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当初凛哥还特意提醒他注意身边人。他的父亲白元乾拥有白氏,母亲李玉珏手握李氏珠宝,两人骤然离世后,数不尽的财产全落在了他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身上。凛哥说,不要考验人性,这种时候,不要相信别人。
可惜他当时不懂,也没听凛哥的话。他总是不听话,于是他遭受了自己任性的反噬,他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凛哥。白皙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滑,敲下“夏天凛”三个字,出现一条条新闻,最新一条,就是夏氏副总裁夏天凛在漓城大学出席演讲活动的新闻。照片里把夏天凛拍得极为英俊潇洒,站在演讲台上,一股不怒自威的沉稳气势。
夏天凛是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若要论起“哥哥”,夏天凛才更像他的亲哥。如果说白彗星是一根谁都难触碰的刺,夏天凛就是愿意小心用手把他拢住的人。
凛哥还好好的,这让白彗星放宽了心。
白彗星放下平板,躺在床上看着墙顶。
为什么是白之火?真正的白之火应当已经在海里死了,而他,一个同样死在海里的、十年前的亡魂回到了这副躯壳。是要他报复白丰益一家吗?如果此时他出去告诉他们所有人自己不是白之火,而是被他们害死的白彗星,想必这一家人也会像没口德的漓城媒体所描述的那样,“蒙上精神病的阴影接连发疯”什么的。
当初叔叔和堂兄对待他越好,结局就越荒诞。以白之火的身份,想要折磨这家人太简单了,白彗星不着急,反而想起别的感兴趣的事情。
晚上何素想叫白彗星下楼吃饭,白彗星装作不舒服缩在被子里,何素便把饭菜放在他床边,叮嘱他趁热吃。何素走后,白彗星就爬起来,拿起筷子边吃饭边继续用平板看电影。
他在看郑潮舟主演的电影。这是一部近代戏,郑潮舟在电影里扮演一名卧底,此刻的镜头给到郑潮舟的特写,现在的电子屏幕画质也比十年前清晰了好几个档次,连郑潮舟脸上的细微毛孔都能看清,在虚拟的电子屏里增强了真实的质感,不显放大瑕疵,反而更增加视觉的冲击力。
他不得不承认郑潮舟太适合舞台、镜头和聚光灯。远看郑潮舟时,可以在任何人群之中第一眼就注意到他,就像发现一幅惊世的画,一座完美流畅的大理石雕塑。
近看郑潮舟时,则越近越屏息凝神。他的五官完美,总有人以为他是混血,漆黑的短发与眸,眉毛与鼻梁坚毅挺拔,一双眼是天生的多情眼,唇和面部线条则是分明的冷感。
这一晃眼的特写把没防备的白彗星震撼了好一会,捏着筷子都忘记夹菜。完全成年后的郑潮舟已将从前的那一点少年感完全内化成眼中的微微光亮,既内敛又展露生机,一个瞥向镜头的眼神里就能层层叠叠展现出沉思,冷酷,愤怒,戏谑,掌控。
收放自如的表现能力,如同与故事的角色合为一体,在情节的起伏点里起舞,把人物的性格展现到淋漓尽致。
躺在床上休养了两天,白彗星的嗓子逐渐恢复,已能开口说话,但别说太多。期间他一边把郑潮舟主演的那部电视剧看完了,一边摸清了叔叔家的情况。
白之火在家中很受宠爱,但所有人都反对他走演艺路。白之火自己偷偷报了漓城戏剧学院的志愿,还与父母哥哥发生争吵,是这次突然发生翻船意外,家里僵硬的气氛才被打破。
然而等白彗星一好,又开始在饭桌上说了。白丰益想让他念商科或者管理,何素也劝他,不要做那种抛头露面的工作。
“做演员太辛苦了,你身体不好,经不起折腾的。”何素说。
白彗星边夹菜边答:“录取通知书都到了,现在说不去也晚了。”
白亦宗说:“你要是能回心转意,哥哥现在就给你办好漓大的入学手续。”
白彗星:“不,我就喜欢演戏。”
白丰益皱眉:“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为什么要在饭桌上扫我的兴?”白彗星放下筷子,“说一堆倒胃口的话,让我吃不下饭,这就是对我身体好了?行,不吃了。”
何素忙说:“好好,不说了。”
白彗星却不理他们,起身就走了,其他三人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一时都反应不过来。
白亦宗愕然:“怎么脾气突然这么大?”
