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古惑仔打架不同于拳馆,有刀有棍,宋昭在喷溅的鲜血里得到一种异样的滋养。她成为九龙城寨里的马樱丹,抽烟、喝酒、享受他人的恐惧,不顺心的一切都靠拳头来解决。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宋昭低头搓着自己的手,因为曾经长期浸泡在水里,反反复复长过冻疮,她手上有些不定期就会绽开的裂口,不知情的人看来,只是一些不起眼的旧瘢。
  “草原上的人说的话,我一样也是听不懂,可我不能再打任何人。”
  她像一头被遗忘在九龙城寨里的困兽,半只脚踏进了新世纪,身躯却还在已经湮灭的旧日岁月里遗留。
  素木普日低着头,听出了宋昭的不适和疲倦,可他不愿意朝着那个方向去想——她从不肯轻易提起自己的过去,如今说这么多,却像是为了告别做铺垫。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打火机,摊开手,把刻着太阳那一面朝上。
  “你还记得为什么刻这个图案吗?”
  “当然。”宋昭笑了,把小刀也拿出来,看着那两个不方不圆的畸形小太阳。
  -
  “笑笑,你就笑吧!”
  十五年前的冬日里,素木普日坐在窗户下面,因为宋昭笑他把“牛肉干”说成“牛肉缸”而生气。“那我以墙又不仍识汉族仍,又不用说普腾话。”
  “没笑你啊。”宋昭一脸无辜,“牛肉缸很好吃嘛。”
  “不许学我!”素木普日抬手拉住宋昭的小辫儿,将她拽到身边也坐下来,“你教我说汉话!”
  “教就教,你要学啥。”
  “就学…你的名字。”
  “我?我叫宋昭。”宋昭捡起一根木棍,在雪地上写出这两个字,“宋是我的姓,你懂吧?昭呢,有个日字旁,就是日光,所以意思就是光明、照亮。”
  “?????? ????。”
  “啥?”
  “太阳,那拉,你是太阳。”
  “噢,那素木普日又是啥意思?素,木,普,日,好难念啊。”
  “咋难念了,是你蹦。”他从宋昭手里接过小棍,挨着她的名字写出一串蒙文,“素木普日就是崇山,高高的绿绿的山。宋昭,你喜欢大山吗?”
  “不喜欢。”
  “不喜欢?”
  他写完了,直接在两个人的名字上,画出一道连绵起伏的山脉,又在山顶上圈出一个太阳。
  “等夏天来的时候,我领你去山顶上看日出吧。”
  崇山上的太阳,不就是你和我吗。
  十四岁的宋昭没能理解他的心思,二十九岁的宋昭看着昔年的刻痕,只觉得人事无常。
  “宋昭,那时候我跟你说,素木普日就是山。和草原上这些亘古的山一样,我对你,从来都不会变。”
  “如果有什么让你觉得很累,那就放下吧。以后我们一起生活,夏天骑马、吹风,自由自在地走,如果冬天你觉得太冷,那就去暖和的地方。你,和我,还有黑风和珍珠,一辈子慢慢地过。”
  一辈子。
  留在草原,一辈子活在他的庇护之下。
  宋昭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只是回应,并非承诺。她靠在素木普日的肩头,看到一只小鸟飞到近处的大树上,绕着树枝盘旋。
  树很茂盛,遮风避雨,却没有它能真正落脚的枝条。那只鸟绕了几圈,远远地,又飞走了。
  晚上,宋昭做了一个梦。她和陈义站在九龙城寨底下,看着那片已经清除了所有居民的楼区一点点倒塌。
  “我们还会有家吗?”宋昭像孩子一样迷茫地问。
  “会。阿昭,会有的。”陈义站在那片废墟里,像是已经看到很多年后的结局。他的身躯被尘埃包裹,化作一尊雕像,却还是安慰着说:
  “别害怕,你还会有一个更好的家。”
  ……
  宋昭醒来,继续这样生活着,大部分时间都有素木普日陪同。她尽量将自己安放在现有的平稳当中,什么都不去想。可是那种燥闷、如同千百只蚂蚁噬咬的感觉,又梦魇般地爬了回来。
  下一个好天气里,素木普日果真买了洗衣机,还拉回来一台29寸的彩色电视。拉天线、调频道,有它在家乱七八糟地演一演,宋昭就不至于太无聊。
