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59节
“这里的异教徒会攻击教堂吗?”
“不。”总督的半恶魔遗憾的说,“不会,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与不同的神明共存,就算不习惯,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基督教并不被印度人棘手,没有侵占到本地人的利益。所以无论是祭师还是苦修士,都对这座外来人的庙宇不以为然,随便他们站在那儿祈祷吧,他们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我猜,更多的还是因为我们有枪和火炮。”半恶魔笑道,“对了,我们快到了。”
总督的府邸是一座占地面积广大的白色建筑,座落在城外,距离城区中心很远,这点与伦敦人的喜好不同,但想到那些吵吵嚷嚷又发臭的印度人和牲畜,这个选择倒也不奇怪。
最初的时候,东印度公司来到这里,并没有明确的要在这里长期定居或者是迁移来更多的移民,他们要么借住在王公的府邸里,要么只修建很小的聚居点。
直到后来,东印度公司以及他身后的英国渐渐成为了一个庞然大物,东印度公司才将其他势力驱赶出去,开始正式审视这片浩瀚的国土,他们建造了堡垒、码头、蒸汽汽车车站和轨道,还有教堂,最后就是提供给东印度公司主要成员以及军官们的住宅。
这些住宅和他们刚才看到的教堂那样也有着环绕在住宅外的廊房,有些属于军官,有些属于法官、收税官以及东印度公司的专员。
总督的府邸更是在廊房内还增设了一道围墙,来拜访他的人要进三道门。
这里的住宅丝毫不用考虑用地问题。这片广阔的土地已经属于他们了。所以只要有这个能力和意愿,一座住宅有几十个,甚至一百多个房间都是司空见惯。
“还有一个原因,英国人认为印度人太过肮脏,落后,浑身带着臭气与疾病,还有虫子,所以需要将住宅建造在印度人的城市之外,还要加多门禁……现在的伦敦怎么样?”
“不久前才爆发过大瘟疫,泰晤士河到了冬天都臭得叫人作呕,你觉得呢?”
总督的半恶魔大笑起来。
这里的总督,也就是曾经的尼克尔森将官邸建造在一处高坡上,最外的廊房上走动着警惕的锡克人,他们包着头巾,身躯粗壮,眉眼漆黑,他们通常就住在下方的屋子里,只需要一声呼喊,就能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加入到保卫这座建筑的战斗中。
马车直接驶入了第一道和第二道门,穿过第三道黑铁鎏金的铁门,外面的喧嚣与灰尘似乎就立即离他们远去了。这里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碧绿的灌木丛,色彩各异并且气味芬芳的花朵。
阳光下,白得耀眼的住宅前,有一个碧波荡漾,足以行船的巨大水池,水池的边缘和底部,以及侧面全都是深绿色的大理石,水池中央是一个青铜鎏金的人鱼雕像。雕像手中捧着的贝壳,不断的流出清澈的水流,迎风而来,可以嗅到隐约的没药和檀香的香气,很显然,有人在其中撒入了香料。
总督率领着家人迎接他们,毕竟从名义上来说,北岩勋爵是女王特使,并且肩负着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
而这个任务的来源——虽然不能说是总督的失职,但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他在阿姆利泽,在锡克教的中心,监督那些锡克帝国的遗民,以及最后一个继承人的母亲,原本就是他的职责,他们在伦敦行动,他居然一无所知,这让女王深为不满。
如果他不是东印度公司一力举荐的人物,现在阿姆利泽就要迎来另外一个总督了。
有这么一层原因,在接待北岩勋爵与随员的宴会上,总督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与之前的尼克尔森不同。他有这一张圆胖的白脸,留着一撇八字胡,至少在面对北岩勋爵和利维的时候,他笑容可掬,满怀热忱。无论从用词还是姿态上都挑不出一点错来。
他给他们准备了盛大的宴席。现在的宴会虽然没有邀请太多人——毕竟北岩勋爵是为了执行女王的秘密任务而来,但也保证了在这座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全都集聚一堂。
宴会的菜肴与酒水多么精美,多么昂贵,就暂且不提了。在宴会将要结束的时候,总督甚至站起来说,按照东方的习俗,客人所用的杯碟碗盘都应当作为一份礼物,让他们带回家去。在这里,他也要履行这么一次主人的义务,希望大家能够不吝接受这份微薄的好意。
谁会不接受呢?利维拿起面前的一个盘子看了看,这是纯银的盘子,纯金的叉子,象牙的酒杯,水晶的小碗,虽然跟着北岩勋爵过来的俱乐部成员都有一份不错的家底,但听到这席话时,还是不由得微微动容,其中最为奢侈的一只金盘子,镶嵌着红蓝宝石,篆刻着精美的花纹,拿回家去,甚至可以作为一只传家宝一直流传下去,这份礼物不可谓不重,不由得让人怀疑起这位总督的用意。
第516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8)
新总督与尼克尔森完全就是两种人,还是那种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两种人。
尼克尔森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疯狂残酷,野心勃勃。照理说,像他这样的年纪和出身能够做到一地总督已经算是一桩相当值得人们艳羡的事情了。但他并不满足,他更想要留在伦敦,留在女王陛下的身边,成为出入宫廷与议院的达官显贵,而不是在短暂的述职后,就要回到印度,继续与那些有着黝黑皮肤的猴子长久待在一起的野人。