白丰益责怪自己的妻子:“看你把他惯的,大人的话都不听了,还非要去做什么演员!”
何素匆匆叫来用人打包饭菜,“他本来就嗓子疼心情不好,你还要怪他!他要是真想做演员,我们给他安排资源,不让他太累,不也就好了?”
白丰益无奈道:“这不是累不累的问题,他做什么不好,非要做演员,和那孩子越来越像……”
白亦宗眼神示意他爸不要说,何素却已经变了脸色:“这世道那么多演员,怎么你就偏偏说宝宝像他了?他们长得也不像!性格更是天差地别,一点都不像!”
白亦宗安抚自己的母亲:“是的,妈你别生气,坐下吃饭。”
何素平生最讨厌别人说她的小儿子像白彗星,她讨厌白彗星,锐利,无礼,不听话,不乖巧,不体贴,没有一处优点。她将李玉珏和李明珠视为精神错乱的怪人,因此白彗星在她眼里也不是个正常的小孩。
而自从白彗星一家相继不得好死,何素更忌惮这一家人的名字,认为冥冥中他们一定被诅咒了。
因此在意识到无法阻拦小儿子走上演艺道路以后,何素便不断自我暗示世界上喜欢演戏的人那么多,只不过正巧她的儿子和那孩子都喜欢,再者说以后小之也是念正规的戏剧学院,做郑潮舟这样有名有姓的影视演员,而不是像那孩子一样,没接受过正规培训的野路子,演些小打小闹的学生话剧,从没接触过正经的影视行业。
下午何素带白彗星去医院复诊,他的嗓子已没有大碍。他们前脚刚回家,后脚家中门铃响起,不一会用人过来,说是乐先生来访。
何素皱眉:“怎么又来了?”
用人:“我去请他离开。”
何素说:“算了,让他进来吧。”
大门打开,白彗星好奇伸脖子去看,只见那人走进来,露出正脸。
白彗星差点叫出声。
眼前这一头半长卷毛扎成个揪揪、络腮胡、戴一副方框眼睛,穿着像个时髦乞丐的瘦高文艺气质男。
正是他中学时期唯一的朋友——乐爽。
第3章 乐爽
乐爽像苍老了20岁,白彗星差一点就要认不出来了。他仿佛经历一番风霜捶打,背微驼,一幅没精打采的模样,一见何素,一双眼睛又亮起来。
“何阿姨,还是为上次那件事......”乐爽将见面礼交给用人,站在玄关门口搓搓手,神态殷切。
何素说:“先进来喝杯茶吧。”
“不不,不打扰您,我很快就走。”
两人不尴不尬地杵在玄关,何素即使不耐烦,面上还是有涵养:“小乐,你已经来过家里一次了,你要找的东西,我们也都翻找过,可没有就是没有呀。”
白彗星竖起耳朵听。
乐爽面色略紧张,他比何素高出一个头还多,说话时弓腰耷背的,声音压得很低——白彗星一眼就看出这人又在内心疯狂打抖了。乐爽此人虽看起来个高浓眉大眼不好惹,实际上最怕与人打交道,脑子里转的思路是挺清晰的,一要用嘴说出来就打秃噜,因此在非必要时候和外人面前都闭口不言,还让不少人误以为他为人清高。
只有白彗星知道,这人在熟人面前能有多话痨。
看来他的朋友只是看上去老了20岁,内在还依旧是那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自闭人。
乐爽:“可是彗星的遗物都收敛在你们这里了......”
何素说:“只有一小部分而已。你也知道,彗星大部分的遗物都在天凛那里。”
“天凛家我也去过了,他们也没有。”
“那么我们家就更没有了呀。”
乐爽一脸的落魄:“是,我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只是想找到他的那本笔记。”
何素好言道:“我们也都找过了,可找不到的东西就是找不到了。”
乐爽走了。白彗星询问何素:“他要找什么东西?”
