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对方确实给她提供了一副身体,可她也顶着对方头破血流的十四岁身体,给她们父女四个解决了危机,并扛下了一家之主的责任。
所以权衡一下,沈明玉对此也列出了方案。
五年,她愿意不计其它,扛下责任,养这一家子五年。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耽误不了她新人生的重新启航。
也说短不短,将近两千天的时间,足够沈家父子适应市井,也足够沈明珠束发成人。
至于五年后的他们再如何,那就和她没关系了。
亏欠止,恩情尽,剩下其它,便和她这个外人无关了。
脑子里乱糟糟,面上却看不出什么,沈明玉木着脸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以背部对着沈明珠,然后很快便呼吸均匀,进入了黑沉梦乡。
不是她没心没肺,是她真的很累。
大半夜的,她两点起床出的城,忙碌到现在,都快九点了,整整七个小时,她全身筋骨都要散架了好吗?
沾床即睡,呼吸均匀,至于她为什么要在睡前耳朵里塞棉花……
半个小时后,沈明珠从香甜的梦乡醒来,伸伸胳膊扭扭腰,碰撞东西无收敛,甚至就连叫嚷声都没有丝毫压低。
“爹,哥,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睡什么睡,快起床——”这种时候,沈明玉耳中的塞子便发挥了大作用,她丝毫没有被打扰到,依旧睡得香甜。
而沈家父子三个起床,也是开始了自己一天的日常。
吃下沈明玉做好的早饭,沈明珠换上自己最体面的衣衫出门闲逛,沈家十四岁的儿子沈明竹,从缸里舀出几瓢水蹲在门口刷碗,吃饭最慢最秀气的沈父,则是掐着儿子快刷好的边儿撂下碗,然后身姿优雅的准备回屋刺绣,同时还不忘催儿子一声。
“快点弄啊,弄完了回来继续绣昨日没绣好的鸳鸯,你年龄也不小了,可得尽心点练习。”
沈明竹的回应木讷呆板,声调也小的如同蚊子嗡嗡;“好。”
此时此刻这个点,离沈家最近的邻居,也就是苏青玉他家,父子两个争吵完后都出门了,院里此刻留下的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和奶孩子的夫郎,他们彼此已经对刚刚的事交流过一番,此时见话题中的沈家人冒头,立时便有一个闲话惯了的男子凑过来,面色捉狭的喊停了沈父。
“沈家郎君,不知你有没有听到我们刚刚说的——”沈父回头,如画的眉眼一瞬蹙起。
“抱歉,我对这些艳闻八卦不感兴趣。”
一句话,不仅截停了满脸兴奋往这边行走的男子脚步,还同时引得旁边邻居们的皱眉不满。
他们不满的原因倒不是沈父的这句话,而是他说这句话时,那眉梢挑起的弧度,那眼里流出的情绪。
不屑和清高简直都快流淌出来了啊喂!
被八卦冲昏头乐颠颠的往沈父跟前凑的男子这时才反应过来。
嗐,他怎么忘了!
平日和沈家大闺女相处太自然,以至于他都忘记这一家子的德性了。
眼前这位邻居和他们这些人可不一样,人家当初是富家主君,就算现在流落到和他们一样的境地,也还是摆足姿态,不屑与他们为伍。
大杂院众人也都不是傻的,这人家看不起自己,难道自己还非得往上凑吗?
自然是一边背后吐槽,一边识相躲远,如此挨着住两年,彼此之间说出口的寒暄却愣是没超过十句。
只今日,该死的!前有沈家闺女笑语盈盈,后有八卦讲的过于兴奋,他居然一时间将这件事给忘了。
如此,沈父姿态优雅的回屋绣花,外面的众邻居则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私底下的闲话就那么迅速的换了人。
说起这位沈主君,那众人的话匣子可就密了,虽然对方没有苏家小子那样的艳事说嘴,可他让人看不惯的小事儿多啊。
密密麻麻围成圈凑到一起说嘴的人,说起他来,那简直没有重样的。
“……身为父亲,底下三个孩子呢,他居然不做饭,天天绣花,天天绣花,绣花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
“他高贵,他有本事别住这儿啊,明明都落魄的和咱住一块了,还摆那副劲劲样给谁看!”
“瞧这一家子,老的不老,小的不小,结果一家子都指着大闺女养,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哦,谁家十六岁姑娘累成这样?真是个苦命的娃!”