或许正是因为心中的这份不甘时刻犹如野火一般焚烧着他的胸膛,他才会从一个虽然性情暴戾但还有这几分责任与勇武的军官,变成了一头野兽。他在旁遮普如何冷酷无情的对待那些当地人,在伦敦就如何对待那些他认为的下等人,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对于他来说,无论是印度的土著居民,还是伦敦的妓女,都只是被他用来发泄怒火与愁闷的工具。
而这位新总督呢,他就和大部分被派遣到印度的军人或者是商人那样,充满了随遇而安的乐观精神,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对权力的欲望不如尼克尔森那样急迫与汹涌。
北岩勋爵显然并不适合与这种人打交道,他数次想在宴会上向主人提起有关于锡克大君之子杜利普辛格的事儿,却总是被他岔开。
“先生,我们正在举行一场欢乐的欢迎宴会,暂时就不要提这些事情了。您知道吗?”总督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了一大块蜂蜜果仁蛋糕,用勺子挖了一大口,放到嘴里,吞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这里的土著没什么可取的地方。他们愚昧,暴躁又懒惰,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什么样的精神?”利维问道,总督赞赏地看了他一眼,毕竟如果北岩勋爵这边的人都冷冰冰的不接话,他也很难将之后的话说下去。
“当然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悠闲态度喽。事情总是做不完的,你今天做了这件事情,明天就要做另一件事情,你就算明天能够将那件事情做完,难道后天就不会有新的事情来找你吗?既然如此,何不将今天,明天和后天的工作全都抛在一旁,只要它们没有急迫到你不去做就会死,就不妨等上一等。
何况过于匆忙,总是会让人忘记观看路上的风景,也会让他因为无暇顾及脚下而被绊倒,反而会耽搁工作的进度。
何况我们是在印度,不是英国,英国的法律和人情风俗都不再适合这里——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慢慢的了解它,了解它,然后才应该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这里的事情和人。”
北岩勋爵气得一瞬间说不出话来:“现在就有一桩必须马上要做的急事。”他焦虑万分,他们必须在锡克人推出着他们的国王之子,宣称锡克帝国复辟之前找到这些人,然后带回杜利普辛格,再将那些叛国贼一个不留的吊死在绞刑架上。
但就算是他拿出了女王的手书来威胁,这位胖胖的新总督还是那副漫不经心无所事事的模样。而这次又与上次他带回杜利普辛格不同。
上次他知道杜利普辛格就在尼克尔森的军营里,何况一个浅褐色皮肤的男孩在都是白人的地方,总是很好找。再加上那时候,尼克尔森还没有回到他的旁遮普,他又是女王特使,做起事情来,简直如同擦了油的轴承那样顺畅。
现在就算是即便他找到了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询问此事,那人也只是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并不愿意多说,他甚至建议北岩勋爵听取总督的建议。“你可不要小瞧了他,”他面色严肃的说道,“并不是所有狗都会在咬人之前叫一声。他是东印度公司推举的。而在这之前已经在印度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原本只是个小职员,却能一路攀升到这个位置,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吧,就算这桩工作完成的不够完美,有他在这里,女王陛下也不会对我们太过苛责。”
“你就用这样的态度来回报女王陛下的信任吗?”
听他这么说,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就笑了起来。“北岩勋爵,这是因为你几乎没有离开过伦敦的关系。之前你还在军队里待了很长时间,你的老师是可敬的威灵顿公爵,而威灵顿公爵又可以说是女王陛下的引导者之一。他看待女王陛下,像是在看待一个君王,但更多的还是现在看待一个可爱的后辈,他的看法不可能和女王真正的子民一样——你似乎也继承了他那些古怪的念头。
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你,你绝对不如我们更了解女王陛下。对于这位陛下,有些时候过于殷勤,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抛下那句话就施然然离开,完全不顾北岩勋爵心中的难堪。
相比起北岩勋爵的焦躁,利维此时倒是已经猜到了一些可能,但他没有告诉北岩勋爵。自从北岩勋爵说过,他对权力没有欲望后,他就被半恶魔排除在了可以合作的盟友之外。一个无所求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无论你提出怎样的条件,给他揭开了怎样的真相,又或是为他铺设了怎样的坦途,他都有可能随时随地地出卖你——为了他心中那个虚无缥缈的理想。
你又不知道他有什么理想,而那个理想究竟是什么,就算你知道了,他也可能会在下一刻改变。
当北岩勋爵看向他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手势:“稍安勿躁,先生,稍安勿躁。我们毕竟是外来者,这里的人,或许有些不欢迎我们,这也正常。”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何况或许那位总督先生正以此为乐。”
“以此为乐?”
