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贪官 第103节
也因此,这些人比起那些刺探军情的职业探子,要更加难对付得多。
稍有不慎,可就祸国殃民了!
还是那句话,这是金手指的规定,但即便金手指不这么规定,他也绝对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穿过三辈子的甲胄,当了三辈子的将军!
“让他们排好队,一个一个来!”
门吏拱手一拜之后,就往门口而去。
也就在门吏离开之后,这大堂之内的所有人,就都瞬间安静了下来,就连那些朝鲜姑娘以及金发碧眼姑娘也不例外。
他们此刻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了那主位之上,即便穿着一身尽显书生气质的衣服,也似有武风英气的叶青身上。
朱元璋只是微微偏头,对马皇后小声号说道:“咱感觉今天才算真正认识了这位叶大人!”
听着朱元璋那有些意味深长的语气,马皇后再看叶青之时,眼里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探索’之色。
马皇后淡笑道:“我们本来就今天才认识他,现在却可以更加的认识他。”
朱元璋点了点头之后,就不再说话,只是继续拭目以待。
也就在此刻,一名穿着蒙元服饰的络腮胡大个子,走到大堂中间,直接就是单膝下跪,还右拳放于左胸,低头行礼:“鞑靼部商家,孛儿只斤.特木耳,拜见叶大人!”
叶青只是轻轻挥手,然后平淡道:“起来说话,说说看你们这一次,又有什么请求?”
孛儿只斤.特木耳请求道:“叶大人近些日子一直是深居简出,我们基本上没有机会见面,现在难得见到,所以就想提一个对双方有利的建议。”
叶青不为所动,只是目光似有尖锐,给了一个让他说下去的手势。
孛儿只斤.特木耳是纯正的黄金家族成员,是成吉思汗的嫡系,是标准蒙元大个子,声音粗野而大声。
他继续道:“雁门出产的布匹与皮衣,深受我部牧民喜爱,我鞑靼部大汗,也穿着雁门工业园区出产的皮衣。”
“比我们自己做的皮衣,那可好太多了!”
“我们大汗曾对我说过,雁门县的商人首先要到我部购买带毛生皮,然后再回雁门加工成为皮衣,中间来回折腾实在是太费事费力了!”
“我们大汗就想着,能不能在我鞑靼部建立一个皮衣作坊,技术由你们工业园区出,生皮材料由我们出,我们一起合作制造精加工皮衣,既可满足我们双方的需求,也可以从我们那里直接卖往草原各部,甚至还可以远销更北方的沙俄公国!”
朱元璋和马皇后听到这里,立马就明白他们的意思了。
可以说算盘都打到应天府去了!
朱元璋和马皇后都没见过位于工业园区的皮草工厂,但就他们所了解的来看,也知道必定是远高于朝廷工部下皮作局的技术。
这地方满足民用可以生产皮毛衣服,满足军用可以生产皮甲,以及铁架的皮革内衬,都是一通百通的技术。
北元各部虽然能自造铁器,但几乎是全部资源都用来制作弯刀和箭头,就连他们的马镫都是木头的,自然他们的甲胄也都是皮甲为主了。
皮甲在他们那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大明的铁甲,皮甲虽然不如铁甲,但如果工艺够好,也输不了铁甲多少。
很明显,他们的目的是学到技术之后,在制造满足自己的皮甲的同时,也用皮衣去赚其他部落,以及更北方的沙俄公国的钱。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又齐齐看向叶青。
二人的眼里,
叶青只是拿起一块丫鬟削好的水果,一边吃一边说道:“你们大汗,不来和本官做生意,实在是屈才了。”
“他的建议很不错,节约了很多运输和时间成本,但是他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把钱赚完了,别人赚什么?”
“去你们那里购买剥下来的生皮生毛的汉商,要养家糊口吧!”
“来我们这里进货的一般皮草鞑靼商人,也要养家糊口吧!”
“在本官看来,你们的长生天也不希望你们这些大宗商家,把事情全部做绝,总是要留一口饭给别人吃的嘛!”
“告诉你们大汗,本官不在乎这点时间和运输成本,所以不接受这样的提议。”
“还有,如果他实在想要合作开办皮草场,就请他搬过来住!”
“本官知道,到了冬天之后,鞑靼部的水草就不是太好了,而我雁门县的却有天然草场两万三千六百三十亩。”
“正好,本官的劳改牧场也没能力驾驭这么大的草场,实在是人手不够,还有一大半荒废!”
“这剩下的一大半,足够你们所有黄金家族嫡系部众在这里生活了,过个三五百年,你们要是想走,本官绝对不拦着。”
“到了那个时候,本官就在那里建厂,什么厂都可以!”
“你觉得呢?”
不等孛儿只斤.特木耳回答,叶青又立马看向在场的所有人,霸气无比的问道:“诸位贵宾,你们觉得本官的提议,是不是比鞑靼大汗的提议好啊?”