“一身疲惫挣钱回来,结果冷锅冷灶,还得自个儿做饭,两年了,我都没见他早起给娃做个饭——”“……”
从你一言我一语的对沈父姿态的不屑,慢慢演变成对他身为父亲的谴责。
要说众人心里有多正义,多为沈明玉感到不平,那倒没有,他们就是话赶话的说到这儿,然后以此为突破口,将沈父这个人从姿态脾气到为人处事都贬的更加彻底才是。
虽然自他们嘴里流出来的话都挺难听,但不得不说,他们说的确实是实话。
宋父这个人,确实是脑子既不清醒,又认不清目前处境的一个糊涂人。
院子里的蜚语仍在继续,屋里的苦命娃睡得香甜,初夏的微风尚有凉意,如此轻轻柔柔的吹进院中,吹在院里唯一的一棵枣树上,吹在郎君们松散的发鬓上,吹在刚刚洗好搭在院中尚且皂香的衣服上……
凉风习习来,世间百态图。
而与此同时,孙时越那边的形式却是越发严峻。
第4章 兄弟,你妹她不对劲他一……
他一大早偷偷出府去找沈明玉的事,被他小君逮住了。
是那种他刚从后门使钱溜进来,偷偷摸摸一推门,嚯,好家伙,对方就坐在屋子中央的高椅上,俏脸寒霜,眉目带厉。
孙时越被吓得一趔趄,正待咬咬牙撑起来,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时,一扭脸却又看到,这两年细心照顾自己的贴身小侍乐安,正面色发白的跪在墙角……一堆碎瓦上?
他甚至都看到了那些瓷白碎瓦上洇出的黏稠红色。
于是,什么尊严什么骨气在这一刻全然不见,孙时越的腿顺着趔趄力度一下子跪趴在地,那速度,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他曾试图想雄起。
“小父,小父我错了。”
他跪的顺滑,然后膝行几步挪到对方脚边抱着不撒手。
“都是我的错,是我逼着他躺床上假装我的,你让乐安起来吧,这不是他的错。”
每一次都是如此。
只要孙时越做的不合这位小君的意,乐安就会被牵连受罚。
以前还算小打小闹,什么举茶杯,顶水壶,不让吃饭,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过分了。
居然开始见血了。
孙时越很气愤,但又无能为力。
毕竟乐安是签了卖身契的,且卖身契还就掌握在面前人的手里。
他能怎么办呢?
把人惹恼了直接捆着一卖,他可就真的造了大孽了。
“小父你快让他起来吧,他膝盖都流血了你看到没,求求你了……”
他苦苦央求,而坐在高椅上的男子眉梢一挑,却是屹然不动,打定主意给对方个教训。
孙时越他不能动,毕竟这小崽子除了是他肚里爬出来的种,更是孙家光明正大的小主子。
他一个自小厮慢慢爬上来的小君,半主半奴的身份,哪有资格动他?
可没关系,动不了他碍着什么?他能动别的啊!
比如此时跪着的那个,前两年由孙时越亲自在人牙子手里挑选的小侍。
这等奴才,磋磨起来还不是手到擒来。
呵!不听他的?那就看看谁能硬得过谁。
孙家小君方锦奴如此想着,他无视乐安越来越发白的面色以及儿子央求,甚至还慢慢悠悠自旁边小桌上端起茶杯,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茶沫,小小一口,闲适品起了茶。
这下子,可真把孙时越气了个够呛。
怒火攻心,他一轱辘从地上站起,瞪着方锦奴,几乎是怒吼了。
“你还不让他起来吗?再不起来,他的膝盖就废了!”
在医学如此不发达的时代,若乐安膝盖上的损伤真的不可逆,轻则残废,重则伤口发炎蓄脓,那是真的有性命之危的。
“嘭”的一声,茶杯被狠狠掷到地上,四分五裂。
方锦奴精致的小脸在这一刻黑沉如炭。
“这就是你和生父说话的态度吗?读了这么多年男戒,都读到狗肚子了不成!”
孙时越被吓了一跳,但他依旧昂着脖子不低头,也是真的被对方不拿人命当回事的态度激怒了,穿来两年,他第一次直面硬杠了他这副身体的生父。
“男戒,我读的男戒里,只说要我敬母亲父君,可没有哪页教着我去敬小君的!”
嚯!这话刚的,连满头冷汗墙角跪着的乐安,都瞪大了自己一直温顺垂着的眼。
而孙时越呢,他盯着对方眼睛还不罢休。
“小君,我告诉你,你若再逼我退婚,我就跑到祖父和父君那里全盘托出,告诉他们你总怂恿我嫌贫爱富,怂恿不成又拿下人的命威逼,你可知道,当我将这样的话挥舞到他们面前时,你会得到怎样的对待?”