“对啊,有些人就是这样的恶劣,他明明知道你想要什么东西,想要做什么,偏偏就不给你,也不为你指一条路出来,他就喜欢看着别人犹如一只没头苍蝇似的乱跌乱撞,吃了许多闭门羹,却还不明所以的样子。我们来了几天了?才第三天,先生,别着急。”
“或者我去和他谈谈。”
“但谈谈的结果未必能够如你所愿。”
“你没法说服他吗?”
“先生,有些人是非常固执的,而且他已经身为旁遮普的总督,根本无需在意那些权利与金钱,就算他在乎,他所要的,你能给他吗?不可能,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迎合你呢?”
半恶魔微笑着说道,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些让北岩勋爵不舒服的东西。仿佛在说:看啊,我早就说过,你应该争取更大的发言权,更多的权利,更多的钱财。如果你那么做了,或许你来到这里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个毕恭毕敬,无命不从的总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这里被他当做一个猴子般的戏弄。
第517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9)
北岩勋爵侧过脸,“我会和他谈谈。”他坚定地说。
北岩勋爵和总督谈得怎么样,利维没关心,反正这肯定又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挫败。
总督先生简直就是一只在沸腾的油里翻腾的肉丸子,闻着香气扑鼻,看起来也没什么威胁性。但你想要吃它,你就会发现捞不起来,也抓不住。
“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在北岩勋爵满怀怒意地回来后,利维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那也别去了,就待在旅馆里听听音乐,看看书,欣赏欣赏舞蹈。”这座旅馆里经常有印度女人进来跳舞,有时候只是从客人这里拿点赏钱,有些时候则会跟着客人去他的房间,勋爵可能不会享受第二种娱乐,但是第一种娱乐应该还是可以的,即便只是怜悯,给这些女人一些钱。
“这样可以吗?”
“你以为呢,他第一天就和你说了,你要做出他想要的姿态来——这是他给你的下马威,他不是尼克尔森,他比尼克尔森更棘手,你在乎的东西他不在乎,这就是最要命的地方!但只要你按照他的话去做了,你投降了,他就会称心如意,愿意施舍给你一点好处了!”
北岩勋爵沉默不语。最后,他虽然没如利维所说的那样去照顾舞女的生意,但也强迫自己安下心来开始欣赏这一片,完全陌生而又带着浓重异域风情的城市,这里和伦敦完全不同,虽然那些公寓、银行、码头和车站都是英国人建造的,但在用色上和装饰上都有着不小的区别。该如何描述呢?它就像是一大块泥胚,在粗略的内在外用了昂贵的涂料,将它涂抹的色彩缤纷,引人注目,远远一看就能叫人赞赏。
可等你走近了,你就能看到色彩的粗陋不堪,手法的拙劣可笑,同时还散发着一股叫人不适的腐臭气息。
但半恶魔的提议是对的,他这样度日如年地消磨了两天。第三天的下午,总督就递来了一封信件。信件是一个印度仆人送来的,他跑得气喘吁吁,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香料味,他打扮成了英国邮递员的样子,带着小圆筒的帽子,穿着合身的制服,长裤,外套衬衫都没缺,只少了一双鞋子,对,他赤着脚,并且将裤腿挽的很高。
但这也有情可原,毕竟外面的街道上布满了尘土与粪便。伦敦的街道也有一段时间状况非常的恶劣,但自从有了抽水马桶和上下水设施,至少这些臭哄哄的东西可以被排入泰晤士河,而不是堆积在街面上,只有东区的一些码头和公寓的巷道间还有着这样的状况。
印度则不同,哪怕这里的道路也用了水泥、石板、石砖或者是鹅卵石(这里的人似乎永远那么随心所欲),但这里并不存在禁止随地便溺的法律。就算有这样的法律,你也没有办法控制得住街面上的任何一个人,还有他们的牛。这些圣牛昂首阔步的走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翘起尾巴,叉开双腿来一泡尿或者是一泡屎。
北岩勋爵曾经亲眼看到过,当这头牛撒尿的时候,许多印度人冲上前去,接了尿,放到自己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利维却笑着告诉他这是印度人的一种风俗。他们将牛视为神圣之物,据说喝了它的尿就能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那么人和马也是吗?”勋爵问道。