也就在这一刻,
朱元璋此次带来的所有护卫,全部都热血沸腾的炸了起来。
不仅是他们看着叶青的眼睛里,尽是钦佩之色,就连体内的血气都被炸了出来。
整个宴会现场,直接就是一副‘拍案叫绝’的场景,就连毛骧也不例外。
甚至是那些来雁门赚钱的金发碧眼姑娘和朝鲜姑娘,也在叶青的身上看到了血性与智慧。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在拍案叫绝!
左数第一桌的朱元璋和马皇后,与他们对面的吴用,还保持着相对的冷静。
吴用之所以冷静,只因为他要看对面二人看见这一幕之后的反应!......
第120章:最能打的外交官,开国帝后眼里的叶大人!
朱元璋和马皇后既没有像那些护卫小伙子一样拍案叫绝,也没有太过惊讶的表现。
毕竟他们都是走南闯北,且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远比这更为热血的誓师场面,他们已经不知道经历多少回了。
也可以说他朱元璋本身就是一个,通过话语让人热血沸腾的高手。
相比于洪武三年的第一次北伐誓师,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场面。
但他们也知道,这究其根本,也只不过是一个带有部分军政目的的生意谈判,只不过是一个从商的县官,和一个与部落大汗关系密切的部落大商之间的谈话。
可就是这样的谈判,又足以让他们重新认识叶青了。
一个文官在商业谈判上,可以做到完全不提军政之事,却处处维护国家的军政安全,这难道不不值得肯定?
再者说了,就这场生意来说,还真的可以说它就是军国大事!
本来嘛,打仗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
北元为了进取中原,是为了北元人的利益!
大明把大元打成北元,甚至还想着把北元打成永远翻不起来的小部落,也是为了大明子民的利益!
如果单论赚钱的话,人家鞑靼大汗的提议,确实是比现有的模式赚钱得多。
叶青的皮草工厂,只不过是工业园区的一部分,且为了保证价格优势,以及给别的皮衣作坊一口饭吃,一直处于限量供应的状态。
不论是寒冷的大明北境边城,还是关外的北元各大部落,都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北元更北方的沙俄公国,根本就卖不过去!
如果把皮草工厂建立在鞑靼部的话,不仅可以减少成品销往北元的运输与时间成本,还能直接抢占庞大的沙俄公国市场。
这都不是赚金币银币了,完全可以说是抢钱了!
如果他叶青只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土皇帝,答应鞑靼大汗的提议,无疑是对他个人最有利的事情。
可是他却并没有答应,字里行间都足以体现他叶青的一个原则,那便是‘我叶青喜欢金银,但有的金银可以赚,有的金银捡都不能捡’!
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让我叶青用边境安全,用军士的性命去换钱,绝对不可能’!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再看叶青之时,他们的眼里都不约而同的有了那么一抹不易察觉的欣赏之色。
可尽管不易察觉,但也逃不过时刻用余光留意二人的吴用!
“果然,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
想到这里,
吴用在看向叶青之时,眼里却早已尽是崇敬之色。
他太了解叶青了!
他们叶大人但凡遇到跟军国大事有关的事情,就一定会变成这种‘穿着文人衣服的将帅’!
至于他们叶大人明明看着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却总能在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到明显的武风,他也是直到现在都弄不明白。
但这也正是他决定一辈子效忠叶青的主要原因!
也因此,他相信只要让这些个兼职钦差看见他们叶大人的这一面,就一定会重新去认识他!
这不,一切正如他所料!
也就在此刻,这位鞑靼部大宗商家代表,只觉得被叶青给耍了。
让他们大汗带领所有黄金部众来生活个几百年?
怕是几百年之后,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知道,他们的祖宗出了个成吉思汗,名字叫做铁木真了!
这个历史悠久的中原王朝的同化能力,他们还是清楚的。
只要不是入主中原,如果只是单纯的搬迁到中原去生活,中原王朝历代君王都是比较欢迎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让这些人成为中原的劳动力以及战斗力,然后还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
别说过几百年了,就是过个三代人,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只识汉字,只说汉话!
这样的历史实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甚至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汉武帝的托孤大臣金日磾!
一个匈奴王子,还混成了托孤重臣不说,还谥号为‘敬’,陪葬帝陵,可以说是他有了等同于中原汉臣的所有荣耀。
正因为这份荣耀,金日磾的子孙后代,还混到了‘七世忠孝’的美名,打匈奴打得之猛,真就是把自己的故乡当杀父仇人在打!
而金日磾这个实例,又不知道让多少草原子民,心甘情愿的变成了中原汉民。
只是一想到这些历史案例,他就知道叶青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只要他们大汗敢带着部众去,他就真的敢说到做到,直接给他们一万多亩的草场,甚至大明朝的皇帝也会批准这件事。
稍有不慎,可就祸国殃民了!
