个次子,另外克拉克则是他们母亲的家族,这种做法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的时期也非常常见——这位詹姆斯先生年少有为,聪慧过人——他今年也只有十九岁,只比查理大两岁,但已经是个能被许多人承认的卓越学者了,他看见查理正从楼梯上下来,就向他颔首致意,“早安,查理。”
  “早安,叔叔。”查理说,他坐到餐桌前,一边为自己的杯子倒满咖啡,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有点陌生的亲戚,查理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回到萨里郡了,而詹姆斯为了学业和照顾父亲,一直留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但也不能说不熟悉,查理的父亲经常骄傲地提起他有个天资卓越的弟弟,并且发誓说他将来肯定能够成为一个大人物。
  “今天天气很好,”詹姆斯对麦克斯韦夫人说:“请允许我和查理一起出去走走吧。”麦克斯韦夫人闻言犹豫了一下,她不是被允许知晓内情的人,但作为伯爵之女,她也影影绰绰听说过一些事情,黑弥撒,献祭和诅咒在上层社会从来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那些贵族和官员为了一己私利什么都能干得出来,而他们的子女耳濡目染,做起事情来也是相当的不择手段,就连麦克斯韦夫人年轻的时候也吃过一两次亏,这也是为什么她愿意支持查理暂时休学,甚至转学的想法——比起前程,当然是性命更重要。
  虽然她说给丈夫的理由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但作为母亲,爱孩子的心才是真正让她倾向于往另一个方向发展的缘由。
  “可以告诉我你们要去那儿吗?”她客客气气地问道。
  “我们打算去拜访法拉第先生。”詹姆斯微笑着说:“我之前和他通过几次信,他是一位有着远见卓识的学者,如果能和他当面交谈,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那么查理不会打搅到你们吗?”
  “查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詹姆斯说:“何况法拉第先生还是他的老师。”
  麦克斯韦夫人看了看查理,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还做出了祈求的手势,不由得微微一笑,“好吧,好吧,”她说:“你们打算骑马,还是乘坐马车?我叫一个仆人陪着你们去吗?”
  “我们骑马,”詹姆斯说,“另外不需要人来陪了,我们能照顾好自己,你说呢,查理?”如果是克拉克或是吉尔福德这样的大家族就算了,他们总是豢养着很多仆人,就算少一两个也不是什么问题,麦克斯韦家只能支撑得起最基本的雇佣人口,也就是一个厨娘,一个贴身女仆(用来照看女主人和孩子),一个男仆(照料男主人和客人),一个马夫,负责照料马儿和马车,麦克斯韦夫人甚至没有雇佣园丁。
  要是他们带走一个男仆,不是麦克斯韦先生回来后没人使唤,就是麦克斯韦夫人没法外出,万一有急事那就太麻烦了。
  詹姆斯固然对这里不是很熟悉,但查理可以说是在这里长大的,尤其是他们要去拜访的是法拉第先生,法拉第先生就是在自己的家里教导那几个学生的,查理对路途很熟悉,“我们会回来用晚餐的。”詹姆斯保证。
  “如果太晚了,”查理兴致勃勃地说:“也可以留在法拉第先生家里,他们家里有很多房间,我经常留在那儿。”
  “你可不再是小孩子了。”麦克斯韦夫人说,但又担心他们在夜晚骑马会摔进水沟里或是遇到劫匪,“……我会让仆人去接你们的。”倘若仆人到了,法拉第先生依然坚持留宿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
  詹姆斯和查理还是乘上了马车,假若他们要在晚上赶路回来,马车毫无疑问地要比骑马安全多了。