半恶魔难得发出了哈哈的笑声。北岩勋爵大概是忍无可忍了,除了圣牛之外,马、驴子、骡子、猴子以及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在街道上随意的抛散它们的粪便。人也一样,他们根本不会去寻找厕所什么的。有时候都懒得隐蔽一下,直接撩起衣服,蹲着或是站着就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所以这个听差才会赤着脚,什么样的鞋子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糟蹋?何况鞋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极其昂贵的东西。
“总督在信上说了什么?”利维问道。
“他邀请我到他的一个朋友家去做客。”北岩勋爵无可奈何的说道。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利维将信件接过来看了看。这位总督的朋友是个印度王公,看名字就知道,巴哈杜尔.沙哈。
——
印度王公是种奇妙到在其他的大陆和国家都很难看到的一种物种。这可能要从莫卧儿帝国解体之后再说起来说起,也就是十八世纪后期,英国人才开始对印度展开了真正的征服,毕竟在那个庞大的王朝还存在的时候,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就算那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
最早的时候,他们在七年战争期间占领了孟加拉,直到旁遮普,它是在一八四六年才被兼并的,英国占领了印度三分之二的土地。另外三分之一则属于帝国解体之后,由原先各地的大君,官员纷纷独立而形成的无数土邦,它们的主人就是王公,他们背弃了自己的皇帝,也背弃了自己的国家,关起门来自成一体,残酷地统治他们麾下的农民和工匠。
若是放在其他地方,哪怕是爱尔兰,又或是新大陆,在他们加税收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那些皮肤黝黑的民众早就该反抗了,但叫英国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是,那些民众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蹂躏,就算饿死了也不反抗,甚至于还会拿着家里的仅有一点食物,去施舍僧侣,献给寺庙,给那些莫名其妙成为了神圣动物的猴子、牛、老鼠糟蹋,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第二世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出身,至少要比这一世来得好。
“种姓制度。”
利维点头:“发明了这个制度的人一定是个大恶魔,说不定他下了地狱,就连玛门都要让位给他。”一时的利润算什么,这可是长久到百年,千年都无法打破的良性循环,永远有贱民,永远有婆罗门,但只要得利者可以让那些民众相信,真的有下一世,只要这一世老老实实地做奴隶,下一世就能成为奴隶主……
现在就是这样,别说原本就心怀叵测的英国人,就算那些当真心怀善念的好人——也不能做什么,如果你阻止了他,他会视你为妨碍他得到来世福报的敌人,你也不能帮助他,你帮助他,他不会认为他的生活状况好转是因为有你的帮助,他不会感谢你,他只会感激神灵,甚至感激他们的土邦王公。他们觉得不是神灵就是王公把你派到这里来的,他们不会认为你对他们有恩情,但绝对会将你给予他们的一部分钱财或是食物,甚至绝大多数,乃至全部上缴给寺庙,或者奉献给他们的主人。
你若是敢揭穿那些谎言呢?想想看吧,能听懂你说话的,不可能是孩子,他们已经煎熬了这样多的岁月,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他们唯一的期望就是能够来世成为一个高种姓的人,如今你却来告诉他们,别傻了,根本没有来世这回事,你受的苦都白费了……
你猜他们会先杀了那些祭司和王公,还是你?
第518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0)
当然有关于这些,现在的北岩勋爵还不了解,他是隐约听说过几个土邦王公的恶名。如果说英国的资本家在剥削工人的时候,至少还把他们当做一个人来看待,这些印度王公对待这些民众就像是看待脚下的杂草。
工厂主因为工人罢工,怠工,毁掉机器甚至暴动,杀死工头和管理者而产生一些忧虑,进而改变自己一些过于苛刻的做法,王公们却完全不在乎他治下的民众是否能够继续活下去。
在他们从小到大的认知中,民众,尤其是那些贱民,就如同泥土中的杂草,无论你是水淹,火烧还是撒上毒药,他们都能够在几天后郁郁葱葱蓬蓬,勃勃勃勃的长起来,根本不用担心无人可用,这里的人太多了。
能够与总督交好的,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弱小的王公。
虽然英国人已经尽量和分化剿灭了一批王公,但这位王公在旁遮普还是有一些权威的,他将税收提到了百分之七十二,民众不但不感到愤怒,甚至还觉得遇上了一个仁慈的君主,他们对他顶礼膜拜,万分敬爱。
“如果我们要收缴这位王公的领地,”总督像是开玩笑般地与北岩勋爵说:“他的子民们肯定会站出来,反对我们这么做。虽然他们可能只是坐在地上不吃不喝,但会非常臭,真的,我碰到过,那段时间我都不敢呼吸。”
“百分之七十二,他们怎么能活下去呢?”