还是那句话,这是金手指的规定,但即便金手指不这么规定,他也绝对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穿过三辈子的甲胄,当了三辈子的将军!
“让他们排好队,一个一个来!”
门吏拱手一拜之后,就往门口而去。
也就在门吏离开之后,这大堂之内的所有人,就都瞬间安静了下来,就连那些朝鲜姑娘以及金发碧眼姑娘也不例外。
他们此刻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了那主位之上,即便穿着一身尽显书生气质的衣服,也似有武风英气的叶青身上。
朱元璋只是微微偏头,对马皇后小声号说道:“咱感觉今天才算真正认识了这位叶大人!”
听着朱元璋那有些意味深长的语气,马皇后再看叶青之时,眼里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探索’之色。
马皇后淡笑道:“我们本来就今天才认识他,现在却可以更加的认识他。”
朱元璋点了点头之后,就不再说话,只是继续拭目以待。
也就在此刻,一名穿着蒙元服饰的络腮胡大个子,走到大堂中间,直接就是单膝下跪,还右拳放于左胸,低头行礼:“鞑靼部商家,孛儿只斤.特木耳,拜见叶大人!”
叶青只是轻轻挥手,然后平淡道:“起来说话,说说看你们这一次,又有什么请求?”
孛儿只斤.特木耳请求道:“叶大人近些日子一直是深居简出,我们基本上没有机会见面,现在难得见到,所以就想提一个对双方有利的建议。”
叶青不为所动,只是目光似有尖锐,给了一个让他说下去的手势。
孛儿只斤.特木耳是纯正的黄金家族成员,是成吉思汗的嫡系,是标准蒙元大个子,声音粗野而大声。
他继续道:“雁门出产的布匹与皮衣,深受我部牧民喜爱,我鞑靼部大汗,也穿着雁门工业园区出产的皮衣。”
“比我们自己做的皮衣,那可好太多了!”
“我们大汗曾对我说过,雁门县的商人首先要到我部购买带毛生皮,然后再回雁门加工成为皮衣,中间来回折腾实在是太费事费力了!”
“我们大汗就想着,能不能在我鞑靼部建立一个皮衣作坊,技术由你们工业园区出,生皮材料由我们出,我们一起合作制造精加工皮衣,既可满足我们双方的需求,也可以从我们那里直接卖往草原各部,甚至还可以远销更北方的沙俄公国!”
朱元璋和马皇后听到这里,立马就明白他们的意思了。
可以说算盘都打到应天府去了!
朱元璋和马皇后都没见过位于工业园区的皮草工厂,但就他们所了解的来看,也知道必定是远高于朝廷工部下皮作局的技术。
这地方满足民用可以生产皮毛衣服,满足军用可以生产皮甲,以及铁架的皮革内衬,都是一通百通的技术。
北元各部虽然能自造铁器,但几乎是全部资源都用来制作弯刀和箭头,就连他们的马镫都是木头的,自然他们的甲胄也都是皮甲为主了。
皮甲在他们那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大明的铁甲,皮甲虽然不如铁甲,但如果工艺够好,也输不了铁甲多少。
很明显,他们的目的是学到技术之后,在制造满足自己的皮甲的同时,也用皮衣去赚其他部落,以及更北方的沙俄公国的钱。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又齐齐看向叶青。
二人的眼里,
叶青只是拿起一块丫鬟削好的水果,一边吃一边说道:“你们大汗,不来和本官做生意,实在是屈才了。”
“他的建议很不错,节约了很多运输和时间成本,但是他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把钱赚完了,别人赚什么?”
“去你们那里购买剥下来的生皮生毛的汉商,要养家糊口吧!”
“来我们这里进货的一般皮草鞑靼商人,也要养家糊口吧!”
“在本官看来,你们的长生天也不希望你们这些大宗商家,把事情全部做绝,总是要留一口饭给别人吃的嘛!”
“告诉你们大汗,本官不在乎这点时间和运输成本,所以不接受这样的提议。”
“还有,如果他实在想要合作开办皮草场,就请他搬过来住!”
“本官知道,到了冬天之后,鞑靼部的水草就不是太好了,而我雁门县的却有天然草场两万三千六百三十亩。”
“正好,本官的劳改牧场也没能力驾驭这么大的草场,实在是人手不够,还有一大半荒废!”
“这剩下的一大半,足够你们所有黄金家族嫡系部众在这里生活了,过个三五百年,你们要是想走,本官绝对不拦着。”
“到了那个时候,本官就在那里建厂,什么厂都可以!”
“你觉得呢?”
不等孛儿只斤.特木耳回答,叶青又立马看向在场的所有人,霸气无比的问道:“诸位贵宾,你们觉得本官的提议,是不是比鞑靼大汗的提议好啊?”