所以权衡一下,沈明玉对此也列出了方案。
五年,她愿意不计其它,扛下责任,养这一家子五年。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耽误不了她新人生的重新启航。
也说短不短,将近两千天的时间,足够沈家父子适应市井,也足够沈明珠束发成人。
至于五年后的他们再如何,那就和她没关系了。
亏欠止,恩情尽,剩下其它,便和她这个外人无关了。
脑子里乱糟糟,面上却看不出什么,沈明玉木着脸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以背部对着沈明珠,然后很快便呼吸均匀,进入了黑沉梦乡。
不是她没心没肺,是她真的很累。
大半夜的,她两点起床出的城,忙碌到现在,都快九点了,整整七个小时,她全身筋骨都要散架了好吗?
沾床即睡,呼吸均匀,至于她为什么要在睡前耳朵里塞棉花……
半个小时后,沈明珠从香甜的梦乡醒来,伸伸胳膊扭扭腰,碰撞东西无收敛,甚至就连叫嚷声都没有丝毫压低。
“爹,哥,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睡什么睡,快起床——”这种时候,沈明玉耳中的塞子便发挥了大作用,她丝毫没有被打扰到,依旧睡得香甜。
而沈家父子三个起床,也是开始了自己一天的日常。
吃下沈明玉做好的早饭,沈明珠换上自己最体面的衣衫出门闲逛,沈家十四岁的儿子沈明竹,从缸里舀出几瓢水蹲在门口刷碗,吃饭最慢最秀气的沈父,则是掐着儿子快刷好的边儿撂下碗,然后身姿优雅的准备回屋刺绣,同时还不忘催儿子一声。
“快点弄啊,弄完了回来继续绣昨日没绣好的鸳鸯,你年龄也不小了,可得尽心点练习。”
沈明竹的回应木讷呆板,声调也小的如同蚊子嗡嗡;“好。”
此时此刻这个点,离沈家最近的邻居,也就是苏青玉他家,父子两个争吵完后都出门了,院里此刻留下的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和奶孩子的夫郎,他们彼此已经对刚刚的事交流过一番,此时见话题中的沈家人冒头,立时便有一个闲话惯了的男子凑过来,面色捉狭的喊停了沈父。
“沈家郎君,不知你有没有听到我们刚刚说的——”沈父回头,如画的眉眼一瞬蹙起。
“抱歉,我对这些艳闻八卦不感兴趣。”
一句话,不仅截停了满脸兴奋往这边行走的男子脚步,还同时引得旁边邻居们的皱眉不满。
他们不满的原因倒不是沈父的这句话,而是他说这句话时,那眉梢挑起的弧度,那眼里流出的情绪。
不屑和清高简直都快流淌出来了啊喂!
被八卦冲昏头乐颠颠的往沈父跟前凑的男子这时才反应过来。
嗐,他怎么忘了!
平日和沈家大闺女相处太自然,以至于他都忘记这一家子的德性了。
眼前这位邻居和他们这些人可不一样,人家当初是富家主君,就算现在流落到和他们一样的境地,也还是摆足姿态,不屑与他们为伍。
大杂院众人也都不是傻的,这人家看不起自己,难道自己还非得往上凑吗?
自然是一边背后吐槽,一边识相躲远,如此挨着住两年,彼此之间说出口的寒暄却愣是没超过十句。
只今日,该死的!前有沈家闺女笑语盈盈,后有八卦讲的过于兴奋,他居然一时间将这件事给忘了。
如此,沈父姿态优雅的回屋绣花,外面的众邻居则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私底下的闲话就那么迅速的换了人。
说起这位沈主君,那众人的话匣子可就密了,虽然对方没有苏家小子那样的艳事说嘴,可他让人看不惯的小事儿多啊。
密密麻麻围成圈凑到一起说嘴的人,说起他来,那简直没有重样的。
“……身为父亲,底下三个孩子呢,他居然不做饭,天天绣花,天天绣花,绣花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
“他高贵,他有本事别住这儿啊,明明都落魄的和咱住一块了,还摆那副劲劲样给谁看!”
“瞧这一家子,老的不老,小的不小,结果一家子都指着大闺女养,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哦,谁家十六岁姑娘累成这样?真是个苦命的娃!”