“谁知道呢?反正我看到田地里的人也没少到什么地方去。”总督对他眨眨眼睛说道。
他们是乘坐马车往那位王公的领地去的。但在半途,王公的近卫队就骑马出来迎接他们了。
这些属于王公的士兵,缠着头巾,穿着白色的长袍,系着丝绸腰带,挂着子弹袋,手持着猎枪,骑着皮毛光亮的马匹,马匹的鬃毛和尾巴都编成了漂亮的小辫子,马鞍与辔头也经过了一番点缀,用的皮料可能还要比他们穿的鞋子还要好些。
为首的是这位王公的长子,他留着半长的卷发,五官端正,眉眼也称得上俊秀,皮肤像是掺了咖啡的牛乳,呈现出微微的褐色,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身上穿着丝绸的对襟长袍,长袍的袖口、领口和下摆都有很宽的刺绣花边,镶嵌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一盏盏明亮的小灯。
北岩勋爵下了马车,从这里一眼望过去,所有的平民都已经将身体放在了地上,他们的头甚至超不过马的膝盖,诚惶诚恐动也不敢动一下,他们的做法非常正确,因为那些士兵们正在用锐利的目光扫视周围,若是有人敢轻举妄动,或是不够恭敬,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殴打。
“不。”总督的半恶魔遗憾的说,“不会,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与不同的神明共存,就算不习惯,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基督教并不被印度人棘手,没有侵占到本地人的利益。所以无论是祭师还是苦修士,都对这座外来人的庙宇不以为然,随便他们站在那儿祈祷吧,他们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我猜,更多的还是因为我们有枪和火炮。”半恶魔笑道,“对了,我们快到了。”
总督的府邸是一座占地面积广大的白色建筑,座落在城外,距离城区中心很远,这点与伦敦人的喜好不同,但想到那些吵吵嚷嚷又发臭的印度人和牲畜,这个选择倒也不奇怪。
最初的时候,东印度公司来到这里,并没有明确的要在这里长期定居或者是迁移来更多的移民,他们要么借住在王公的府邸里,要么只修建很小的聚居点。
直到后来,东印度公司以及他身后的英国渐渐成为了一个庞然大物,东印度公司才将其他势力驱赶出去,开始正式审视这片浩瀚的国土,他们建造了堡垒、码头、蒸汽汽车车站和轨道,还有教堂,最后就是提供给东印度公司主要成员以及军官们的住宅。
这些住宅和他们刚才看到的教堂那样也有着环绕在住宅外的廊房,有些属于军官,有些属于法官、收税官以及东印度公司的专员。
总督的府邸更是在廊房内还增设了一道围墙,来拜访他的人要进三道门。
这里的住宅丝毫不用考虑用地问题。这片广阔的土地已经属于他们了。所以只要有这个能力和意愿,一座住宅有几十个,甚至一百多个房间都是司空见惯。
“还有一个原因,英国人认为印度人太过肮脏,落后,浑身带着臭气与疾病,还有虫子,所以需要将住宅建造在印度人的城市之外,还要加多门禁……现在的伦敦怎么样?”
“不久前才爆发过大瘟疫,泰晤士河到了冬天都臭得叫人作呕,你觉得呢?”
总督的半恶魔大笑起来。
这里的总督,也就是曾经的尼克尔森将官邸建造在一处高坡上,最外的廊房上走动着警惕的锡克人,他们包着头巾,身躯粗壮,眉眼漆黑,他们通常就住在下方的屋子里,只需要一声呼喊,就能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加入到保卫这座建筑的战斗中。
马车直接驶入了第一道和第二道门,穿过第三道黑铁鎏金的铁门,外面的喧嚣与灰尘似乎就立即离他们远去了。这里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碧绿的灌木丛,色彩各异并且气味芬芳的花朵。
阳光下,白得耀眼的住宅前,有一个碧波荡漾,足以行船的巨大水池,水池的边缘和底部,以及侧面全都是深绿色的大理石,水池中央是一个青铜鎏金的人鱼雕像。雕像手中捧着的贝壳,不断的流出清澈的水流,迎风而来,可以嗅到隐约的没药和檀香的香气,很显然,有人在其中撒入了香料。
总督率领着家人迎接他们,毕竟从名义上来说,北岩勋爵是女王特使,并且肩负着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
而这个任务的来源——虽然不能说是总督的失职,但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他在阿姆利泽,在锡克教的中心,监督那些锡克帝国的遗民,以及最后一个继承人的母亲,原本就是他的职责,他们在伦敦行动,他居然一无所知,这让女王深为不满。
如果他不是东印度公司一力举荐的人物,现在阿姆利泽就要迎来另外一个总督了。
有这么一层原因,在接待北岩勋爵与随员的宴会上,总督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与之前的尼克尔森不同。他有这一张圆胖的白脸,留着一撇八字胡,至少在面对北岩勋爵和利维的时候,他笑容可掬,满怀热忱。无论从用词还是姿态上都挑不出一点错来。
他给他们准备了盛大的宴席。现在的宴会虽然没有邀请太多人——毕竟北岩勋爵是为了执行女王的秘密任务而来,但也保证了在这座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全都集聚一堂。
宴会的菜肴与酒水多么精美,多么昂贵,就暂且不提了。在宴会将要结束的时候,总督甚至站起来说,按照东方的习俗,客人所用的杯碟碗盘都应当作为一份礼物,让他们带回家去。在这里,他也要履行这么一次主人的义务,希望大家能够不吝接受这份微薄的好意。
谁会不接受呢?利维拿起面前的一个盘子看了看,这是纯银的盘子,纯金的叉子,象牙的酒杯,水晶的小碗,虽然跟着北岩勋爵过来的俱乐部成员都有一份不错的家底,但听到这席话时,还是不由得微微动容,其中最为奢侈的一只金盘子,镶嵌着红蓝宝石,篆刻着精美的花纹,拿回家去,甚至可以作为一只传家宝一直流传下去,这份礼物不可谓不重,不由得让人怀疑起这位总督的用意。
第516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8)
新总督与尼克尔森完全就是两种人,还是那种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两种人。
