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然而燕尽是个很奇怪的小孩,不管王怜花笑还是不笑,他一点都不怕,就算王怜花摆明了心情不佳,这小破孩还能出去逛街,甚至记着给他带糖葫芦。
  “……”
  王怜花表情微妙地看看面前的糖葫芦,又看向燕尽。
  “公子不吃吗?很好吃的。”
  燕尽神色诚恳。
  王怜花感到很稀奇,再一次认为燕尽有趣得很诡异。
  “不用。你自己吃吧。”王怜花淡淡地说。
  燕尽握着糖葫芦走了。
  诸如此类的事在半年间发生了不下十次,次数一多,王怜花渐渐确定了一件事。
  ——燕尽是个奇怪的小孩。
  至于奇怪的地方在哪里……奇怪的地方太多太多了,王怜花只能说他不像个普通小孩。
  “我不是个普通小孩,公子也不是个普通大人。”燕尽听到王怜花说他奇怪的话,一点也不觉得忐忑,反而略带开心地说,“缘分天注定,三分靠打拼,我那天在雨夜里邀请公子入屋休整,是我的本事啊。”
  王怜花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头……逻辑在哪里?
  “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前尘往事么?”王怜花问。
  他阅遍群书,也见过患有离魂症的患者,有的终其一生都不曾想起遗忘的记忆,也有人在机缘巧合下忆起旧事,但无论如何,大多数人都想找回遗失的记忆。
  燕尽一个小孩,却对自己的过去毫不在乎。
  王怜花问他想不想找回记忆,燕尽说忘记了的事就是忘记了,与其浪费时间找过去,不如创造新的回忆。
  “那些人贩子也说了,遇到我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反正都是一个人,记不记得过去都无关紧要。”
  燕尽很乐意和王怜花谈话,这样的机会很稀少,两人聊聊天,喝点小果汁,他就可以不去试那些乱七八糟的苦药了。
  “倘若你有亲人在寻找你呢?也许是出了意外,你才会独自一人流浪。”
  王怜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他怎么会和一个小孩聊起这种事?
  大概只是感到无聊罢了。
  “现在的生活我很满意,小何带我见世面,公子带我走江湖,如果我有亲人……”燕尽有点茫然 ,他从来没考虑过自己可能有亲人的可能性,“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公子你医术精湛,能治好我的脑袋吗?”
  “我倒是有一个法子。”王怜花笑了,“找一个偶然的时间,未知的地点,发生一件意外的事情——比如脚滑一头撞在墙上,倒是有可能恢复记忆。”
  “那还是不要了,我怕疼。”
  燕尽摸了摸头,回答道。
  这样说着的燕尽,看起来又像个很普通的小孩了。
  7.
  人的一生贯穿着分离二字,王怜花与燕尽也到了分离的一刻。
  这场分离早有预兆,沈浪与朱七七夫妇两年前便有邀请王怜花出海远游的意思,王怜花早有同他们一同出海的打算。
  至于如何安置燕尽,这不成问题。燕尽聪慧灵敏,况且他尚且十岁,算得上年幼,前路坦荡,总有他可以走的路。
  王怜花从没有想过将燕尽带养长大,两人没有血缘关系,更没有足以代替血缘的深厚情谊。
  对王怜花而言,燕尽不过是他偶然间善心大发的结果,带在身边教导也是无聊之余打发时间罢了。
  燕尽却并不这么认为,王怜花通知他之后的安排,他听出王怜花话语的疏离之意,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王怜花:“……有话直说。”
  燕尽:“公子,我难道不是你最喜欢的小孩吗?”
  “……”
  王怜花犹豫了,犹豫究竟该否认“最喜欢”还是“喜欢小孩”。
  “我不喜欢小孩。”
  最后,他如此说道。
  言下之意就是别管什么最不最了,谁都不喜欢,也不喜欢你这个小孩。
  “没关系,你是我最喜欢的公子。”燕尽笑眼弯弯。
  王怜花伸手捏了捏小孩的脸颊,比起青石渡雨夜初见时瘦骨伶仃的模样,如今这张脸已经有了柔软的弧度。
  他收回手。
  小何收到消息赶来接燕尽,两人一起去送王怜花和沈浪与朱七七汇合,燕尽嘴甜会说话,惹得朱七七又是摸头又是送红包,甚至问王怜花为什么不早点带弟子来见他们两个。
  王怜花懒得说话,这两人隐居隐得天南地北的跑,见什么见。
  码头的晨雾漫过船舷。王怜花身着绯衣立在船边,看燕尽站在石阶上挥手,幅度之大,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船将开时,燕尽将手拢在嘴边,大声喊:“公子——”
  王怜花抬眼。
  “下次见!”