  他们在启程的时候,路面上还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但只要几分钟,雾气就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悬挂在草木上的露水,这些闪亮的小玻璃珠在晨光下犹如钻石般的闪闪发亮,查理坐在长凳上,虽然姿态端正,但还是忍不住不断地向外张望,鸟儿,松鼠,偶尔经过的农夫都能让他眼睛发亮。
  詹姆斯想起昨晚他和兄长的谈话,不由得心想,对于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一事,这里唯一担忧的可能就只有他的哥哥,无论是麦克斯韦夫人,他的嫂子,还是当事人查理,都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或许是因为比起麦克斯韦,麦克斯韦夫人距离她的家族还不是那么远,查理也未必一定要走公学这条道路——他转念又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师长朋友,无需多言,他们对他的决定十分失望,但爱丁堡或许可以保证他在学业上的高歌猛进,但对于麦克斯韦这个姓氏来说毫无裨益,要踏进伦敦的名利圈,只有人们熟悉的那几座大学才有可能。
  更何况,要论起师资,教材,资金,爱丁堡大学也是无法与牛津大学相比较的。
  第161章 老爸的委托(中)
  法拉第先生出生在伦敦城郊的纽因顿,但在他凭借着出众的天赋脱离了原先的人生轨迹后,他就从纽因顿搬迁到了更远一些的坎伯里,后来他又为一名皇家科学院的院士工作,就从坎伯里搬到了法纳姆,后来他觉得法纳姆实在是一个很适合悠闲度日的地方,就在这里买了房子和一些土地,定居了下来。
  这里必须要提一提的是,法拉第先生是一个相当值得惋惜的人物——他来往的很多人都说,如果他没有在就读基督公学的时候发了疯病,他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名科学院的院士,而不是院士的仆人——是的,他出身贫寒,又不幸在攀升的道路上跌倒了,即便他离开公学后就渐渐痊愈了,并继续在数学,物理与化学方面展现了旁人难以比拟的天分,他也只能成为隐匿在黑暗中的助手和工人。
  只能说,在科研界中,人情和出身占据的比重还不是那么大,毕竟人人盯着的还是你的成绩。而且这种成绩会经过同僚与对手的一再审核,主持人还要演说,辩论,探讨,根本没法滥竽充数——所以法拉第先生哪怕在公开场合,身份只能是“仆人”,他仍然结交了不少好朋友,而这些不缺钱的好朋友虽然无法给予他相应的名誉,钱财总是还能给的。
  这些年的积累不但让法拉第先生能在法纳姆拥有一小块地产,娶妻生子,还能建起一座三层楼的大房子,这座白色的大房子不仅仅是法拉第家人们的住所,也是周边乡绅和学者们最爱聚集的地方,几乎可以被称作半个科学俱乐部,在房子前面有个废弃但结实的谷仓,也是法拉第教导孩子们的地方。
  “最先的时候先生只是在教导他自己的孩子,”查理说:“但后来他家的工人和农夫就请求他来教自己的孩子数数和读写,最简单的就行。”
  “法纳姆难道没有主日学校吗?”詹姆斯下意识地问道,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但还没有窘迫到如最底层平民的地步,小时候的他能上公学,等到兄长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后,他的大学学费和研究资金也不用担心了,他并不知道他和他的家庭还不算是最糟糕的,等等,应该说,能够让孩子接受教育,就不算是最糟糕的,因为真正穷困到了极点的家庭,不会允许一个劳力白白地在课堂上浪费时间和体力。
  萨里郡因为有着大片风景优美的丘陵与林地,愿意在这里置产的贵人也很多,所以以慈善为目的的主日学校,文法学校,国立学校也很多,但总也有些家庭不愿意或是无法承担孩子上学的费用,即便是只需要在星期六和星期天上学的主日学校也是如此,他们受不起一点风浪,但也很清楚,就算是庄园里需要干重体力活儿的园丁,马夫和木工,铁匠,也是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的。