尼克尔森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疯狂残酷,野心勃勃。照理说,像他这样的年纪和出身能够做到一地总督已经算是一桩相当值得人们艳羡的事情了。但他并不满足,他更想要留在伦敦,留在女王陛下的身边,成为出入宫廷与议院的达官显贵,而不是在短暂的述职后,就要回到印度,继续与那些有着黝黑皮肤的猴子长久待在一起的野人。
或许正是因为心中的这份不甘时刻犹如野火一般焚烧着他的胸膛,他才会从一个虽然性情暴戾但还有这几分责任与勇武的军官,变成了一头野兽。他在旁遮普如何冷酷无情的对待那些当地人,在伦敦就如何对待那些他认为的下等人,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对于他来说,无论是印度的土著居民,还是伦敦的妓女,都只是被他用来发泄怒火与愁闷的工具。
而这位新总督呢,他就和大部分被派遣到印度的军人或者是商人那样,充满了随遇而安的乐观精神,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对权力的欲望不如尼克尔森那样急迫与汹涌。
北岩勋爵显然并不适合与这种人打交道,他数次想在宴会上向主人提起有关于锡克大君之子杜利普辛格的事儿,却总是被他岔开。
“先生,我们正在举行一场欢乐的欢迎宴会,暂时就不要提这些事情了。您知道吗?”总督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了一大块蜂蜜果仁蛋糕,用勺子挖了一大口,放到嘴里,吞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这里的土著没什么可取的地方。他们愚昧,暴躁又懒惰,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什么样的精神?”利维问道,总督赞赏地看了他一眼,毕竟如果北岩勋爵这边的人都冷冰冰的不接话,他也很难将之后的话说下去。
“当然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悠闲态度喽。事情总是做不完的,你今天做了这件事情,明天就要做另一件事情,你就算明天能够将那件事情做完,难道后天就不会有新的事情来找你吗?既然如此,何不将今天,明天和后天的工作全都抛在一旁,只要它们没有急迫到你不去做就会死,就不妨等上一等。
何况过于匆忙,总是会让人忘记观看路上的风景,也会让他因为无暇顾及脚下而被绊倒,反而会耽搁工作的进度。
何况我们是在印度,不是英国,英国的法律和人情风俗都不再适合这里——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慢慢的了解它,了解它,然后才应该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这里的事情和人。”
北岩勋爵气得一瞬间说不出话来:“现在就有一桩必须马上要做的急事。”他焦虑万分,他们必须在锡克人推出着他们的国王之子,宣称锡克帝国复辟之前找到这些人,然后带回杜利普辛格,再将那些叛国贼一个不留的吊死在绞刑架上。
但就算是他拿出了女王的手书来威胁,这位胖胖的新总督还是那副漫不经心无所事事的模样。而这次又与上次他带回杜利普辛格不同。
上次他知道杜利普辛格就在尼克尔森的军营里,何况一个浅褐色皮肤的男孩在都是白人的地方,总是很好找。再加上那时候,尼克尔森还没有回到他的旁遮普,他又是女王特使,做起事情来,简直如同擦了油的轴承那样顺畅。
现在就算是即便他找到了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询问此事,那人也只是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并不愿意多说,他甚至建议北岩勋爵听取总督的建议。“你可不要小瞧了他,”他面色严肃的说道,“并不是所有狗都会在咬人之前叫一声。他是东印度公司推举的。而在这之前已经在印度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原本只是个小职员,却能一路攀升到这个位置,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吧,就算这桩工作完成的不够完美,有他在这里,女王陛下也不会对我们太过苛责。”
“你就用这样的态度来回报女王陛下的信任吗?”
听他这么说,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就笑了起来。“北岩勋爵,这是因为你几乎没有离开过伦敦的关系。之前你还在军队里待了很长时间,你的老师是可敬的威灵顿公爵,而威灵顿公爵又可以说是女王陛下的引导者之一。他看待女王陛下,像是在看待一个君王,但更多的还是现在看待一个可爱的后辈,他的看法不可能和女王真正的子民一样——你似乎也继承了他那些古怪的念头。
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你,你绝对不如我们更了解女王陛下。对于这位陛下,有些时候过于殷勤,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抛下那句话就施然然离开,完全不顾北岩勋爵心中的难堪。
相比起北岩勋爵的焦躁,利维此时倒是已经猜到了一些可能,但他没有告诉北岩勋爵。自从北岩勋爵说过,他对权力没有欲望后,他就被半恶魔排除在了可以合作的盟友之外。一个无所求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无论你提出怎样的条件,给他揭开了怎样的真相,又或是为他铺设了怎样的坦途,他都有可能随时随地地出卖你——为了他心中那个虚无缥缈的理想。
你又不知道他有什么理想,而那个理想究竟是什么,就算你知道了,他也可能会在下一刻改变。
当北岩勋爵看向他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手势:“稍安勿躁,先生,稍安勿躁。我们毕竟是外来者,这里的人,或许有些不欢迎我们,这也正常。”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何况或许那位总督先生正以此为乐。”
“以此为乐?”
