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回民国养弟弟 第144节
  手机相册里还存着前两天拍的照片——孩子们举着烤红薯咧嘴笑,我故意发给他看,配文「这帮小兔崽子比当年的林时还能闹」。
  现在看真像个笑话。
  山风刮得脸生疼,我蹲在崖边翻聊天记录。上条消息还是我拍的星星:
  他说:「偏远山区空气质量就是好」,
  我回:「等你来了带你看更好的」。
  等不到了。
  人家有戴戒指的教授陪看星星了。
  最后一点夕阳沉下去的时候,手机突然震了下。
  林修远那傻小子发的校园墙照片里,林烬坐在第一排,眼睛亮得像盛了星子,一眨不眨望着讲台上的程添锦。
  不知道是哪个女生的镜头,偏巧把光都拢在了他们俩身上,暖融融的,像画框里特意圈住的主角。
  我明明就坐在旁边,却被林烬半侧的肩膀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点衣角的影子,像张被不小心裁进画里的废纸。他还乐呵呵配文:「我哥和程教授还挺配??」
  配个屁。
  老子和他从1937年配到1945年怎么没人说?
  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屏幕上,模糊了那张照片。我狠狠抹了把脸,指甲蹭过下午的伤口,结痂的地方又渗出血来。
  顾安你他妈没出息。
  朔县挨枪子都没哭,现在矫情什么?
  可胸口疼得像被战壕铲抡过,喘气都带血沫味。远处传来村长喊吃饭的吆喝声,我吸吸鼻子,把手机塞回兜里。
  下山路上踢到块石头,差点栽进沟里。扶着膝盖喘气时,忽然想起1938年他给我缝合伤口,针尖穿过皮肉,他额角汗滴在我脸上,也是这么烫。
  算了。
  他幸福就好。
  像烈士陵园里说的那样,现在这世道,真好。
  回到支教的小破屋,孩子们送的野花还插在矿泉水瓶里,蔫头耷脑的。我拧开水龙头冲了把脸,水冰凉,冻得牙关打颤。
  桌上摊着明天要教的识字卡,我拿起张“笑”字,看了半晌,突然撕得粉碎。
  纸屑从指缝漏下去,像1937年上海滩的雪。
  笑不出来。
  装都装不出来。
  夜深了,窗外狗叫得厉害。我摸出枕头下藏的半包烟,点燃一支夹在指间,看火星一点点啃噬烟纸,像啃噬自己那点可笑的心思。
  手机屏幕又亮,林修远傻乎乎地问:「顾安哥,我哥说你要在山里待两个月?回来记得给我带土特产呀!」
  我盯着那行字,直到屏幕暗下去。
  带什么带。
  把你哥抢走那混蛋埋进黄土高坡当特产算了。
  烟烧到尽头,烫得指尖一颤。
  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把烟蒂摁灭在窗台上。
  两个月。
  够忘了。
  月光从破窗洞漏进来,照见墙上的支教合影——我站在孩子们中间,笑得像个真正的老师。
  等实习结束。
  就回去祝福他。
  像当年替他挡子弹那样干脆。
  第133章 顾安7
  咖啡的香气混着一种无形的紧绷感,在我们三个之间流淌。
  我斜靠在椅背,手臂看似随意地搭在林烬的椅背上,像一个宣告所有权的、早已习惯的姿态。
  我看着对面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派温文儒雅的男人
  ——程添锦。
  他的目光,那种即使遗忘前世却依旧存在的本能警惕,像细针一样刺过来,尤其在我无意或有意触碰到林烬时。
  酝酿许久的祝福话说不出口,一种恶劣的、积压了太久的情绪在我胸腔里翻涌。
  凭什么?
  凭什么他就能干干净净,什么都不知道,就能轻易得到林烬全部的心疼和注视?
  而我,那十五年的烽火硝烟,八年的生死相随,甚至回来后这看着他们重逢的日日夜夜,都成了只有我记得的沉重的笑话。
  我停下搅拌咖啡的银匙,抬起眼,视线直直刺过程添锦,声音懒散,却像淬了冰的刀,精准地捅向我最痛也最想让他痛的地方:“你死了之后的八年,都是我在陪他。”
  话音落下的瞬间,旁边的林烬几乎弹起来,手猛地捂上我的嘴,力道大得惊人,带着惊慌和愤怒:“你能不能闭嘴!”
  我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温热,和那细微的颤抖。我看到他立刻转向程添锦,眼神里的紧张和心疼几乎要溢出来。
  呵。
  又在担心他。
  怕他听了难受?
  那我呢?
  我那八年算什么?
  喂了狗吗?
  我的目光越过林烬的手,落在程添锦身上。
  我看到那个男人低下头,镜片反着光,看不清眼神,只能看到他无意识地、反复地摩挲着无名指上的那道戒痕,指节微微泛白。
  一种隐忍的、受伤的气息从他身上弥漫开来。
  看啊,就是这副样子。
  永远得体,永远克制,连吃醋都不敢大声质问。
  偏偏林烬就吃这一套,心疼得跟什么似的。
  老子在战壕里滚得一身泥血,替他挡子弹的时候眉头都没皱一下,却比不上你这混蛋轻轻皱一下眉!
  八年……
  整整八年…看着他为你疯,为你不要命地往前线冲,看着他半夜惊醒喊着你的名字……
  那些苦,那些痛,那些差点熬不过去的日子,都是老子陪着的!
  你程添锦在哪里?你躺在烈士陵园里干干净净!你凭什么一回来就什么都拿回去?
  这个世界……
  从穿开裆裤到现在,二十一年……十九年朝夕相处……
  我顾安的人生几乎每一寸都有他林烬的影子!
  你才认识他多久?
  你拿什么跟我比?
  你凭什么赢?!
  可……赢了就是赢了。
  看着林烬那双因为程添锦而染上焦急和心疼的眼睛,我突然觉得一切索然无味。
  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所有的挑衅和不甘都变得可笑。
  我赢了过程,输掉了结果。早在1945年,或者更早的1930年,就已经注定了。
  我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走了,无聊。”
  我需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令人窒息的气氛,离开那双只为别人心疼的眼睛。
  但在彻底转身前,那股积压了太深太久的眷恋和不舍,像毒蛇一样窜起,驱使着我做出了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越界的、带着明确暧昧意味的动作
  我伸出手,极其快速地、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捏了捏林烬的耳垂。
  那里是我从小到大最熟悉的地方,柔软,微凉,曾经在无数个夜晚,我背着睡着的他回家时,指尖无意中会蹭到。
  就这一次……让我再碰一下。
  就当做……告别。
  告别那战火里的八年,告别这偷来的二十一年,告别我永远再也说不出口,也永远得不到回应的……
  算了。
  “顾安!!!”林烬果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毛跳开,耳根瞬间红透,不知是气的还是别的。
  我几乎是逃离了那家咖啡厅,像是身后有恶鬼在追。
  不,比恶鬼更可怕,是林烬那双维护着别人的眼睛,和程添锦那无声胜有声的隐忍。他们俩在一起,就像一幅完整的画,而我,是画框外多余又碍眼的灰尘。
  胸口堵得发慌,那股酸涩直冲鼻腔和眼眶,逼得我太阳穴都在突突地跳。
  我不能在大街上哭出来,太他妈丢人了。
  顾安怎么能为这种事哭?
  我猛地停下脚步,手抖得厉害地在口袋里翻找,想用音乐把自己隔绝开来。
  摸到了那副缠在一起的有线耳机。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