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小三花朝着她翻开肚皮,爪子扒了扒她手里攥着的小梳子,皇帝似的使唤她继续给自己梳毛。
  徐岁跟她对视一眼,两人一起笑了声。
  没那么紧张之后,她开了口,“我眼下还住在家里,也没有工作,所以不敢领养它,等考公结束,找到工作从家里搬出来,到时如果它还没被领养出去的话,我可以养它吗?”
  徐岁点头,“只要符合领养要求就可以。”
  人与动物之间,有些事情或许也讲究缘分。
  ……
  做了“父亲”的人大概都会成熟点,沈聿眼下致力于和小獒培养父子关系,不再像平时那样隔段时间就对她进行短信轰炸了。
  下班回到家里,沈聿跟小獒的关系已经十分融洽,他不知道从哪给小獒弄了根大金链子戴在脖子上,还加了个金色的小狗牌,上面刻着平安二字。
  徐岁唇角抽了下,觉得那金链子的光泽颇为晃眼,蹲下瞧了瞧,狗牌上明晃晃的三个九让她吸了口气。
  “财不外露,你这也太明显了些,万一小獒丢了这东西怕是会给它带去危险。”
  沈聿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斟酌一番灵机一动,“回头我去给它镀层银。”
  这位养尊处优的少爷认为,银又不值钱。
  “……”
  吃了饭,沈聿带着小獒去遛弯。
  他依旧做了全副伪装。
  他一个人待在徐岁这里的时候甚少外出,即便是外出也大多是派人直接到地下车库来接。
  是以并未被狗仔拍到过。
  但眼下有了小獒,沈聿不得不一日两次的带它出去遛弯。
  关于养狗的事情沈聿报了个班,一天的功夫就学了不少知识。
  比如小狗需要嗅闻,需要社交,又比如什么样的动作表示狗狗友好,什么样的动作代表狗狗有攻击性。
  学了一脑袋知识的沈聿只记住了下冰雹都得遛狗。
  他也想了雇个人专门帮着遛,但眼下正是他跟小獒父子之间磨合的时候,这种事情他还有点舍不得交出去。
  彰显他责任感的时候到了,一只狗他都照顾不好,徐岁以后怎么放心嫁给他?
  于是沈聿琢磨着从家里开个便宜车出来,带着小獒到几公里外的草地公园里去遛。
  赞扬了一番自己的聪明,第二日一早,他就让人把家里最便宜最低调的车开了过来。
  但他实在是低估了自己的人气,当然,也可能就是单纯的点背,饶是做了全副武装,也很快被人拍了发在网上。
  于是当天徐岁坐在咖啡厅里等玲姐的时候,就瞧见群里炸开了锅。
  小吴更是化身尖叫鸡,给她私发消息。
  徐岁点进去一看,顿时扶额。
  一句接一句的消息徐岁还没来得及看完,玲姐便容光焕发的从外头走了进来。
  徐岁将手机关了静音,盖在桌上。
  对于玲姐这和上回见面明显不同的喜悦有些好奇,“这是有喜事?”
  王玲笑着在她对面坐下,和当年照顾小徐岁时那样,从包里摸出根彩色的棒棒糖来,放在她面前,眉开眼笑,“是喜事。”
  她道:“恭喜我,离婚了。”
  那点久未见面的局促以及上次见面时不能算作愉快的情景尽数被这一根棒棒糖化开去。
  彩虹一般的纹路一圈圈的绕成涟漪,徐岁轻轻拿起,莞尔,“恭喜。”
  但恭喜完,她还是问道:“能问下为什么吗?”
  细说起来,玲姐其实是徐岁少年时代的偶像。
  敢想敢做。
  这个勇敢的少女十四岁就敢脱离家庭,身无分文的踏上未知的旅途,然后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来。
  苦涩的咖啡喝到嘴里只剩下了甜,玲姐是真的高兴,她甚至端着咖啡跟徐岁碰了碰杯,“早知道约你晚上一起喝一杯了。”
  徐岁瞧了眼时间,三点半,她问玲姐,“你下午有事?”
  “没啊,我给自己放了个长假,打算出去旅游。”
  闻言,徐岁端起咖啡一饮而尽,朝玲姐道:“走,请你喝酒。”
  “才三点多。”
  “有什么关系。”
  玲姐挽着她的手臂笑起来,眼角微微湿润,“你说的对,有什么关系。”
  两人奔着叙旧去的,徐岁便定了刚来s市那天陈泊舟带她去过的小酒馆,这个时间点,酒馆里竟也有不少的人,两人选了个包间。
  玲姐的酒量一般,她今天高兴,难免多喝了些,徐岁要照顾她,便没敢多喝,和她碰杯时只抿一口。
  “我受够他了,窝窝囊囊永远要当缩头乌龟,我和他妈之间一旦争吵,他要么一声不吭直接离开,要么就当着我的面撞墙,让我别跟他妈计较,我凭什么不跟他妈计较?我小时候就被爹妈压着,长大了怎么还要被他妈压着?”