“对啊,有些人就是这样的恶劣,他明明知道你想要什么东西,想要做什么,偏偏就不给你,也不为你指一条路出来,他就喜欢看着别人犹如一只没头苍蝇似的乱跌乱撞,吃了许多闭门羹,却还不明所以的样子。我们来了几天了?才第三天,先生,别着急。”
“或者我去和他谈谈。”
“但谈谈的结果未必能够如你所愿。”
“你没法说服他吗?”
“先生,有些人是非常固执的,而且他已经身为旁遮普的总督,根本无需在意那些权利与金钱,就算他在乎,他所要的,你能给他吗?不可能,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迎合你呢?”
半恶魔微笑着说道,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些让北岩勋爵不舒服的东西。仿佛在说:看啊,我早就说过,你应该争取更大的发言权,更多的权利,更多的钱财。如果你那么做了,或许你来到这里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个毕恭毕敬,无命不从的总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这里被他当做一个猴子般的戏弄。
第517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9)
北岩勋爵侧过脸,“我会和他谈谈。”他坚定地说。
北岩勋爵和总督谈得怎么样,利维没关心,反正这肯定又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挫败。
总督先生简直就是一只在沸腾的油里翻腾的肉丸子,闻着香气扑鼻,看起来也没什么威胁性。但你想要吃它,你就会发现捞不起来,也抓不住。
“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在北岩勋爵满怀怒意地回来后,利维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那也别去了,就待在旅馆里听听音乐,看看书,欣赏欣赏舞蹈。”这座旅馆里经常有印度女人进来跳舞,有时候只是从客人这里拿点赏钱,有些时候则会跟着客人去他的房间,勋爵可能不会享受第二种娱乐,但是第一种娱乐应该还是可以的,即便只是怜悯,给这些女人一些钱。
“这样可以吗?”
“你以为呢,他第一天就和你说了,你要做出他想要的姿态来——这是他给你的下马威,他不是尼克尔森,他比尼克尔森更棘手,你在乎的东西他不在乎,这就是最要命的地方!但只要你按照他的话去做了,你投降了,他就会称心如意,愿意施舍给你一点好处了!”
北岩勋爵沉默不语。最后,他虽然没如利维所说的那样去照顾舞女的生意,但也强迫自己安下心来开始欣赏这一片,完全陌生而又带着浓重异域风情的城市,这里和伦敦完全不同,虽然那些公寓、银行、码头和车站都是英国人建造的,但在用色上和装饰上都有着不小的区别。该如何描述呢?它就像是一大块泥胚,在粗略的内在外用了昂贵的涂料,将它涂抹的色彩缤纷,引人注目,远远一看就能叫人赞赏。
可等你走近了,你就能看到色彩的粗陋不堪,手法的拙劣可笑,同时还散发着一股叫人不适的腐臭气息。
但半恶魔的提议是对的,他这样度日如年地消磨了两天。第三天的下午,总督就递来了一封信件。信件是一个印度仆人送来的,他跑得气喘吁吁,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香料味,他打扮成了英国邮递员的样子,带着小圆筒的帽子,穿着合身的制服,长裤,外套衬衫都没缺,只少了一双鞋子,对,他赤着脚,并且将裤腿挽的很高。
但这也有情可原,毕竟外面的街道上布满了尘土与粪便。伦敦的街道也有一段时间状况非常的恶劣,但自从有了抽水马桶和上下水设施,至少这些臭哄哄的东西可以被排入泰晤士河,而不是堆积在街面上,只有东区的一些码头和公寓的巷道间还有着这样的状况。
印度则不同,哪怕这里的道路也用了水泥、石板、石砖或者是鹅卵石(这里的人似乎永远那么随心所欲),但这里并不存在禁止随地便溺的法律。就算有这样的法律,你也没有办法控制得住街面上的任何一个人,还有他们的牛。这些圣牛昂首阔步的走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翘起尾巴,叉开双腿来一泡尿或者是一泡屎。
北岩勋爵曾经亲眼看到过,当这头牛撒尿的时候,许多印度人冲上前去,接了尿,放到自己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利维却笑着告诉他这是印度人的一种风俗。他们将牛视为神圣之物,据说喝了它的尿就能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那么人和马也是吗?”勋爵问道。
半恶魔难得发出了哈哈的笑声。北岩勋爵大概是忍无可忍了,除了圣牛之外,马、驴子、骡子、猴子以及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在街道上随意的抛散它们的粪便。人也一样,他们根本不会去寻找厕所什么的。有时候都懒得隐蔽一下,直接撩起衣服,蹲着或是站着就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所以这个听差才会赤着脚,什么样的鞋子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糟蹋?何况鞋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极其昂贵的东西。
“总督在信上说了什么?”利维问道。
“他邀请我到他的一个朋友家去做客。”北岩勋爵无可奈何的说道。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利维将信件接过来看了看。这位总督的朋友是个印度王公,看名字就知道,巴哈杜尔.沙哈。