  一开始只是法拉第先生自己的雇工,后来附近的孩子们都跑来了,麦克斯韦当然不需要吝啬那么一点学费,书本费,查理也不需要干活,但作为老师,以及一个曾经同样处在知识匮乏到几乎空白的家庭中的法拉第先生,他非常善于教导孩子,也不会过分地使用教鞭和其他体罚,他能做出最凶恶的事情也不过是将不爱听课,打搅到别人的小家伙赶出谷仓。
  很快,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也看到那座房子了,因为那座房子真的非常大,还有一座同样很大的谷仓,相比起来树篱围起来的庭院反而显得格外小巧,和麦克斯韦家一样,法拉第先生这里也没多少仆人,只有寥寥几个雇工,一个正在拾掇野草的园丁,也可能是帮工或是马夫,看到了辘辘向前的马车,歪着头打量了几眼,就大喊道:“是查理!”看来查理也不是第一次来了,查理这时候已经不再去关注窗外的风景了,他兴奋地整理了一下帽子和衣服,马车一停下,他就急不可待地跳下车,冲向门廊。
  詹姆斯跟在他身后走到门廊前时,就听见那位面容和蔼的夫人对他说:“他和一个新朋友在后面的花园里。”
  在冬日还未离去,春天尚未到来的时候,法拉第先生原本就乏善可陈的花园里就更没什么可看的了,要打理花园也是很费心力和钱财的,法拉第先生可能有,但他宁愿将钱花费在研究和教学上,他在焦黄深绿交杂的花园里摆了一张非常大的橡木桌子,上面布满了风雨侵蚀后的深刻痕迹,桌子边没有椅子,只有长凳,查理跑进去的时候,就听到了法拉第先生爽朗的大笑声,他似乎在和什么人交谈,但夹杂着一些查理也没法弄懂的单词,不过他很快就唱起了一首在英格兰很有名的童谣:
  “我赴圣地爱弗西,途遇妇女数有七,一人七袋手中提,一猫七子紧相依,妇与布袋装猫与子,几何同时赴圣地?”这并不单单只是一首童谣,还是一道数学题。
  “肯尼特先生?”查理惊讶地喊道,不错,坐在法拉第先生对面的人正是他在威斯敏斯特公学认识的教师利维.肯尼特先生,当然,还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一个类似于宗教裁判所教士的人物——说来查理还要感谢他和他的同僚,不然他早就被献祭给恶魔了,只是查理以为,离开公学后,他们应该就没有多少见面的机会了。
  “你好,查理.麦克斯韦先生。”利维说,一边在心里叹气。
  果然,曾经来到人世间,又因为他的缘故而只能短暂停留(献祭仪式没有成功)的老爸瓦拉克那里,这桩事还没掀过去,利维固然拿出了谈判的筹码,但说实话,这枚筹码也要很久之后才能兑现,恶魔等不了那么久,他现在就要更多的回报,利维送过去的半天使——虽然是个半天使,但就像是半恶魔和里鲁评价过的那样,半天使也是有等级的,这个半天使并不能让瓦拉克满意,他让玛门的小恶魔向利维传递了一个要求,也可以说是委托吧——把他的祭品拿回来。
  瓦拉克的祭品是谁?当然就是查理.麦克斯韦了。
  至于这枚鱼饵上挂着多少钩子,这并不是瓦拉克会去考虑的事情。
  第162章 老爸的委托(下)
  法拉第先生站了起来,他目光灼灼地打量了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一会,“麦克斯韦先生?卵形线 与多焦点曲线?气体动力?土星环?”
  这三个问题都是麦克斯韦曾经在书信中和法拉第描述和研究过的,“是的,”麦克斯韦摘下帽子,用一个学生对老师的尊敬态度鞠了个躬,“法拉第先生,是我。”如果说一开始,他被一位教授引介给法拉第先生的时候,他并不相信,一个居住在伦敦郊区的铁匠之子能够具有多少值得敬畏的学识,他甚至没有上过大学,连公学也是半途而废,他在学术界,唯一的公开身份就是“仆人”。
  但学术有一样好处,那就是才华与咳嗽一样无法掩盖,起初年轻气盛的麦克斯韦只是碍于情面才和法拉第通信,但往来几次后,他就发现,法拉第先生的品德与学识都如砂砾中的钻石一样闪闪发亮,无法忽视。虽然年龄悬殊,但很快地,凭借着在研究与教学方面的默契,他们很快成了一对忘年交。
  “怎么啦,”法拉第先生发现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一直盯着自己看,“和你想象的有什么不同吗?”