  清亮的童声穿透将散的雾气,江风把小孩的声音吹得零零落落。
  “虽然不知道下次是哪次,但就是下次见——!”
  王怜花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身影一点点缩成墨点,直至消失不见。
  他轻笑一声,对着空茫的江面,回道:“嗯,下次见。”
  心情极好的王怜花一转头,发现沈浪和朱七七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王怜花:“……”
  8.
  十岁的燕尽在一个清凉的早晨,送走自己最喜欢的公子,牵着小何的手去吃早饭。
  十五岁的燕尽在一个沉闷的傍晚,被迷路的系统砸中脑袋,回想起前世的记忆。
  9.
  暌违五年,重回江湖,江湖变化很大。
  王怜花看着手下呈上来的情报,伸指对着几个名字点了又点。
  毫无印象的名字,连姓氏也从未听过,如果说是新起之秀,未免也太新了。
  伯初。聿飞光。书古今。
  一个疯疯癫癫小弟弟的狂刀客,却连自己弟弟的名字年纪都说不上来;
  一个去哪家镖局那家镖局就倒闭的镖师,三个月干翻四家镖局,打死也不转行;
  一个既是画师又写话本的年轻人,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
  看完这些人的情报,王怜花才拿起有关燕尽的记录。
  做手下的总是要揣摩老大的心思,王怜花又是个将心事藏得很深的老大,他不说,手下们只能瞎猜。
  他不知道在手下们心里自己是怎么看燕尽的,以至于在这五年间隔三差五记录与燕尽有关的大事。
  燕尽长高了,记一下;受伤了,记一下;独自一人完成了任务,记一下;揪出一个做假账的管事,去京城遇见金风细雨楼楼主要到了签名,下江南见到了花家七公子被投喂五天 ,去西北遇见了魔教教主挨了一脑袋瓜……全都要记一下。
  王怜花:“……”
  前三年全部由小何记录,第三年燕尽参与进来,此刻摆在王怜花面前的除了小何的记录,还有燕尽本人的手札。
  ——“公子!今天你那边天气好吗?我这边天气很好,和小何他们一起去湖边烧烤。”
  ——“公子,我觉得我现在比你高了,因为我已经比小何还要高了。”
  ——“公子!玉教主说他认识你,你认识他吗?”
  ——“我今天也有在好好练剑。”
  ——“乘船的时候在岸边看到一条狗,看了他很久。”
  ——“公子,下次是什么时候呢?”
  最后一篇手札的时间是三个月前,内容断断续续,没条理也没逻辑,看得王怜花头疼。
  不过字迹倒是比五年前有点长进。
  “所以,那小子怎么没来见我?”王怜花叫来小何,问道。
  他回来才十几日,除非燕尽会飞,才能在此刻来见王怜花。
  王怜花之所以这 么问,只是想知道燕尽在做什么。
  燕尽的手札停在三个月之前,这小子去做了什么?
  小何的表情有些犹豫,有点无奈,甚至还有些怅然。
  王怜花:“怎么?”
  小何略带心酸道:“公子,燕尽长大了……他变得有些叛逆。”
  王怜花:“?”
  据小何所说,燕尽一直很乖巧懂事可爱聪明又伶俐,但自从三个月前荡秋千时摔了一跤之后便表现得很奇怪,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身在何处。
  只有隔一段时间从不同据点留下的暗号表明人还活着。
  王怜花:“……怎么荡秋千会摔跤?”
  这些年武功都白练了吗?简直给他丢脸。
  小何叹气:“这孩子生病了也不说,头晕眼花还非要荡秋千吹冷风,荡到最高处的时候一脑袋栽了下来,摔得头破血流,在床上躺了五天,病没好,伤也没好,就溜出门了。”
  这五年间小何的变化也很大。王怜花记得小何以前没有那么唠叨的,现在的小何简直像个心酸的老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