  宋昭配合着,情绪跳跃在不同的哭哭笑笑的电视剧当中,偶尔也看一眼新闻,丰台有豆腐渣工程的危楼改建、无锡有小学食堂采购的毒猪油,这些恼人的事统统和她的生活没关系,过分的安逸让她连嗅觉都在退化,如同一只甘愿拔掉指甲,被关进笼子里的倦怠的猫。
  快要融化在这样的日子里时,宋昭在电视屏幕中,看见了一张很熟悉的人脸。
  ——香港鑫医控股有限公司,与滨城疗康药业达成生产合作,合资成立滨城鑫医药业,双方各出资 50%,总投资 2.2 亿元。
  新闻主持人平稳地播报着,视频里站在滨城药厂大门前,微笑握手的鑫医负责人,长了一颗很锋利的虎牙。
  宋昭僵在当场。一股热血泵出来,心脏重新开始跳动。
  是九龙城寨里的鬼手。
  他用陈义的鲜血洗白了自己的过去,而现在,他就在八百公里之外的滨城。
  第26章 .留下,哪怕是互相折磨
  宋昭把晾干的衣服分类叠好,属于自己的那几件,连同陈义的骨灰,重新装进背包。
  屋里添置了很多家具,新衣柜、置物架、竹编藤椅、梳妆台……素木普日在极力给她一个家,可惜,宋昭还没来得及真在上面摆放过什么。
  把钥匙放在窗台上,她拎起背包走出了院子。小路两侧的树影在地面上投出零星的光斑,她飞快的脚步掠过细碎石子。
  自从在新闻里看到鬼手,麻痹自己换来的安稳就已经结束了。她的心重复陷落到回忆里,每一晚都在睡梦中搏杀。
  有时宋昭会惊醒出一身冷汗,要听到素木普日安稳的呼吸,或者在黑暗中抓住他的手,才能确定自己已经剥离了过去。可是同时,那些血红腥臭的记忆画面,似乎又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像某种隐秘的召唤,不停对她招手。
  回来——
  回来——
  这泥沼才是你真正的生活。
  这种无声无息的改变,像高浓度的腐蚀液体,也渗进了素木普日的皮肤。他愈发紧密地陪伴着宋昭,除了必须去马场,几乎寸步不离。宋昭默许他过分的跟随,直到有一天她说:“我想去更远的地方了。”
  素木普日问她要去哪。宋昭张了张口,终究没有说出滨城。她说自己想四处走走,素木普日很快料理好一切,随时准备与她同行。
  可是宋昭不想带他一起走。
  村子里交通不便,要走很远才可能搭到顺风车,今天趁着素木普日还在马场,她终于做出了决定,不知道这一去到底会怎样,也就没有留下口信,她刻意屏蔽了心里的惭愧与不舍。
  刚绕过两道路口,突然身后有声音喊:“宋昭姐!”
  宋昭心一紧,加快脚步想装没听见,那声音却热情洋溢地追上来:“宋昭姐,是我呀!”
  乌扬噶一脸欢脱地跳到她面前,手上拿着两个红彤彤的樱桃枝,瞧见宋昭肩上的包,还纳闷:“诶,你要出萌(门)?咋不让苏木哥送你啊。”
  “他在马场,没时间。”
  宋昭敷衍着,只想尽快脱身,乌扬噶却抬手朝后一指:“有时间啊,他不就在这儿嘛!”
  宋昭猛然回头,看见素木普日面无表情地站在后头。
  四目相对,素木普日率先走过来,他肩上扛着更大更茂盛的一枝樱桃,走近了,摘下两粒,在衣服上擦干净递给她。
  “你要去哪儿。”
  宋昭没接,看着他没说话。
  “去哪儿?”他又问了一遍,“我开车送你。”
  “绥城。”
  “去看吴广义?”
  宋昭无端一阵烦躁,嗯了一声。又听乌扬噶笑着说:“宋昭姐,这樱桃可甜了!苏木哥一发象就说必须得给你尝尝,直接砍了个大枝子,你看,这老多!”
  “是啊,今年雨少,樱桃甜,回家尝尝吧。”
  他说着要来牵宋昭的手,被她躲过去。
  “不用了,我回来再吃。”
  “时间长就坏了。先回家,吃完了我陪你去。”
  “真不用。”宋昭有一瞬间的心软,但还是拒绝:“马场事多离不开你,我自己能行。”
  “能有什么事,走吧,先回家。”素木普日抬手去卸宋昭的背包,宋昭皱眉直接往后躲,他一把将人拽回来,力道似乎有些失控,手心里那两颗樱桃在动作间被碾碎,汁水顺着两人的指缝,滴滴答答流下来。
  黏腻的触感让宋昭愈加烦躁,挣脱不开,直接冷声说:“我不想让你去!素木普日,我总不至于想去哪都要向你汇报!”
  “当然,当然不用,你知道你做什么我都会同意,可至少应该告诉我一声。”
  “告诉你你会同意吗?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