  王玲老公是个软弱的性子,这一点,上回一家人来领养小三花的时候徐岁就看出来了。
  只是当时王玲婆婆对王玲的听从让她并未在意这一家人看似和睦背后的暗流汹涌。
  如今这段荆棘遍布令人膈应的婚姻走到尽头,王玲终于能狠狠的吐出一口气。
  如同当年逃离那个要将她一身血肉榨干的家庭一般畅快。
  徐岁听她说了这些年的经历。
  逃离清和县之后,王玲南下在小饭馆里端了两年的盘子,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五,一天却要工作十个多小时。
  十六岁,她自己琢磨着开始摆摊,学校门口摊煎饼,生意很不错,赚了不少钱。
  后来有个姐姐指点她可以去学门手艺,她还年轻,日子还长,要往好了过。
  王玲脑子活泛,也踏实肯干,却不知道自己该学些什么。
  好在愿意指点她的人并不少。
  果然,离开那个破家,处处是坦途。
  后来她听人劝导去学做甜品,用辛苦攒下的钱开了家小店,生意罕见的不错,小店又扩张变成了两层的大店,到了后来开了分店,王玲拥有了昔日自己望尘莫及的金钱。
  可拥有的已经这么多了,她却开始不满足,或许是对当年狼狈离开的不甘,让她在七年之后重新回了老家。
  昔日寒冬腊月顶着满手的冻疮也要洗一家人衣物的王玲因那豪华的汽车和这些年在外头磨砺出来的气度而被家里捧成了座上宾。
  骂她在外面肯定是做婊*子的母亲买了最新鲜的水果,恭恭敬敬的递到她面前,不敢对她这些年的事情置喙半分。
  从前威风凌凌一掌就能将她鼻血打出来的父亲眼下好似矮小了许多,在她面前佝偻着背,皴裂的手掌局促的夹着烟,见她皱眉,仓促的把烟熄灭。
  傻子哥哥被爸妈关了起来,说是怕冲撞到她。
  昔日被捧在手心里一声哭闹就可以让一家人对她拳打脚踢的弟弟,眼下被父母千叮咛万嘱咐的带着僵硬喊她姐姐,替她跑去镇上买当年曾让她耿耿于怀的烤鸭。
  香脆的烤鸭皮王玲在以前从没吃到过,因为弟弟爱吃,而现在,整只烤鸭放在她面前,弟弟殷勤的替她夹了一块当年让她垂涎欲滴甚至为此挨了顿打的烤鸭皮。
  王玲尝了尝,也就那样,油腻腻的令人作呕。
  如梦如幻被她当作执念一样日日在脑子里幻想的场景成了现实,却丝毫未令人感到畅快。
  她在这时恍然,原来是金钱堆砌,才让她成了这个家里能够掌握话语权的人。
  这个家里站在最高处的从来都不是任何人。
  不是父亲,不是母亲,也不是被捧着的弟弟。
  而是钱。
  要说释怀倒也没有,只是忽然觉得那些人不值得她去为之浪费情绪罢了。
  至于她和现在的老公,不,等离婚证下来就可以称为前夫了。
  她与前夫是当年在学校门口摆摊卖煎饼时认识的。
  那时前夫是高三的学生,天寒地冻,从煎饼摊前经过时会忽然塞给她一个热腾腾的烤红薯,再红着脸跑开。
  后来时隔多年,二人在s市相遇,便顺其自然的走到了一起。
  也不知她的运气是不是都用在了事业之上,导致婚姻一地鸡毛。
  前夫倒也不是不好,不是不体贴,他对王玲还是很在意的,只是不知该如何在母亲和妻子之间权衡。
  王玲和婆婆相处不来,但因她赚的钱是前夫的几倍,所以婆婆在她面前并不敢多言,只会在自己儿子面前说一说她的坏话。
  后来怀孕,婆婆偷偷过来把她的猫带回了老家,王玲得知急匆匆地挺着肚子赶过去,但没见到猫的影子,婆婆声称它自己跑丢了。
  王玲找了三天,前夫跪在地上求她,让她生生咽下了这口气,再后来孩子出生,王玲想要请月嫂,前夫不放心,加上婆婆一再要求要来带孙子,王玲便同意了。
  话至此,她仰头灌下一大口酒,辛辣的刺激让她从脖子红到了头顶,瞧着徐岁嗤笑,“你知道在我听到她告诉孩子我只顾着工作不管他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