  “不,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詹姆斯有点激动地说,他毕竟还是一个年轻人——他确实曾经想象过法拉第先生的样子,事实上,法拉第的样子与那些他经常见到的年长学者完全不同,尤其是那些出身显贵的学者——法拉第完全是一副普通乡绅的模样,我们之前说过,此时的英国绅士即便在家里,没有客人,也要穿着整齐,法拉第穿着整齐了,但从每个地方都能看出他的随意与松弛,没有大外套,用了简易领结,衬衫上的条纹也不是那么直,一看就知道没有熨烫过,他头发全白了,几乎称得上蓬乱,就如同一本打开的书那样向着左右两侧分开,他的面孔也看得出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人——眉毛紧压着眼睛,垂挂着很大的眼袋,法令纹深的就像是有人在他脸上写了一个中国字“八”。
  他看人的时候,总是微微带着那种宽容的笑意,就像是一个暮年的老人看着顽皮的孩子似的,或许这里的人对他来说都像是个孩子。
  “我倒是没想到我的新朋友竟然会是这么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法拉第大声说。
  利维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詹姆斯,确实,麦克斯韦家的人都不丑,查理.麦克斯韦还在新生的时候就能被纳入观察范围,也要归功于他的皮象,那时候他可没显露出什么在古文学上的天赋,而当初吉尔福德伯爵的女儿选中麦克斯韦先生,他的容貌和举止也算是一个重要得分项,而詹姆斯呢,他的容貌更胜其他麦克斯韦一筹,他是那种典型的苏格兰少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头发茂密而光亮,任何人看了他都会心生好感。
  这时候法拉第先生已经站起来,和詹姆斯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又和查理拥抱了一下,然后他又向詹姆斯他们介绍了他今天的新客人,“这位是利维.肯尼特先生,”他说:“他听闻我在寻找一本古籍拓本,就把它带来了。”
  “你好,先生。”查理高兴地说,很显然,他还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利维,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利维俯身和他抱了抱,又和詹姆斯握了握手,詹姆斯的神情倒是有点犹疑不定,他不知道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内情,但比起在萨里郡无忧无虑地长大的查理,在贫苦与孤寂中(他的母亲早在他八岁的时候就离世了)艰难成长到今天的年轻学者,要比自己的侄子敏锐得多。
  “这是?”在桌边坐下后,詹姆斯也看到了正摆在桌子中间的资料册,他没有贸然翻阅,而是用眼神示意,“看吧,”法拉第先生说,他摸了摸口袋,想要拔出烟斗但还是忍住了,虽然这位肯尼特先生带来的都是拓本,但关联到公元前近两千年的文本,拓本也足够珍贵了。
  “啊,是斐波那契难题。”
  “不不不,”法拉第先生得意地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证明,这道难题可以被提前三千年之多,詹姆斯,”他说:“要知道有关于僧侣阿莫斯的传说,一直没能得到证实,但现在,我们有了,”他指指桌上的文件,“这位先生拿来的是拓本,但他也有原件。”
  ——留给利维的时间和空间不多,不说地狱的瓦拉克能有多少耐心。现在那位难缠的肯特公爵夫人正从莱宁根公国返回伦敦,莱宁根公国与英格兰间隔着一座海峡和两三个国家,即便现在有了蒸汽火车和蒸汽轮船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回来的,但一个星期肯定能,等到公爵夫人回到伦敦,肯定会为弗洛.哈斯廷斯的死亡大闹一场,若是她没能得到足够的安抚,或者说女王陛下拒绝了她的要求,这场波澜肯定会涉及到所有与之有关的人,利维不担心自己也在其中,他担心的是自己不在其中,毕竟之前他拒绝了尼克尔森的雇佣,谁知道那个赔了面子又折了一个半天使的家伙会不会损人不利己地做些什么?