“一身疲惫挣钱回来,结果冷锅冷灶,还得自个儿做饭,两年了,我都没见他早起给娃做个饭——”“……”
从你一言我一语的对沈父姿态的不屑,慢慢演变成对他身为父亲的谴责。
要说众人心里有多正义,多为沈明玉感到不平,那倒没有,他们就是话赶话的说到这儿,然后以此为突破口,将沈父这个人从姿态脾气到为人处事都贬的更加彻底才是。
虽然自他们嘴里流出来的话都挺难听,但不得不说,他们说的确实是实话。
宋父这个人,确实是脑子既不清醒,又认不清目前处境的一个糊涂人。
院子里的蜚语仍在继续,屋里的苦命娃睡得香甜,初夏的微风尚有凉意,如此轻轻柔柔的吹进院中,吹在院里唯一的一棵枣树上,吹在郎君们松散的发鬓上,吹在刚刚洗好搭在院中尚且皂香的衣服上……
凉风习习来,世间百态图。
而与此同时,孙时越那边的形式却是越发严峻。
第4章 兄弟,你妹她不对劲他一……
他一大早偷偷出府去找沈明玉的事,被他小君逮住了。
是那种他刚从后门使钱溜进来,偷偷摸摸一推门,嚯,好家伙,对方就坐在屋子中央的高椅上,俏脸寒霜,眉目带厉。
孙时越被吓得一趔趄,正待咬咬牙撑起来,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时,一扭脸却又看到,这两年细心照顾自己的贴身小侍乐安,正面色发白的跪在墙角……一堆碎瓦上?
他甚至都看到了那些瓷白碎瓦上洇出的黏稠红色。
于是,什么尊严什么骨气在这一刻全然不见,孙时越的腿顺着趔趄力度一下子跪趴在地,那速度,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他曾试图想雄起。
“小父,小父我错了。”
他跪的顺滑,然后膝行几步挪到对方脚边抱着不撒手。
“都是我的错,是我逼着他躺床上假装我的,你让乐安起来吧,这不是他的错。”
每一次都是如此。
只要孙时越做的不合这位小君的意,乐安就会被牵连受罚。
以前还算小打小闹,什么举茶杯,顶水壶,不让吃饭,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过分了。
居然开始见血了。
孙时越很气愤,但又无能为力。
毕竟乐安是签了卖身契的,且卖身契还就掌握在面前人的手里。
他能怎么办呢?
把人惹恼了直接捆着一卖,他可就真的造了大孽了。
“小父你快让他起来吧,他膝盖都流血了你看到没,求求你了……”
他苦苦央求,而坐在高椅上的男子眉梢一挑,却是屹然不动,打定主意给对方个教训。
孙时越他不能动,毕竟这小崽子除了是他肚里爬出来的种,更是孙家光明正大的小主子。
他一个自小厮慢慢爬上来的小君,半主半奴的身份,哪有资格动他?
可没关系,动不了他碍着什么?他能动别的啊!
比如此时跪着的那个,前两年由孙时越亲自在人牙子手里挑选的小侍。
这等奴才,磋磨起来还不是手到擒来。
呵!不听他的?那就看看谁能硬得过谁。
孙家小君方锦奴如此想着,他无视乐安越来越发白的面色以及儿子央求,甚至还慢慢悠悠自旁边小桌上端起茶杯,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茶沫,小小一口,闲适品起了茶。
这下子,可真把孙时越气了个够呛。
怒火攻心,他一轱辘从地上站起,瞪着方锦奴,几乎是怒吼了。
“你还不让他起来吗?再不起来,他的膝盖就废了!”
在医学如此不发达的时代,若乐安膝盖上的损伤真的不可逆,轻则残废,重则伤口发炎蓄脓,那是真的有性命之危的。
“嘭”的一声,茶杯被狠狠掷到地上,四分五裂。
方锦奴精致的小脸在这一刻黑沉如炭。
“这就是你和生父说话的态度吗?读了这么多年男戒,都读到狗肚子了不成!”
孙时越被吓了一跳,但他依旧昂着脖子不低头,也是真的被对方不拿人命当回事的态度激怒了,穿来两年,他第一次直面硬杠了他这副身体的生父。
“男戒,我读的男戒里,只说要我敬母亲父君,可没有哪页教着我去敬小君的!”
嚯!这话刚的,连满头冷汗墙角跪着的乐安,都瞪大了自己一直温顺垂着的眼。
而孙时越呢,他盯着对方眼睛还不罢休。
“小君,我告诉你,你若再逼我退婚,我就跑到祖父和父君那里全盘托出,告诉他们你总怂恿我嫌贫爱富,怂恿不成又拿下人的命威逼,你可知道,当我将这样的话挥舞到他们面前时,你会得到怎样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