何素答:“乐爽最近要排一部话剧,找我们要你堂哥从前的一本笔记。他也是奇怪,十年前的一本旧笔记,这谁还找得到?又不是很贵重的东西。”
白彗星明白了。
“他的遗物”,“一本笔记”,乐爽拍话剧要用到他白彗星的笔记,那么肯定不是他念书时候做的读书笔记了,想来想去,白彗星也只有那一本笔记。
他的“话剧记录”笔记。
白彗星喜欢演戏。小时候演舞台剧,所有人都夸他演得好。中学后他进入学校的话剧社团,但父母不希望他把精力过多投入到演戏里,加之人缘不好,白彗星出演过的话剧并不多。
可惜他当时不懂,也没听凛哥的话。他总是不听话,于是他遭受了自己任性的反噬,他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凛哥。白皙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滑,敲下“夏天凛”三个字,出现一条条新闻,最新一条,就是夏氏副总裁夏天凛在漓城大学出席演讲活动的新闻。照片里把夏天凛拍得极为英俊潇洒,站在演讲台上,一股不怒自威的沉稳气势。
夏天凛是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若要论起“哥哥”,夏天凛才更像他的亲哥。如果说白彗星是一根谁都难触碰的刺,夏天凛就是愿意小心用手把他拢住的人。
凛哥还好好的,这让白彗星放宽了心。
白彗星放下平板,躺在床上看着墙顶。
为什么是白之火?真正的白之火应当已经在海里死了,而他,一个同样死在海里的、十年前的亡魂回到了这副躯壳。是要他报复白丰益一家吗?如果此时他出去告诉他们所有人自己不是白之火,而是被他们害死的白彗星,想必这一家人也会像没口德的漓城媒体所描述的那样,“蒙上精神病的阴影接连发疯”什么的。
当初叔叔和堂兄对待他越好,结局就越荒诞。以白之火的身份,想要折磨这家人太简单了,白彗星不着急,反而想起别的感兴趣的事情。
晚上何素想叫白彗星下楼吃饭,白彗星装作不舒服缩在被子里,何素便把饭菜放在他床边,叮嘱他趁热吃。何素走后,白彗星就爬起来,拿起筷子边吃饭边继续用平板看电影。
他在看郑潮舟主演的电影。这是一部近代戏,郑潮舟在电影里扮演一名卧底,此刻的镜头给到郑潮舟的特写,现在的电子屏幕画质也比十年前清晰了好几个档次,连郑潮舟脸上的细微毛孔都能看清,在虚拟的电子屏里增强了真实的质感,不显放大瑕疵,反而更增加视觉的冲击力。
他不得不承认郑潮舟太适合舞台、镜头和聚光灯。远看郑潮舟时,可以在任何人群之中第一眼就注意到他,就像发现一幅惊世的画,一座完美流畅的大理石雕塑。
近看郑潮舟时,则越近越屏息凝神。他的五官完美,总有人以为他是混血,漆黑的短发与眸,眉毛与鼻梁坚毅挺拔,一双眼是天生的多情眼,唇和面部线条则是分明的冷感。
这一晃眼的特写把没防备的白彗星震撼了好一会,捏着筷子都忘记夹菜。完全成年后的郑潮舟已将从前的那一点少年感完全内化成眼中的微微光亮,既内敛又展露生机,一个瞥向镜头的眼神里就能层层叠叠展现出沉思,冷酷,愤怒,戏谑,掌控。
收放自如的表现能力,如同与故事的角色合为一体,在情节的起伏点里起舞,把人物的性格展现到淋漓尽致。
躺在床上休养了两天,白彗星的嗓子逐渐恢复,已能开口说话,但别说太多。期间他一边把郑潮舟主演的那部电视剧看完了,一边摸清了叔叔家的情况。
白之火在家中很受宠爱,但所有人都反对他走演艺路。白之火自己偷偷报了漓城戏剧学院的志愿,还与父母哥哥发生争吵,是这次突然发生翻船意外,家里僵硬的气氛才被打破。
然而等白彗星一好,又开始在饭桌上说了。白丰益想让他念商科或者管理,何素也劝他,不要做那种抛头露面的工作。
“做演员太辛苦了,你身体不好,经不起折腾的。”何素说。
白彗星边夹菜边答:“录取通知书都到了,现在说不去也晚了。”
白亦宗说:“你要是能回心转意,哥哥现在就给你办好漓大的入学手续。”
白彗星:“不,我就喜欢演戏。”
白丰益皱眉:“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为什么要在饭桌上扫我的兴?”白彗星放下筷子,“说一堆倒胃口的话,让我吃不下饭,这就是对我身体好了?行,不吃了。”
何素忙说:“好好,不说了。”
白彗星却不理他们,起身就走了,其他三人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一时都反应不过来。
白亦宗愕然:“怎么脾气突然这么大?”
白丰益责怪自己的妻子:“看你把他惯的,大人的话都不听了,还非要去做什么演员!”