  利维也不确定,北岩勋爵是否能够顶住压力,继续让他参与其中——说起来这件事情和他
  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他以伤势沉重为借口拒绝勋爵的时候,勋爵也没太在意,反而嘱咐他好好养伤……之后他不得不出尔反尔的时候,还是托了尼克尔森的福——半恶魔假惺惺地说,他着实放不下心,才在身体还未彻底痊愈的时候来看看能不能给勋爵一些帮助的……勋爵感动的要命,所以,如果情势需要,北岩勋爵很有可能让别人来接受这桩工作,还自以为是对他好哩。
  现在他总不能对勋爵说,他在这儿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老爸瓦拉克干活,为他收取祭品,所以不能离开——他也不是不可以铤而走险,在上百双眼睛下劫走查理.麦克斯韦——但今后他就别想在大不列颠待了,他知道北岩勋爵这种人,这种人能一厢情愿地对你好,但你要是背叛和欺骗了他们,他们可是能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第163章 乡村公社中的奇特思想(上)
  查理.麦克斯韦以及其家人已经被纳入了俱乐部的监视范围,这点萨里郡的吉尔福德伯爵可能已经知晓了,但出于一种谨慎或说是自私的态度,他没有提醒妹妹,而作为一个家庭中的女性,曾经的诺斯小姐(诺斯是吉尔福德伯爵的姓氏)现在的麦克斯韦夫人,也对其中的内情不甚了了——不过在法纳姆,这个家庭的周边,肯定多了不少游客,神父或是商人。
  利维的起步略微有点晚,但没关系,恶魔如何能在人世间行走自如,还不是因为祂们有着很多人类所渴望的东西?一些东西甚至在当时并不具备价值,就像是利维手中的古埃及纸草书,这本纸草书若是放在几个世纪后,肯定会被珍而重之地藏在恒温恒湿的保险箱里,只有拓本可以摆在玻璃画框里供人参观阅读,现在么——没错,埃及虽然还未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但也差不多了——埃及曾经获得过英国的支持,但在野心勃勃的雄主阿里的统治下,埃及的迅速扩张就引起了英国人的不满与忌惮,他们转而支持埃及当时的宗主国奥斯曼,最终英埃开战,毫无疑问,埃及得到了一场预料中的惨败,而在年迈的阿里死去后,他的继承人又是一个像是从模子里套出来的纨绔子弟,他对治理国家毫无兴趣,一心只想要享乐。
  英国以及欧洲的冒险家得以大批地进入埃及,测绘,探勘,掠夺,他们用炸药炸开金字塔,不但将法老、贵族们的陪葬品搜刮一空,还将他们的尸首,也就是木乃伊堂而皇之地以展览与研究的名义搬运到英国——在颜料里,一种颜料名称被称为木乃伊棕,就是木乃伊的粉末制作的,还有一些绅士与淑女们,将木乃伊视作一种可以治疗各种疾病的特效药,他们会举办一场宴会,然后当场从木乃伊身上刮下粉末混酒吞服。
  所以有时候利维也会觉得,地狱和人世间的差别也不是那么大。
  曾经的最高统治者甚至不能保证自己死后不会沦为颜料和草药,纸草书就更不能了,这本纸草书之所以能这样完整的保留下来,还是因为它是从一个古埃及僧侣,也可以说是祭司的墓穴中发现的,这本纸草书在今后会被命名为《知暗黑物》,现在只是一本不知名的古老文本,但可以确定它的存在时间,因为这位阿莫斯僧侣服侍的法老正是安特伏四世,这位法老留下了不少珍贵的宝物,他的壁画与随葬文书里也都有阿莫斯的记载。
  詹姆斯在桌边坐了下来,他和此时的大部分人那样并不在乎这件东西作为文物的价值,毕竟从埃及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何况这也不是英国乃至基督徒的,虽然作为历史的勒石,纸草书存在的时间远远大于基督徒们尊崇万分的约柜和圣杯——但既然此时英国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埃及人不过是闭关守国,苟延残喘的可怜人,他们的东西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纸草书上理所当然的都是埃及的象形文字,不过利维早就把它们翻译了过来,法拉第虽然看不懂,但有个同样对古埃及文字有所研究的朋友做了担保,这确实是纸草书上的内容,詹姆斯举着那张纸,上面写着一道令他倍感熟悉的数学题:“在7间房子里,每间都养着7只猫;在这7只猫中,不论哪只,都能捕到7只老鼠;而这7只老鼠,每只都要吃掉7个麦穗;如果每个麦穗都能剥下7颗麦粒,请问:房子、猫、老鼠、麦穗、麦粒都加在一起总共该有多少数?“
  那首与这道题目相类似的英国古童谣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有的,但所有对数学感兴趣的人都知道,早在1202年,著名的斐波那契就在他的算盘书里写了这样一个问题,“7个老妇同赴罗马,每人有7匹骡,每匹骡驮7个袋,每个袋盛7个面包,每个面包带有7把小刀,每把小刀放在7个鞘之中,问各有多少?”