——
印度王公是种奇妙到在其他的大陆和国家都很难看到的一种物种。这可能要从莫卧儿帝国解体之后再说起来说起,也就是十八世纪后期,英国人才开始对印度展开了真正的征服,毕竟在那个庞大的王朝还存在的时候,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就算那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
最早的时候,他们在七年战争期间占领了孟加拉,直到旁遮普,它是在一八四六年才被兼并的,英国占领了印度三分之二的土地。另外三分之一则属于帝国解体之后,由原先各地的大君,官员纷纷独立而形成的无数土邦,它们的主人就是王公,他们背弃了自己的皇帝,也背弃了自己的国家,关起门来自成一体,残酷地统治他们麾下的农民和工匠。
若是放在其他地方,哪怕是爱尔兰,又或是新大陆,在他们加税收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那些皮肤黝黑的民众早就该反抗了,但叫英国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是,那些民众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蹂躏,就算饿死了也不反抗,甚至于还会拿着家里的仅有一点食物,去施舍僧侣,献给寺庙,给那些莫名其妙成为了神圣动物的猴子、牛、老鼠糟蹋,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第二世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出身,至少要比这一世来得好。
“种姓制度。”
利维点头:“发明了这个制度的人一定是个大恶魔,说不定他下了地狱,就连玛门都要让位给他。”一时的利润算什么,这可是长久到百年,千年都无法打破的良性循环,永远有贱民,永远有婆罗门,但只要得利者可以让那些民众相信,真的有下一世,只要这一世老老实实地做奴隶,下一世就能成为奴隶主……
现在就是这样,别说原本就心怀叵测的英国人,就算那些当真心怀善念的好人——也不能做什么,如果你阻止了他,他会视你为妨碍他得到来世福报的敌人,你也不能帮助他,你帮助他,他不会认为他的生活状况好转是因为有你的帮助,他不会感谢你,他只会感激神灵,甚至感激他们的土邦王公。他们觉得不是神灵就是王公把你派到这里来的,他们不会认为你对他们有恩情,但绝对会将你给予他们的一部分钱财或是食物,甚至绝大多数,乃至全部上缴给寺庙,或者奉献给他们的主人。
你若是敢揭穿那些谎言呢?想想看吧,能听懂你说话的,不可能是孩子,他们已经煎熬了这样多的岁月,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他们唯一的期望就是能够来世成为一个高种姓的人,如今你却来告诉他们,别傻了,根本没有来世这回事,你受的苦都白费了……
你猜他们会先杀了那些祭司和王公,还是你?
第518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0)
当然有关于这些,现在的北岩勋爵还不了解,他是隐约听说过几个土邦王公的恶名。如果说英国的资本家在剥削工人的时候,至少还把他们当做一个人来看待,这些印度王公对待这些民众就像是看待脚下的杂草。
工厂主因为工人罢工,怠工,毁掉机器甚至暴动,杀死工头和管理者而产生一些忧虑,进而改变自己一些过于苛刻的做法,王公们却完全不在乎他治下的民众是否能够继续活下去。
在他们从小到大的认知中,民众,尤其是那些贱民,就如同泥土中的杂草,无论你是水淹,火烧还是撒上毒药,他们都能够在几天后郁郁葱葱蓬蓬,勃勃勃勃的长起来,根本不用担心无人可用,这里的人太多了。
能够与总督交好的,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弱小的王公。
虽然英国人已经尽量和分化剿灭了一批王公,但这位王公在旁遮普还是有一些权威的,他将税收提到了百分之七十二,民众不但不感到愤怒,甚至还觉得遇上了一个仁慈的君主,他们对他顶礼膜拜,万分敬爱。
“如果我们要收缴这位王公的领地,”总督像是开玩笑般地与北岩勋爵说:“他的子民们肯定会站出来,反对我们这么做。虽然他们可能只是坐在地上不吃不喝,但会非常臭,真的,我碰到过,那段时间我都不敢呼吸。”
“百分之七十二,他们怎么能活下去呢?”
“谁知道呢?反正我看到田地里的人也没少到什么地方去。”总督对他眨眨眼睛说道。
他们是乘坐马车往那位王公的领地去的。但在半途,王公的近卫队就骑马出来迎接他们了。
这些属于王公的士兵,缠着头巾,穿着白色的长袍,系着丝绸腰带,挂着子弹袋,手持着猎枪,骑着皮毛光亮的马匹,马匹的鬃毛和尾巴都编成了漂亮的小辫子,马鞍与辔头也经过了一番点缀,用的皮料可能还要比他们穿的鞋子还要好些。
为首的是这位王公的长子,他留着半长的卷发,五官端正,眉眼也称得上俊秀,皮肤像是掺了咖啡的牛乳,呈现出微微的褐色,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身上穿着丝绸的对襟长袍,长袍的袖口、领口和下摆都有很宽的刺绣花边,镶嵌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一盏盏明亮的小灯。
北岩勋爵下了马车,从这里一眼望过去,所有的平民都已经将身体放在了地上,他们的头甚至超不过马的膝盖,诚惶诚恐动也不敢动一下,他们的做法非常正确,因为那些士兵们正在用锐利的目光扫视周围,若是有人敢轻举妄动,或是不够恭敬,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