何素匆匆叫来用人打包饭菜,“他本来就嗓子疼心情不好,你还要怪他!他要是真想做演员,我们给他安排资源,不让他太累,不也就好了?”
白丰益无奈道:“这不是累不累的问题,他做什么不好,非要做演员,和那孩子越来越像……”
白亦宗眼神示意他爸不要说,何素却已经变了脸色:“这世道那么多演员,怎么你就偏偏说宝宝像他了?他们长得也不像!性格更是天差地别,一点都不像!”
白亦宗安抚自己的母亲:“是的,妈你别生气,坐下吃饭。”
何素平生最讨厌别人说她的小儿子像白彗星,她讨厌白彗星,锐利,无礼,不听话,不乖巧,不体贴,没有一处优点。她将李玉珏和李明珠视为精神错乱的怪人,因此白彗星在她眼里也不是个正常的小孩。
而自从白彗星一家相继不得好死,何素更忌惮这一家人的名字,认为冥冥中他们一定被诅咒了。
因此在意识到无法阻拦小儿子走上演艺道路以后,何素便不断自我暗示世界上喜欢演戏的人那么多,只不过正巧她的儿子和那孩子都喜欢,再者说以后小之也是念正规的戏剧学院,做郑潮舟这样有名有姓的影视演员,而不是像那孩子一样,没接受过正规培训的野路子,演些小打小闹的学生话剧,从没接触过正经的影视行业。
下午何素带白彗星去医院复诊,他的嗓子已没有大碍。他们前脚刚回家,后脚家中门铃响起,不一会用人过来,说是乐先生来访。
何素皱眉:“怎么又来了?”
用人:“我去请他离开。”
何素说:“算了,让他进来吧。”
大门打开,白彗星好奇伸脖子去看,只见那人走进来,露出正脸。
白彗星差点叫出声。
眼前这一头半长卷毛扎成个揪揪、络腮胡、戴一副方框眼睛,穿着像个时髦乞丐的瘦高文艺气质男。
正是他中学时期唯一的朋友——乐爽。
第3章 乐爽
乐爽像苍老了20岁,白彗星差一点就要认不出来了。他仿佛经历一番风霜捶打,背微驼,一幅没精打采的模样,一见何素,一双眼睛又亮起来。
“何阿姨,还是为上次那件事......”乐爽将见面礼交给用人,站在玄关门口搓搓手,神态殷切。
何素说:“先进来喝杯茶吧。”
“不不,不打扰您,我很快就走。”
两人不尴不尬地杵在玄关,何素即使不耐烦,面上还是有涵养:“小乐,你已经来过家里一次了,你要找的东西,我们也都翻找过,可没有就是没有呀。”
白彗星竖起耳朵听。
乐爽面色略紧张,他比何素高出一个头还多,说话时弓腰耷背的,声音压得很低——白彗星一眼就看出这人又在内心疯狂打抖了。乐爽此人虽看起来个高浓眉大眼不好惹,实际上最怕与人打交道,脑子里转的思路是挺清晰的,一要用嘴说出来就打秃噜,因此在非必要时候和外人面前都闭口不言,还让不少人误以为他为人清高。
只有白彗星知道,这人在熟人面前能有多话痨。
看来他的朋友只是看上去老了20岁,内在还依旧是那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自闭人。
乐爽:“可是彗星的遗物都收敛在你们这里了......”
何素说:“只有一小部分而已。你也知道,彗星大部分的遗物都在天凛那里。”
“天凛家我也去过了,他们也没有。”
“那么我们家就更没有了呀。”
乐爽一脸的落魄:“是,我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只是想找到他的那本笔记。”
何素好言道:“我们也都找过了,可找不到的东西就是找不到了。”
乐爽走了。白彗星询问何素:“他要找什么东西?”
何素答:“乐爽最近要排一部话剧,找我们要你堂哥从前的一本笔记。他也是奇怪,十年前的一本旧笔记,这谁还找得到?又不是很贵重的东西。”
白彗星明白了。
“他的遗物”,“一本笔记”,乐爽拍话剧要用到他白彗星的笔记,那么肯定不是他念书时候做的读书笔记了,想来想去,白彗星也只有那一本笔记。
他的“话剧记录”笔记。
白彗星喜欢演戏。小时候演舞台剧,所有人都夸他演得好。中学后他进入学校的话剧社团,但父母不希望他把精力过多投入到演戏里,加之人缘不好,白彗星出演过的话剧并不多。