  而斐波那契的这道题目,就有当时的人提出过,与古埃及人的某个数学题十分类似,因为有这样的记载,数学界中一直争论不休,法拉第这样高兴,并不在题目本身,而是在数学的诞生显然又跃升了一个惊人的高度,这道题目不是在十九世纪提出的,也不是在十三世纪提出的,它最早出现在公元1700年前!
  “每个数学家,每个对数学充满向往的人都应该为它干一杯!”法拉第兴致勃勃地说,他说到做到,一边将纸草书与拓本收起来(亏他还记得),一边从旁边的厨房里亲自端来了麦酒和杯子,他们一起痛饮了好几杯,然后法拉第提议说,他们应该将这本纸草书带到公社去,让其他人也能感受到同样的快乐,这点无论是麦克斯韦们还是利维都不会拒绝。
  公社距离法拉第先生的宅邸只有几百英尺的距离,他们甚至都没用马和马车——公社是一位曾经居住在这里但又搬迁到伦敦去的居民捐赠出来的,是一座扁平的大屋子,值得赞赏的就是有着很大的门厅和客餐厅,虽然没有多少房间,但作为公用设施,没多少人会在这里住宿,只要留出给仆人和管理者的就好。
  麦克斯韦先生曾经抱怨过法拉第先生总是把查理带到公社去,但麦克斯韦夫人的想法才是对的,相比起伦敦有着种种严密规则与推荐制度的俱乐部,公社要宽容多了,你在这里可以看到萨里郡法纳姆镇的所有人,农夫,工匠,商人,乡绅,神父,军官,还有法拉第这样的学者,当然,这里的农夫和工匠也是家资充裕,人口旺盛的那种,而且往往在各自的村庄里都有着很大的威望。
  “你好,查理!”
  “你好,法拉第先生!”
  人们纷纷给他们打着招呼,个个都显得又亲密又快活,半恶魔跟在查理身后,注意着每个人的姿态与神情,他所能拿到的情报里,就有一条有关于公社的消息。
  与预言有关的消息。
  第164章 乡村公社中的奇特思想(中)
  亵渎,罪孽,当玛利亚嬷嬷的预言中有了这两个字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以为,这是指恶魔,地狱或是其他悖逆教义的罪行,但就如利维所推测的,最大的罪孽永远不可能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最不可饶恕的只有一样,那就是不信。
  利维当然就是今晚的主角了,法拉第先生高高兴兴地向他介绍了在场的人,也向在场的人介绍他,或许是巧合,今天这里坐着不少可敬的学者,他们其中也有对古文字与历史颇有研究或是感兴趣的人,立即与利维兴致勃勃地攀谈起来。如果他们要讨论数学,物理甚至化学,半恶魔都不免会感到为难——他虽然接受过教育,也足够聪慧,但作为地狱的种子,他和半天使一样,是不被建议靠近科学的,原因我们也都清楚,自从人类开始启智之后,科学就在不断地蚕食信仰的力量。
  别看宗教总是在尽力挽尊,譬如他们总是说,某某哲学家,数学家,科学家,即便在平日里总有对教会以及教会代表的天主有不尊敬的言论与行为——这些人总是对一切怀抱着质疑与探究到底的态度——总是让教会很难堪。但在临终前,他们终于感到懊悔了,他们在虔诚的教士面前痛哭流涕,为自己的罪行忏悔,不仅如此,几乎每个人都表示,要坚决地推翻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
  且不说在临终祷告的时候,教士们为了避免将死之人的秘密被别人听取,肯定要将所有人都赶出房间的,死者最后时刻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全凭他们的一张嘴,就说教会这样斤斤计较,百般宣扬,而不是一笑了之,只怕他们自己心中也怀着一份恐惧吧——这或许也是从中世纪后教会逐渐撤下这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坚实屏障的原因。一来是神权终于在王权与人权前低下了尊贵的头,教会的权威已经不足以消弭所有的眼睛,耳朵和舌头;二来就是教士们也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们所坚持了上千年的教义与史学并不是虚假的,它们不但真实存在,甚至超越了人们的想象。
  所以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抑是他们的后代,都会下意识地避开这些新理念,新思想,天使与半天使最坏不过堕落的速度加快,恶魔的子嗣就麻烦了,就像是利维,他只是稍稍越线,就引来了他在地狱的老爸瓦拉克——不过有时候利维也会想,作为自诩博识多才的瓦拉克,若是有人召唤他,向他询问一道难解的数学题,或是询问物质的构成,他该怎么回答呢?
