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简言之微微一笑,算是点头答应下来。
  梁春凤得了准确的信高兴万分,一面往外走一面招呼梨哥儿赶紧去做饭。
  屋外守炉子的小哥儿遥声应好,又问她要准备哪些菜。那人声音清清柔柔的,仿佛是水珠落进瓷盘里,不吵不嚷,煞是好听。
  简言之忽然心念一动,不知这位娶来给原身冲喜的小哥儿,到底长着何种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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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梁春凤出了这间屋子,简言之才终于有了片刻安静,可以沉下心来盘算盘算他现在的处境。
  其实也不用怎么仔细盘算,整间屋子肉眼可见的清苦潦倒,显然是处境不大妙。
  简言之想了想,猜测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应该和他办公桌上放的那本纯爱小说有关——那是上一个患者留在这里的,小姑娘家家就喜欢看这些。当时还指着他桌上的名牌兴致冲冲介绍,里面的主角也叫简言之。
  纯爱小说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没细看里面的内容。只知道里面有个又酸又穷的书呆子,连续考了五六年结果连个秀才都没考上。
  看着桌上一沓落第榜文的简言之脑瓜子有点嗡嗡的。
  要说这原身也是真悲催,爹娘曾经是货商,为了方便做生意,便把他寄养在了舅舅家里。
  从小就离了父母,自然养成个胆小自卑的性子,好不容易等到家底优渥了些,没盼到合家团聚反而听闻双亲染病接连离世的消息。
  那时原身刚满六岁,半大的孩子哪里能照管自己,无处可去只得继续留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
  好在舅舅待原身还过得去,不仅给了他饭吃,还让他跟着自己儿子进学堂念了几年书。可惜原身天资不够,光是童生就考了三年,后来又连续考了五年的秀才,却是年年落第。
  简言之诸番回忆起来,最终长长一叹。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拿了个学渣剧本么,大不了再重新读回书嘛。想当初双医科博士学位都给肝到手了,区区八股文,简言之根本不带怕的。
  而且连媳妇都娶上了,总比穿到末代王朝一去就要被砍头车裂来得强。
  这样想着,简言之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
  “吱呀.....”
  一声推门而入的动静打断了他的神游,简言之下意识看向门口,只见进来个样貌姣好,眉眼清澈的小哥儿。
  沈忆梨似是有些局促,抿了抿唇才温声道:“夫君,我做好饭了,要一起出来吃吗?”
  第2章
  简言之没想到娶来的‘媳妇儿’竟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也是,梁春凤是说娶了个小哥儿冲喜来着......
  不过这小哥儿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看,身材略显纤瘦,鼻梁高挺,两颊白净,偏粉的嘴唇微微抿起。一双澄净眸子眨巴眨巴,端地是副聪慧灵巧的模样。
  沈忆梨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简言之应声,又瞧他总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紧张:“怎么了,夫君?可是我刚才做饭,脸上沾了脏东西?”
  “咳....没有。”简言之战术性清嗓,撑着枕头半坐起来。他一动,沈忆梨便自觉走到床前蹲下,看样子是要帮他穿鞋。
  简言之吓了一跳,连忙抢过鞋来往脚上套:“不用不用,这点小事,我咳、咳咳.....自己来就行。”
  他这动作快到像是要划清界限,沈忆梨手里陡然落了个空,神色不免蕴起些黯然:“.....那我帮夫君换衣裳吧。”
  “衣裳也不用,我穿这个就行。”
  简言之的破烂身体还是虚,才说那么几句话就冷汗直流。
  沈忆梨看在眼里,不敢忤逆他的意思,只好小声劝道:“夫君刚大病了一场,身子还弱着。外面雨是停了,可太阳不暖人,若不换件厚实些的恐怕会加重病情。”
  简言之在神游的时候就顺便检查过原身的身体,看上去好像病得很严重,但其实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后天性假性哮喘。
  只要吃好喝好把营养跟上来,再适当做点心肺方面的康复运动,想治好压根不是事。
  沈忆梨担心的眉头紧皱,还想继续劝,简言之先扛不住饿了:“没事儿,我检查过的,能抢救。走吧.....快出去吃饭。”
  检查、抢救之类的词听得沈忆梨半知半解,见简言之强撑着病体,以一种无人可挡的架势拼命往饭桌方向挪,也不好再追问下去,忙跟在他后头一同去准备碗筷事宜了。
  自沈忆梨嫁过来冲喜,家里的活计基本都是他在做。大到锄田开荒,小到洗衣做饭,数十日的勤恳洒扫把这一家子人都给养出了懒散毛病。
  今儿简思奇下工早,赶上了回来吃晚饭,他习惯了一上桌就有人掰好馍拿好筷子端碗就能吃的,但沈忆梨今日却没顾得上照管他。
  简言之病了十多天头一日下床,沈忆梨唯恐他着了风,又怕他矮凳子没靠背坐久了腰酸,忙进忙出的给他取衣裳、搬椅子。
  简思奇一贯瞧不上他这个书呆子表弟,张口就嘲:“真不愧是娶了哥儿的哈,有了人伺候就是不一样!哪像我呀,连个痨病鬼都比不上,半点不被人放在眼里!”