也就在这一刻,
朱元璋此次带来的所有护卫,全部都热血沸腾的炸了起来。
不仅是他们看着叶青的眼睛里,尽是钦佩之色,就连体内的血气都被炸了出来。
整个宴会现场,直接就是一副‘拍案叫绝’的场景,就连毛骧也不例外。
甚至是那些来雁门赚钱的金发碧眼姑娘和朝鲜姑娘,也在叶青的身上看到了血性与智慧。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在拍案叫绝!
左数第一桌的朱元璋和马皇后,与他们对面的吴用,还保持着相对的冷静。
吴用之所以冷静,只因为他要看对面二人看见这一幕之后的反应!......
第120章:最能打的外交官,开国帝后眼里的叶大人!
朱元璋和马皇后既没有像那些护卫小伙子一样拍案叫绝,也没有太过惊讶的表现。
毕竟他们都是走南闯北,且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远比这更为热血的誓师场面,他们已经不知道经历多少回了。
也可以说他朱元璋本身就是一个,通过话语让人热血沸腾的高手。
相比于洪武三年的第一次北伐誓师,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场面。
但他们也知道,这究其根本,也只不过是一个带有部分军政目的的生意谈判,只不过是一个从商的县官,和一个与部落大汗关系密切的部落大商之间的谈话。
可就是这样的谈判,又足以让他们重新认识叶青了。
一个文官在商业谈判上,可以做到完全不提军政之事,却处处维护国家的军政安全,这难道不不值得肯定?
再者说了,就这场生意来说,还真的可以说它就是军国大事!
本来嘛,打仗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
北元为了进取中原,是为了北元人的利益!
大明把大元打成北元,甚至还想着把北元打成永远翻不起来的小部落,也是为了大明子民的利益!
如果单论赚钱的话,人家鞑靼大汗的提议,确实是比现有的模式赚钱得多。
叶青的皮草工厂,只不过是工业园区的一部分,且为了保证价格优势,以及给别的皮衣作坊一口饭吃,一直处于限量供应的状态。
不论是寒冷的大明北境边城,还是关外的北元各大部落,都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北元更北方的沙俄公国,根本就卖不过去!
如果把皮草工厂建立在鞑靼部的话,不仅可以减少成品销往北元的运输与时间成本,还能直接抢占庞大的沙俄公国市场。
这都不是赚金币银币了,完全可以说是抢钱了!
如果他叶青只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土皇帝,答应鞑靼大汗的提议,无疑是对他个人最有利的事情。
可是他却并没有答应,字里行间都足以体现他叶青的一个原则,那便是‘我叶青喜欢金银,但有的金银可以赚,有的金银捡都不能捡’!
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让我叶青用边境安全,用军士的性命去换钱,绝对不可能’!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再看叶青之时,他们的眼里都不约而同的有了那么一抹不易察觉的欣赏之色。
可尽管不易察觉,但也逃不过时刻用余光留意二人的吴用!
“果然,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
想到这里,
吴用在看向叶青之时,眼里却早已尽是崇敬之色。
他太了解叶青了!
他们叶大人但凡遇到跟军国大事有关的事情,就一定会变成这种‘穿着文人衣服的将帅’!
至于他们叶大人明明看着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却总能在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到明显的武风,他也是直到现在都弄不明白。
但这也正是他决定一辈子效忠叶青的主要原因!
也因此,他相信只要让这些个兼职钦差看见他们叶大人的这一面,就一定会重新去认识他!
这不,一切正如他所料!
也就在此刻,这位鞑靼部大宗商家代表,只觉得被叶青给耍了。
让他们大汗带领所有黄金部众来生活个几百年?
怕是几百年之后,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知道,他们的祖宗出了个成吉思汗,名字叫做铁木真了!
这个历史悠久的中原王朝的同化能力,他们还是清楚的。
只要不是入主中原,如果只是单纯的搬迁到中原去生活,中原王朝历代君王都是比较欢迎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让这些人成为中原的劳动力以及战斗力,然后还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
别说过几百年了,就是过个三代人,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只识汉字,只说汉话!
这样的历史实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甚至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汉武帝的托孤大臣金日磾!
一个匈奴王子,还混成了托孤重臣不说,还谥号为‘敬’,陪葬帝陵,可以说是他有了等同于中原汉臣的所有荣耀。
正因为这份荣耀,金日磾的子孙后代,还混到了‘七世忠孝’的美名,打匈奴打得之猛,真就是把自己的故乡当杀父仇人在打!
而金日磾这个实例,又不知道让多少草原子民,心甘情愿的变成了中原汉民。
只是一想到这些历史案例,他就知道叶青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只要他们大汗敢带着部众去,他就真的敢说到做到,直接给他们一万多亩的草场,甚至大明朝的皇帝也会批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