  利维一边在心里腹诽着难怪瓦拉克的脾气越来越坏了,作为一个以智慧为傲的恶魔,倘若真的碰上了这么一两个固执的学者,因为无法完成他们的要求而灰溜溜空手回地狱的话,他的那些对头可不会因为不可改变的主观原因而放弃嘲笑他。
  但若是瓦拉克真的去学习和研究了……半恶魔不禁打了个寒颤,他已经尽力不去碰触那些禁忌了,但随着人类对未知的探索越来越深入,想要完全不沾染可真是不太容易,有时候,他都要强行毁坏自己的思考能力,才能避免发生更可怕的事情。
  幸而法拉第先生已经说明了,利维.肯尼特先生并不是一个数学家,他只是机缘巧合,听说法拉第正在寻找一本古埃及学者撰写的书籍,才从伦敦来到这里的,“那么,肯尼特先生,”一位语言学家高兴地说道:“您是对埃及文字有一些研究喽?”
  古埃及,曾经是一头命运多舛但寿命悠长的庞然大物,不过早在凯撒征服埃及之后,它就已经死了,之后不过是外来者在巨兽的尸骸上搭建起来的简陋框架罢了,它的文字,法律,人文风情全都被埋葬在了炽热的风里,厚重的沙子里,石砖砌筑的金字塔里,而那些名为冒险家实则盗贼的人来到埃及后,他们的眼睛里只能看见金子,宝石和木乃伊,至于这个古老文明最为珍贵的东西,反而被他们丢入了尼罗河湍急的水流,随着泥浆与草叶一同流向了浩瀚的大海,再也无从查找。
  等到学者们真正开始正视这个古文明的,还要等到拿破仑的军队在开罗发现了方尖碑,而后又有法国人在罗塞塔发现了玄武岩石碑,因为石碑上刻着古埃及象形文字,古埃及通俗体文字和希腊文,学者们才能恍然大悟,古埃及是有文字的,那些在草叶上,在壁画上,在棺木上奇形怪状的图案就是他们的文字。
  不过这个发现距离现在也不过五十年,学者们对这种文字的研究还不是那么深刻,何况站在教会的立场上,他们更希望人们去研究希腊文,希伯来文与古拉丁文,古埃及人信奉的是多神,也就是基督教教会们一致排斥的异教神灵,并且从未皈依过,当然,毕竟在最后一个法老死去的时候,基督教还不存在呢,那时候只有摩西创立的youtai教派。
  更不用说,若是承认了古埃及文明,那么基督教的很多说法就很难自圆其说了——古埃及的历史可是可以一路追溯到公元前三千年的!
  “只是有些好奇。”利维说,几乎所有的半恶魔都可以在语言方面做别人的老师,因为地狱中的恶魔与天堂中的天使都有一项最基础的能力,那就是可以用任何语言说话,也能阅读和书写,他们的后代至少可以理解话语中的意思,阅读和书写需要学习——举个例子,就像是一个法国人,一个德国人,一个英国人同时说“苹果”,半天使和半恶魔都能明白,也能说出这个字,但要他写出苹果这个字,或是从书本里找出来,那就需要学习,只不过学习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现在是没人说古埃及语了,但炼狱既然有维吉尔这样的古希腊学者,当然也会有古埃及学者,哪怕他们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但还是有的。
  那位先生再度打量了一下利维,已经有些明白了,学习从来就是一桩昂贵而又长期的买卖,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根本没法让孩子接受教育,所以在如主日学校慈善学校这种向中低阶层普及的学校扩散之前,能够在研究方面有所建树的几乎都是贵族。
  譬如著名的费马大定理,提出者皮耶·德·费马,父亲不但富有还是当地的执政官员,他的母亲出自穿袍贵族,他自己也通过婚姻取得了爵位,自己还是一个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