  彼时沈忆梨正给简言之换好了椅子,自个儿也搬了把矮点的放在旁边,方便给他夹菜端水。
  简思奇这人小肚鸡肠的很,边嘲还边伸手狠推了一把,沈忆梨没设防,脚下一个踉跄就往前重重扑去。
  幸亏简言之反应快,抬手扶住了桌子角,这才没让半弯腰弄凳子的小哥儿磕到脑袋。
  “对不起......”沈忆梨脸色微白,小心翼翼捧起简言之的手看。刚刚他离桌角太近,避肯定是避不开了,大半个身子撞过去,简言之的手被前后相夹肯定会受伤。
  果不其然,简言之磕到桌角的手背立马浮起一大块淤青,显在没甚血色的肌肤上,令人触目惊心。
  简思奇见状得意的咧嘴,一脸‘就欺负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
  简言之当然知道他们对沈忆梨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原身在这个家里的地位,而原身胆小怯懦,遇到不平的事从来不会为自己争辩。
  但他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受气包。
  简言之把手收回来,将沈忆梨往后拉了拉。然后面带微笑,非常有礼貌的一脚踢在了简思奇翘起来的椅子腿上。
  简思奇根本就没把忍气吞声惯了的书呆子当回事,更不会预料到他有胆子敢当众报复自己。猛地一被踢,重心一歪,整个人便四仰八叉砸到了地上。
  “简言之!你个要死的痨病鬼,居然敢整我?!”
  “我整你了吗?”简言之抬抬手,露出手背上的淤青:“瞧你,也不知道要让着点病人。这下好了,我受了伤,又得多躺一阵才能下床了。”
  简思奇这会儿还没明白简言之说的多躺一阵意味着什么,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拳头捏紧,作势就要给他吃顿教训。
  简建成进院子刚好目睹这一切:“住手!言之病得那么重,你一个做哥哥的,不说多照顾着他些,怎么还动起了拳脚?!”
  “不是,爹!这病秧子——”
  “什么病秧子!言之是你表弟,说话要有分寸!”
  简建成倒也不是真的就有多护着简言之,主要是简言之身体不好,简思奇下手又没轻重,要真给他打出个好歹来,村里人难免会在背后嚼舌根。
  本来梁春凤平日里对简言之冷嘲热讽就已经让村里传出流言了,说他心狠,连亲侄子都容不下。自己不好出面就让婆娘刁难,好早点把这个拖油瓶给赶出去。
  简思奇被亲爹呵斥怄得脖颈都红了,再看简言之那副病恹恹的虚弱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简言之眼眸半抬,连装都懒得装,端起桌上的两碟子肉菜就招呼沈忆梨一块进屋。
  “站住!你要把菜端哪里去?!”
  简言之一哂:“既然表哥那么不待见我,那我干脆和这位....呃、我夫郎回屋去吃好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对着简思奇这副愚蠢面孔,他着实有点倒胃口。
  “你要滚就滚,最好带着你那没用的夫郎一起滚回杂物间去!菜你放下,你把菜都端走了,我们吃什么?!”
  简思奇后槽牙都咬紧了,简言之要回屋去吃饭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农户人家鲜少开荤,今儿饭桌上难得有两道肉菜,全在被简言之端在了手里。
  简言之:“吃青菜萝卜啊,平时你们不就给我吃这个?”
  语气理所当然到无从反驳。
  两厢僵持间,梁春凤掏完草木灰从厨房里出来了。
  她瞧简言之出了屋门还有点高兴,刚要问他身子好点没有,就听简思奇扬着破锣嗓子直告状。
  梁春凤是溺爱儿子不假,可她更惦记简言之手里的那笔钱。
  不就是一盘烧鸡和一盘小炒肉么?等银子拿到手,多肥的鸡和肉都由着他们吃。
  偏偏简思奇还不肯罢休:“我呸!凭什么他身子差我就要多让着他?他是爹娘命短死的早,家里没人了才丢到我们家来的!都给他吃的喝的屋子住了还想怎么样?非要纵着他来当这个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